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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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bf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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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夜空中最亮的星3次元
2021年的2月份發放的年終獎金,你在進行申報的時候,由於2月份已經在2021年了,那麼他的收入就算在你2021年的收入裡,在進行個稅彙算清繳的過程當中,你要足額填報,而且你要是不想把這個換算成勞務費用的話,最好按照工資的標準進行填報,這樣來說個稅能交的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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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4928182646
2021年2月發的個人2020年終獎金,個人可以登入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上,2020年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按全年總收入一次性申報或按照平均分配到每個月進行申報的。根據個人所得稅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個人發放的上一年度年終獎金計入個人所得稅額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按照當月收入進行申報納稅的,再有就是分配到各月進行申報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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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6884982438664
2021年年終獎金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報?2021年的年終獎金,不需要在2021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申報的,可以在實際發放2021年年終獎金的第二個月申報。因為年終獎金要根據實際發放金額,而且要在個人領取或歸個人所有後,才可申報。
應稅所得所屬期為2021年2月,在2021年3月申報期內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