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律,即全華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立法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反分裂國家法、全華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法、全華人大和地方人大選舉法、全華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大和地方各級政府組織法、民族區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個人所得稅法、外資企業法。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是普通法律,即由全華人大常委會制定和修改的規範性檔案。比如: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保險法、海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拍賣法、招標投標法、稅收徵說管理法、會計法、審計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環境保護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仲裁法等。
基本法律與普通法律主要在於基本法律關係是由憲法或憲法性檔案所確認或創立的法律關係,依託於憲法,因而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直接反映該社會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質。而普通法律關係是依據憲法以外的法律而形成的法律關係。法律效力要低於基本法律;主要存在於各類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之間,是對國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規定所產生的關係。
基本法律,即全華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國家機構和其他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立法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反分裂國家法、全華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法、全華人大和地方人大選舉法、全華人大組織法、國務院組織法、地方各級人大和地方各級政府組織法、民族區域自治法、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個人所得稅法、外資企業法。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是普通法律,即由全華人大常委會制定和修改的規範性檔案。比如: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保險法、海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拍賣法、招標投標法、稅收徵說管理法、會計法、審計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環境保護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仲裁法等。
基本法律與普通法律主要在於基本法律關係是由憲法或憲法性檔案所確認或創立的法律關係,依託於憲法,因而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直接反映該社會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質。而普通法律關係是依據憲法以外的法律而形成的法律關係。法律效力要低於基本法律;主要存在於各類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之間,是對國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規定所產生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