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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問之法律網

    一、企業之間借貸有哪些風險

    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所以,企業之間的借款是不合法的。由此造成出借人的風險至少有三個方面:

    1、可能招致行政處罰。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華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處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

    2、因違法而使得借款利息不能獲得支援。

    3、借款擔保不發生效力。《擔保法》第五條規定,“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除非擔保合同另有約定)。企業之間借款即使設有擔保,在未明確約定的情況下,擔保合同亦屬無效。

    二、借貸時出借人應注意什麼

    在借貸實踐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非法經營或用於其他非法活動,而有的出借人牟利心切,未注意審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為其非法活動提供資金的仍盲目出借。殊不知,如違法事實經司法機關查實,可依法沒收出借的款項,並可對違法借貸的雙方處於罰款,拘留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於非法活動的),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樣,對出借人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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