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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021077584552103

    嘛,要回來的話你們估計關係會變得更僵,而且顯得你小氣。

    其實吧,分手了,作為女方應該主動還回來,畢竟不是千元以內的小東西,還給你,是道義,至於不還嘛,也許她覺得以前相處過,是她改得的……誰知道她的想法呢。如果你手頭緊,也覺得跟她反正沒啥好說,以後也不想見她,關係弄僵也無所謂,那就拿回來,但你去要了,她不一定願意還你,到時雙方弄得更不好看。如果你手頭不是很緊,聽寬鬆的,那就算了,不要去要了,除非她自己主動還給你。不管怎麼,不管她是否做的道義,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你主動去要回的話,顯得你小氣……

  • 2 # yfidz31425

    都已經買了,送人了,再要回來,有點太小氣啦。還是不要的好。不是所有分開都是因為不愛,也不是所有在一起都是因為相愛。好的愛情並不以是否在一起作為衡量標準。即便分開,倘若某一天某一個時刻,不經意間看到彼此曾經的照片曾經的留言,你能發自內心的微笑,那一定是對過往愛情最好的祭奠。真心愛過一個人,無論是否在一起,只希望你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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