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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寶慶農村人

    如果機動車沒有超速等違法行為,是無責的,但是賠償還是要的,需要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不會超過交強險的賠償額度。

  • 2 # 行走著看風景

    只要是違法在先,就應該承擔全責!如果你沒有違法行為的話,如何能夠給別人造成傷害?!所以,法律的嚴厲往往才會是對每個人負責,而不要一弄就要對未違法者給予一個什麼人道方面的處罰!就因為如此,才會出現各種違法的行為!因為心理因素很簡單,走路的不怕騎車的!騎車的不怕電動車!電動車就不怕汽車!

  • 3 # 沫沫茶香

    大家不是法盲的話,又是想真正改善交通的話,闖紅燈的行人被撞身亡,而且對方車速又是在規定路速之內,那麼行人全責,並賠償對方……否則另說,按百分之幾分別承擔責任

  • 4 # 因緣非自然

    如果行人不闖紅燈,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交通事故!行人是事故全責!因為執行所謂的照顧弱勢群體或人道主義賠償責任,致使行人有恃無恐,違背了法律的尊嚴和公平正義!

  • 5 # 四哥140095267

    如果機動車沒有超速等違規行為,機動車就不應該付一分錢責任、撞了白撞!如果這樣行人的違法行為一定會大幅度下降!

  • 6 # 皖C12345

    車的速度、體積、質量、功率、硬度等強勢而且危險的因素才是真正的導致事故損失的原因,而且機動車駕員全部都是經過強制培訓,安全、技術、法制考試合格才有駕駛證的,是交通安全的主要責任人。

    行人就不同了,可以肯定,不是每個行人都是身體狀況良好,能看清紅綠燈,對交通安全有清楚的反應,所以駕駛人員應該謹慎駕駛避讓行人。

    正常情況下,行人無論有無違章,造成交通事故,機動車一般都要負主要以上責任。如果行人有突然加速、折返或有影響駕駛員駕駛的行為,那麼行人就要負交通事故主要以上責任。

    行走是最原始的交通行為,是交通的最主體、也是交通的最終端,所有人可以不開車,而不能不走路,是後來的車輛影響行人,而不是行人影響車輛。本來行人正常行走,不會發生交通堵塞,也不會發生交通事故,有了車輛、修了馬路、安裝了交通設施、制定了交通法,實際上是保護了機動車,限制了行人!

  • 7 # 使用者6932824187382

    行人闖紅燈是行人違反交通法,違法在先,機動車如果正常行駛,則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相反,死者家屬要對機動車損進行賠償!

  • 8 # 感慨01

    只要你敢闖紅燈可以試試,車有剎不住的時候,車有盲區,當然,你想老婆(老公)孩子讓你討厭了,又甩不掉,這方法好。你死,原屬於你的歸別人煩。祝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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