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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從此至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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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妖妖無辣不歡
已經不愛了,
只是沒有忘掉,偶爾會想起。
並不是想對方了,而是懷念自己的過去。
沒忘記是因為那是自己的青春。
曾經愛的人分開了還是不要再見了,
多年以後見過曾經喜歡的人,
早就物是人非了 ,再也沒有一點心動 。
有句話叫相見不如懷念,是對的 。
見了以後再也沒有當初那種感覺了 。
有些人有些事只適合放在回憶裡。
留一點美好的回憶。
以後的路上再回憶,嘴角帶笑就夠了。
那些多年以後各自有各自的家庭,生活。再遇到曾經的愛人,非常不理智的折騰後再在一起,最後大多都會以“悲劇”收場。
現在來說不是愛而是愛過。初戀是高中同學,美好的時光也還有記憶,我住校他走讀,卻每天晚上都來上晚自習然後送我回宿舍;會自己做飯帶給我吃;一起在鐵路上散步;一起在天台看日出;明明是不良學生的頭頭和我在一起的時候還蠻乖得像個小孩子...但美好也僅限於此。如果說人的細胞七年更換一次,那麼我們已經是完全是陌生人了。現在想來會覺得那時的自己挺傻的,偏執過如破鏡重圓般不可能的事,也挺幸運的,青春有場深刻的戀愛,告訴我什麼是愛與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