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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好好好心情1

    《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八條 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

    (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 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對情節 複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在行政機關負責人作出決定之前,應當由從事行政處罰決定稽核的人員進行稽核。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稽核的人員,應當透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 2 # 散落漫天回憶的難過

    第三十七條 實施行政處罰,適用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但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法律、法規、規章已被修改或者廢止,且新的規定處罰較輕或者不認為是違法的,適用新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行政處罰沒有依據或者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處罰無效。

    違反法定程式構成重大且明顯違法的,行政處罰無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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