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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88733322175371

    一般出於禮貌,請來往比較親密的親戚,都是“闔府統請”,即請全家。

    表示一種對對方全家的尊重和認可,也是一種禮儀。當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跟其他親戚不是特合得來,或者幾乎沒有來往,不請其他親戚也是可以的。個人傾向第一種。

  • 2 # 喳喳很好

    相親當天領結婚證算嗎?

    認識一個年齡有35歲,事業有成,家裡天天催婚,從27-35歲大大小小相了四十多場,最後一場相對眼了,男方32歲,年薪30萬,有房有車,兩人早上才見面,下午就去民政局領結婚證,婚後兩人和睦相處,兩人從來沒有紅過臉,婚後還孕有一子一女,男方工作忙下班回家會幫助妻子做家務和照顧孩子,對妻子很尊重,從來不會對妻子行大男子主義,其實大家知道她跟一個才認識不到一天的人領結婚證,都相當驚訝認為他們兩個,肯定不到一個月就會離婚,誰知道人家兩口子恩愛的很,簡直是我們哪裡別人家的孩子,所以並不是閃婚就是不好的,就會離婚,只要遇到適合的那個人,不管是相處一天還是幾年,都會白頭偕老。

  • 3 # 小熊熊的饅饅

    幾年的事情,剛學校畢業在一個公司裡實習,那個時候好像是快到春節了,也就離公司放假兩三天的樣子。有個男同事說他一個哥們,要去相親,放假了讓他陪著一起去,他一個人不好意思去!那個時候我才二十來歲,就傻傻說了一句:“現在相親真這麼流行嗎?”然後被其他人集體鄙視了哈哈哈!

    等到春節放完假回公司上班了,大家空閒的時候閒聊,聊著聊著就聊到過年前同事說的那件事上,然後那個同事說,人家都已經訂婚了!年前幾天約的見面,大年初六就訂婚了,一個月後結婚……這速度,這是準備年底生孩子的節奏嗎?

    真的沒法想象這麼短時間能瞭解一個人什麼呀?性格合的來還好說一點,難道性格不合到時候再離婚?這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我是無法理解,也絕對接受不了這種閃婚的……

    不知道大家有什麼其他高見呢?

  • 4 # 不談感情聊八卦

    我舅和舅媽倆人見了一面就結婚了,不知道這算不算閃婚?如果算的話,那這應該就是我所知道的閃婚最快的一對!

    舅舅今年58歲,舅媽56歲,兩個人相親相愛了36年。也就是說舅舅是在22歲那年和我舅媽認識並且結婚的,那一年舅媽剛好20歲。

    如果按照現在年輕人的結婚年齡,他們那一代確實算是結婚比較早的。很多人甚至在十七八歲就成家了,很多甚至20歲出頭就已是孩子的父母。

    因為他們那個時候都不上大學,甚至很多人高中都沒上過,原因無非就是窮,生活條件差。

    而舅舅從15歲開始就開始出去打工掙錢了,兄弟姐妹多,身為男孩的他也擔起了養家餬口的重擔。

    而舅舅與舅媽的相識也完全是得緣於村裡一位老先生的介紹。那天,姥爺帶著舅舅拿著菸酒去了舅媽家一次,那一次算是倆人第一次見面。也就是在那一次見面之後雙方老人竟然就直接把孩子的婚給定了,並且在第三天就舉行了婚禮。

    那時候還沒有“閃婚”這個詞,大家都對這種父母做主的婚姻還沒有任何的看法。

    但是他們的這一生卻過的十分幸福,年輕時也有過無數吵鬧,但從沒提過離婚。

    然而現在的年輕人卻是結的快,離得也快,完全把婚姻當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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