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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忘憂草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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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鋒芒半露
國家之間簽下互不侵犯條件,只是代表國家之間的和平意願。至於能不能維護條件,能維持多久,就要看:
1,國家之間的平衡是否得以維繫,兩國相互敬畏,相互威懾力是否足夠。
2,外部的整體平衡是否得以保證。
一戰二戰期間,之所以互不侵犯條約會被隨意撕毀。一方面是世界格局的劃分,與世界上各國實際實力的對比,嚴重失衡。另一方面是實力對比與權力結構的不合理,導致世界秩序失衡,國際環境對各國的制約力度大幅下降。因此國家間的所有條約的有效性也大幅下降,變得想撕毀就可以撕毀,當然互不侵犯條約也是如此。
有用。比如《蘇德互不侵犯條約》簽署後,蘇聯贏得了短暫的和平,併成功地阻止了西方國家想利用德國佔領波蘭的同時“把戰爭轉向蘇聯”的陰謀。
有一位前蘇聯外交家當年曾經向美國作家斯特朗說過:“要是沒有《蘇德互不侵犯條約》,我們現在就會受到德、意、日同盟國從歐洲和亞洲的兩面夾擊。
英法兩國會據守馬奇諾防線並且資助希特勒。美國會成為“日本的兵工廠”來反對我們。
簽訂了這個條約,我們就在納粹德國、日本和英國等國之間引起了矛盾。我們分裂了法西斯世界的陣營,我們將不用對整個世界作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