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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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68960552645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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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147013266703867
你好,依據《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條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影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裝置、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的檔案;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字;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範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專案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影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者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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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774802563085107
食品經營許可證更換需要材料如下:
1、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
2、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
3、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4、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的預核准通知書。
5、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6、個人或單位相關:法人、負責人、委託代理人、投資人的身份證明。
7、廠房相關:房屋產權證明,如果是租賃的話……需要有產權證明、房東的身份證明或者是房東企業的相關證明。
8、. 還有各種生產裝置和檢驗裝置的清單,以及管理技術人員名單。
9、質量管理檔案。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第二十七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第二十八條 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一)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二)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三)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第二十九條 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