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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喀秋莎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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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葉落影片
女兒性的女友,因為她會對男朋友有依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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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捨得83285
沒主見,喜歡依附男人,沒有太多的主見爹系男友的一大特點就是,管你管得非常的嚴格,要不然怎麼會是“爹”呢!如果你想要依附於男何時能,那找一個這樣的男友就是最好的了。 如果你很有主見,想要做一個女強人,那爹系男友還真的不太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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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渝州的一抹紅
個人覺得不合理。即使你們結婚,這個房子和你應該是一毛錢關係都沒有的。房子的產權是你男朋友和他父母。
不知道這個家庭日常開銷由你來承擔的事,是你男朋友提出來的還是你自己有這個想法。如果是你男朋友提出來的,你要多一個心眼吧。
如果這個房子是作為你們的婚房,結婚後居住,你可以承擔一些日常開銷,但要適度,你男朋友我覺得也應該承擔一些為好。
當然具體的要看你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畢竟我們不瞭解你的具體環境和情況。但有一點,這個房子按照現在他們家的處理的方式,如果你們以後的婚姻出現問題,你在這個房子上是沒有任何的權利的。這一點你自己心裡要清楚。
所以,你們結婚房子是男方和他父母出錢購買,即使房子沒你的名字我覺得也沒什麼,但是你自己的錢要存一些起來,也就是要有點自己的私房錢,這樣即使以後在婚姻中出現問題,自己也有退路。
人這一輩很長,誰也不知未來的日子裡會有什麼變故,但自己手裡有錢就要從容得多,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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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威海靜水深流2020
透過這個問題,可以看出你男友和你算的非常清楚,似乎也公平,但他不那麼愛你。而你憤憤不平,到平臺找答案,說明你也不那麼愛他。
假如你們真的相愛,你男友有能力的話,肯定想盡一切辦法把房貸還清給你一個安穩踏實的家,而不是幾十年的債務。你愛他的話,不忍心看他為房貸款操勞,你肯定願意幫他還貸。生活費是夫妻花費,當然夫妻共同承擔,你不可能再負擔他們整個家庭的開支。
但話說回來,假如他家並不富裕,房子人家買人家還月供,送給你一個遮風擋雨的自己的家,難道不應感恩。房子住著咱沒出錢,房貸不出,生活費人家再沒那麼大能力的話,你出二人生活費不虧你。
但假如你男友疼你,他怎麼會捨得生活費你全出呢,都是氣話不知道嗎?他怎麼會讓你獨自承擔。你如果愛他,也不會算計那麼清楚,房貸人家出了,沒錢了,你出生活費就出唄,你老公又不是外人。如今,父母給兒子還清一個完整的樓房,是很不容易的。這個女方要感恩。小夫妻的家庭開支,就是心往一處使勁,誰有能力誰就多出點錢,婚後所有錢都共有,什麼你的,我的呀。沒能力賺錢的那個人,多盡點家庭責任,多做家務,多疼對方和孩子,日子也和和美美。
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和對方把錢算得涇渭分明,是做生意,不是過日子。愛情就是你愛對方,就願意為對方付出生命也不後悔!何況這個房子和生活費呢!不能和愛人算計那麼清,你付出了,那是你老公啊,他傻嗎?全看著你自己辛苦嗎?
愛對方,有個自己一輩子的家,兩個人天長地久兒女情長地過日子,什麼生活費,房貸的都兩人共同承擔,誰有能力,誰多出,就完事了。什麼都算那麼清,日子都是錢味,少了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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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葉子的婚姻法
男朋友的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也就是婚前男友首付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這裡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
第一,根據婚姻法解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不動產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時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如果協商不成,這個不動產仍歸登記一方,尚未還清的貸款就是你男友還,在結婚期間還貸的部分和房屋的增值部分,你的男友要給你一定補償。
這裡注意的是兩點:
1.房屋產權仍是你男友的
2.你只有對婚姻期間的還貸部分和部分增值有補償。但是你說了,他和他的父親共同還貸,也就是說只有你男友還貸的部分一半是你的,不過他的父親是否還貸還要證明。
第二,婚後你們的工資收入一般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你男友的工資收入,他的房貸也有你的一部分。
不過如果你的男友(老公)的收入全拿來付房貸了,你男友的爸爸不幫忙還貸,你們就要多付錢了。如果你男友的工資收入都歸你管,你們共同分配家庭的開銷,儲蓄也是可以的。否則,他的工資歸他,你的歸你的,家庭開銷全是你,存款儲蓄全是他的,不就等於他請個免費的女人到家生孩子,還要負責所有的開銷嗎?他就不用管事,等人伺候他了?
所以,關於經濟的問題你們要想清楚,你的工資拿來家庭日常開銷可以,但存款儲蓄你也要負責。
第三,如果你老公男友家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那麼也就是你有一半的一半,否則這套房幾乎跟你沒關係,你也別惦記了,想好自己的經濟收入,儲存經濟實力才是,不過他們家肯定也會想你還免費住他們的房子呢,負責家庭開銷也算是抵租金了?
第四,如果他們家付給你的彩禮,那麼這筆錢先放著不動,不要拿來貼家用,也不要拿來裝修,裝修的錢夫妻兩一起婚後賺錢慢慢裝。
如果你把這筆錢一點點的拿來家用,裝修,等於你拿個人財產出來用掉了。
不過,你不介意也沒關係,純屬個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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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時尚老夫
沒那麼複雜,想加名字就是耍流氓,只要結婚了男方供房的部分就是共同財產,不必事前斤斤計較,如果是萬一離婚在主張利義一點也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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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楊子之愛
既然是男朋友,說明還沒結婚,事情還可以商量。
其實沒什麼好商量的,男朋友說出這樣的話就說明了他的算計。
既然買了房子,因為還房貸就沒辦法養家,那為什麼在婚前買房?
可以跟女朋友商量,結婚後買房子付首付,然後一起還房貸,一家人齊心協力,這才是過日子的樣子。
這個男人和他的家裡人早就算計好了,結婚前他們就把房子買好,結婚後他們的錢用來還房貸,娶個妻子進來,還得拼命掙錢負擔一家人的生活。
我很想問問作者,你現在的生活不好嗎?你現在的生活比結婚以後還累嗎?不然為什麼要把自己嫁給這樣一個充滿算計的家庭?
結婚本來是很美好的事情,兩情相悅,一起奮鬥,哪怕是租房子過日子,白天一起上班,回到家裡一起做家務,吃了晚飯手牽手出去漫步,也比你這種結婚後的日子幸福吧!
小夫妻倆租房子生活,手牽手一起打拼,有了積蓄再買房子,將來房子裡的一磚一瓦都能見證你們的愛情,這樣的生活不美好嗎?
當然,如果父母有能力,在結婚前給他們的兒子全款買房了,那又另當別論,這樣結了婚以後小夫妻不用還房貸,經濟上沒有壓力,矛盾也會減少很多。
如果夫妻倆繼續努力,存了錢再買一套房子,既是婚後共同財產,雙方也有底氣。
按照現在的新婚姻法,只是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是沒有用的,一定要有證據證實雙方都出了錢,這房子才跟你有關。
所以現在很多女孩子在選擇婚姻的時候,主要看兩個方面,一個是男方已經買好了婚房,不欠房貸,女的嫁過去,不用擔驚受怕,也沒有經濟壓力。
另一個方面,男方的條件不是太好,還沒有買婚房,女方會主動提出,婚房一起出錢付首付,婚後一起還貸,那就是真正的夫妻共同財產。
其實現在第三種情況更多,就是在婚前,男女雙方各買一套房,各付各的首付,婚後各還各的房貸,家庭生活一起開支——所以有人稱,新婚姻法促使女性撬動了房價。
我認識很多女孩子,從大學開始拼命賺錢,因為她們都懂新婚姻法,但她們的父輩不懂。
父輩還指望女兒掙錢,拿回家給兒子買房子,這些女孩子一旦提出自己想買房子,就被父母責罵,說:“你遲早要嫁人,嫁出去了人家自然有房子給你住,你買什麼房子?”
這些女孩子得不到父母的支援,只能靠自己拼命賺錢,爭取在結婚前買一套小小的房子,讓自己後半生有一個保障,預防萬一婚姻失敗,讓自己和孩子無家可歸!
新婚姻法迫使女性迅速成長起來,可以預見,這一批女孩子結婚以後,也不會做專職家庭主婦,她們會堅持工作,給自己和孩子創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不從經濟上依賴男性的女人,才算是真正的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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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上的雲1966
不合理!房子是他和父親的名字,房貸由他和父親還!而你的工資負責家庭生活,這不就相當於你無償供養老公,並且暫時看還得不到一點好處的那種嗎?
不管房子是怎麼買的,只要你沒出錢房本上沒有你的名字正常!但是你老公婚後用他的工資還房貸,那就跟你有關係了!因為你們結婚後,倆人的財產就變成了共同財產,所以他的錢也是你的錢!
他們家這麼做也是夠小氣的了,基本算計到了骨子裡!正常的做法就是要不他父親一個人還房貸,產權不變!要不就是你老公還房貸,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你也就佔了點不出首付的便宜!媳婦都娶到家了還這麼在意這點首付款,我感覺有點太斤斤計較了!
退一步說其實現在他們這麼做也可以,除了讓你感覺心裡有點不舒服其他也沒什麼!大不了萬一離婚了打官司費點事!你還是能要回來屬於你的權益的!
總之,本著家和萬事興的原則,他們家的做法還是欠考慮的!剛結婚互相心裡就出現了疙瘩,兒子媳婦的日子過的能好嗎?錢真的比感情重要這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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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更擷萃
十分合理。
結婚後,成為了一家人,一家人不分彼此,老公的收入與你的收入應該是一個錢串。
這些錢一部分還房貸,一部分支付家庭日常開銷,是沒有一點問題的。
一是要把自己當成家庭的一員。自己已與男朋友結婚。
結婚是人生的大事,充分證明自己對男朋友已經是相知、相識、相戀、相愛的,十分了解的。
結婚之後,就要自己當作家庭的一員。
成了家庭一員,與老公真心相愛,家庭中的所有一切都是一個共同體,不能分為彼此,不能說這是你的、那是我的。
如果那樣,家庭不像家庭,婚姻不像婚姻,一切處在兩張皮狀態,這樣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或者不會長久的。
二是父親幫助還房貸實屬難得。“房貸由他和他父親共同承擔”,兒子已成家,成了大人,父親與兒子共同承擔房貸,父親的精神是十分可佳的。
不管現在父親多大年紀,這房子的產權,最終要歸到你們夫妻名下(不管父親有幾個子女,因為房貸是父親與你老公共同承擔的)。
如果父親不與兒子一起共同還房貸也無可厚非。
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這樣的例子。
兒子成家立業後,父母出首付,為其購買了房子,之後按揭均由兒子自己負責。
所以公公與你老公共同還房貸,就偷著樂去吧。
三是家庭不分彼此才顯愛的真諦夫妻真正相愛的標誌是什麼?就是雙方溶為一體,我是你的另一半,你是我的另一半。
如果老公的工資拿去還房貸,還不夠。你自己攥著自己的工資不支出日常生活開銷,這樣的婚姻、家庭應該是不正常的。
有個朋友的女兒,一結婚到婆家,就把工資卡交給合老公。
她說:“我這個人不喜歡操心,由老公統管全家財務,便於綜合考慮,全盤運作。”
實踐證明,她的做法是十分正確的,結婚幾年來,全家人幸福美滿,和諧相處,其樂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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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蘊仁酒業
不合理的地方是:家庭開支要共同承擔,他們若不高興,那就明說,房子既然是你們的名下,萬一哪天你們要是不要我了,我得淨身出戶,因為法律上房子跟我沒關係,我賺錢用在生活開支用了沒證據,所以你們不要我,我就得淨身出戶,我一個女人嫁過來,就想好好和你過一輩子,本來一家人不應該這麼計較,但你們考慮的那麼周全,讓我不得不擔心未來有變化,所以我理解你們的做法,你們也該理解我的做法,生活費,我的那一份我出,其餘的家庭責任應該你們男人擔著,你們有房子做保障,什麼時候都有遮風避雨的地方,我也應該留些積蓄預防困境時需要的生活費用。
至於將來若有孩子,跟你們性,費用還是你們出,我一個弱女子,只能養活自己,給自己保障。女人話說到位,別人不敢欺負你,示弱是女人的本事和權利,不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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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妙英MY
這樣的男人你還敢嫁?他婚後還房貸的錢,也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而房子卻沒有你的份,生活費還要你承擔,等於你養家養他。如有變化,你一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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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森林裡的百合
男朋友的房子,寫的他和父母的名字,房貸由他和他父親共同承擔,結婚後的家庭日常開銷得由我來承擔。合理嗎?我覺得這並不合理,為什麼呢?
我只能說明你們兩個人並不是真相愛。因為如果男朋友她真正的愛你,那麼他會在房產證上寫上你和他共同的名字,而不是寫上他和他爸爸的名字,當然你也不是那麼的愛他。要知道愛情是雙向付出,如果是真愛,那麼我相信誰都會替別人著想,誰都會換位思考。有點擔心你們婚後的日子可能會經常吵架,甚至不過多久就會 因為生活事業上的某些方面而分手 。
不過這個事情自然也是不合理的,因為假如當男女分手那一天,這個房子是不屬於女方的財產,女方可能就會淨身出戶,然而像日常的生活開支呢,我覺得日常生活開支應該有 夫妻倆共同來承擔,我們千萬不能小瞧生活中的一些小開支,因為那一些開支可能已經遠遠超過了房貸,老毛,這對女方來說自然是不合理的,如果男方不同意一起共同承擔日常生活開支,那麼又憑什麼嫁給你呢?當然主要原因還是不是真愛,因為真正的愛情是雙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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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就得配媽系的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