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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辛記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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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色阿爾法
不建議這麼說。
首先,職場作為一個平臺,匯聚了形形色色的人,如同一鍋大雜燴,自然就會什麼人都有,神仙羅漢、牛鬼蛇神,這種情況無法避免,也無法逃避。
其次,你“對於某些個人的自私行為不滿意”,這是一句主觀意味很強的話。這只是站在你個人的角度,覺得是對方自私。換個人,對於同樣的行為未必就這麼看。
舉個例子:假如A平時跟我關係不錯,某一天,A做了一件事,A從中獲益,並且我也連帶著沾光,但這件事損害了你的利益,所以,你一定會說A是個自私自利的人,甚至是個小人。但如果讓我來評價A,我肯定會說這個人不錯。
所以,同樣一個人,不同的人,會對他有不同的認知和評價,因為每個人的利益立場就不一樣。損害你利益的人,你肯定說他是小人。可他能給別人帶來利益,別人就會說他這個人不錯。評價一個人本身就是帶有極強主觀性的活動。根本無法做到客觀公正。
所以,你面試的時候,需要做的就是展現你的價值,對於離職原因,就說一些無關痛癢的理由,只要能對面試你的HR有個交代就行。新的公司肯定更在意的是你能為公司帶來什麼價值,至於你跟別人的個人恩怨,沒有人會在意。
說出去同樣的話,不同的人也會有不同的解讀。你認為你離職的原因是因為你為人正義,看不慣某些人的自私行為。可沒準兒在面試你的HR聽來,難保不會解讀成你無法廣泛地與同事相處好。
首先表明我的觀點,只要不是犯罪性的或者極端行為,一般公司都能理解的。
我們去公司面試時,一方面是公司面試我們,另一方面,我們何嘗不是在面試這個公司呢?
工作是我們謀生的一個手段,但不是我們生活的全部。每個人都是個性的,當在一個公司中感覺自己的個性與公司的發展衝突時,我們就會有各種各樣的想法和念頭,甚至會與公司內部其他同事產生矛盾。
一個好的HR或領導會理解我們的合理性行為,有時會發生共鳴,甚至會因此錄取並重用。
當然,如果不如實說在前公司某些個人自私的行為而導致離職,那麼就需要找個合適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