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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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秋一抹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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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uy2014
當然算了。發文辦理,是指機關內部為制發公文所進行的擬製、處置與管理活動。發文辦理的一般程式為:擬稿、會商、稽核、簽發,核發、登記、繕印、用印或簽署,分裝、發出,處置辦畢公文。這一程式具有很強的確定性與不可逆性。由此可見,公文擬製屬於公文發文辦理的第一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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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酸菜炒米
擬稿、會商、稽核、簽發、核發、登記、繕印、用印或簽署、分裝、發出、處置辦畢公文。
擬稿、會商、稽核、簽發、核發、登記、繕印、用印或簽署、分裝、發出、處置辦畢公文。
擬稿、會商、稽核、簽發、核發、登記、繕印、用印或簽署、分裝、發出、處置辦畢公文。
擬稿、會商、稽核、簽發、核發、登記、繕印、用印或簽署、分裝、發出、處置辦畢公文。
發文辦理主要程式是:
(一)複核。已經發文機關負責人籤批的公文,印發前應當對公文的審批手續、內容、文種、格式等進行復核;需作實質性修改的,應當報原籤批人複審。
(二)登記。對複核後的公文,應當確定發文字號、分送範圍和印製份數並詳細記載。
(三)印製。公文印製必須確保質量和時效。涉密公文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印製。
(四)核發。公文印製完畢,應當對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質量進行檢查後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