c1駕駛證不需要年審,c1駕駛證只需要到期換證即可。
根據公安部139號令《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根據規定,中國已經取消了c1駕駛證機動車駕駛員定期審驗制度,持有c照的駕駛證不需要進行年審,但是要在有效期滿時進行換證。
初次申領的c1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6年期滿後申請體檢換證即可;如果在6年內你的c1證都沒有被扣滿12分,到體檢換證的時候駕駛證有效期就會自動升級為10年。而在10年有效期內,只要所有記分週期都沒有扣滿過12分,那恭喜你,你駕駛證升級為“終身有效駕駛證”了。
1、原準駕車型是c、d、E、F證已審驗至2004年5月以後的,可以免辦理審驗,有效期滿時辦理換證並審驗。
2、新證準駕車型為c1、c2、c3、c4、d、E、F的,在6年有效期內不用年審。
3、由本人辦理,確係近親屬和委託代理屬實的可以代理。
4、原準駕車型為a、b和已換新準駕車型a1、a2、a3、b1、b2及60週歲以上的駕駛員,每年應在審驗日之後的15天內辦理年審(以有效期中的月日為審驗日),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年審時間不能提早於審驗日。
5、原準駕車型c、d、E、F證審驗至2002年5月以後的,原準駕車型是a、b證審驗逾期不超過一年的,提供機動車駕照申請表和駕照影印件各1份,a、b證提供身體條件證明,可以免費辦理補審。
擴充套件資料:
1、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2、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3、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透過駕駛證的核發來實現的。這表明了獲取駕駛證是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有專門機關來核發。在國際上,對駕駛證的定義為:“為了駕駛汽車,主管當局發給的許可駕駛車輛的證明檔案”。(摘自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關於勸告汽車司機批准方式的最低統一規則》)
4、中國對駕駛證的定義為: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後,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5、2018年4月1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頒佈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2019年6月1日當天,全國共有2.2萬人持身份證在異地申請駕駛證,1.7萬名機車主享受跨省異地檢車和免檢政策。
6、2019年6月,修訂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1026)將於10月1日起實施,突出安全文明行車、典型違法行為認知等內容的考核,許多考試專案增加時間限制,直接評判為不合格的駕駛操作也增多了。
c1駕駛證不需要年審,c1駕駛證只需要到期換證即可。
根據公安部139號令《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根據規定,中國已經取消了c1駕駛證機動車駕駛員定期審驗制度,持有c照的駕駛證不需要進行年審,但是要在有效期滿時進行換證。
初次申領的c1駕駛證,有效期為6年,6年期滿後申請體檢換證即可;如果在6年內你的c1證都沒有被扣滿12分,到體檢換證的時候駕駛證有效期就會自動升級為10年。而在10年有效期內,只要所有記分週期都沒有扣滿過12分,那恭喜你,你駕駛證升級為“終身有效駕駛證”了。
1、原準駕車型是c、d、E、F證已審驗至2004年5月以後的,可以免辦理審驗,有效期滿時辦理換證並審驗。
2、新證準駕車型為c1、c2、c3、c4、d、E、F的,在6年有效期內不用年審。
3、由本人辦理,確係近親屬和委託代理屬實的可以代理。
4、原準駕車型為a、b和已換新準駕車型a1、a2、a3、b1、b2及60週歲以上的駕駛員,每年應在審驗日之後的15天內辦理年審(以有效期中的月日為審驗日),提交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年審時間不能提早於審驗日。
5、原準駕車型c、d、E、F證審驗至2002年5月以後的,原準駕車型是a、b證審驗逾期不超過一年的,提供機動車駕照申請表和駕照影印件各1份,a、b證提供身體條件證明,可以免費辦理補審。
擴充套件資料:
1、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2、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3、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透過駕駛證的核發來實現的。這表明了獲取駕駛證是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有專門機關來核發。在國際上,對駕駛證的定義為:“為了駕駛汽車,主管當局發給的許可駕駛車輛的證明檔案”。(摘自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關於勸告汽車司機批准方式的最低統一規則》)
4、中國對駕駛證的定義為: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後,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5、2018年4月1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頒佈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2019年6月1日當天,全國共有2.2萬人持身份證在異地申請駕駛證,1.7萬名機車主享受跨省異地檢車和免檢政策。
6、2019年6月,修訂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1026)將於10月1日起實施,突出安全文明行車、典型違法行為認知等內容的考核,許多考試專案增加時間限制,直接評判為不合格的駕駛操作也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