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名,人名前通常不用定冠詞:England,Mary。
2)泛指的複數名詞,表示一類人或事物時,可不用定冠詞。例如:
They are teachers. 他們是教師。
3)抽象名詞表示一般概念時,通常不加冠詞。例如:
Failure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 失敗乃成功之母。
4)物質名詞表示一般概念時,通常不加冠詞,當表示特定的意思時,需要加定冠詞。例如:
Man cannot live without water. 離開水人就無法生存。
5)在季節、月份、節日、 假日、日期、星期等表示時間的名詞之前,不加冠詞。例如:
6)在稱呼或表示官銜,職位的名詞前不加冠詞。例如:
7)在三餐、球類運動和娛樂運動的名稱前,不加冠詞,如have breakfast,play chess。
8)當兩個或兩個以上名詞並用時,常省去冠詞。例如:
I can't write without pen or pencil. 沒有鋼筆和鉛筆,我就寫不了字。
9)當by 與火車等交通工具連用,表示一種方式時,中間無冠詞,如by bus,by train。
10)有些個體名詞不用冠詞,如school,college,prison,market,hospital,bed,table,class,town,church,court 等個體名詞,直接置於介詞後,表示該名詞的深層含義。
1)國名,人名前通常不用定冠詞:England,Mary。
2)泛指的複數名詞,表示一類人或事物時,可不用定冠詞。例如:
They are teachers. 他們是教師。
3)抽象名詞表示一般概念時,通常不加冠詞。例如:
Failure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 失敗乃成功之母。
4)物質名詞表示一般概念時,通常不加冠詞,當表示特定的意思時,需要加定冠詞。例如:
Man cannot live without water. 離開水人就無法生存。
5)在季節、月份、節日、 假日、日期、星期等表示時間的名詞之前,不加冠詞。例如:
6)在稱呼或表示官銜,職位的名詞前不加冠詞。例如:
7)在三餐、球類運動和娛樂運動的名稱前,不加冠詞,如have breakfast,play chess。
8)當兩個或兩個以上名詞並用時,常省去冠詞。例如:
I can't write without pen or pencil. 沒有鋼筆和鉛筆,我就寫不了字。
9)當by 與火車等交通工具連用,表示一種方式時,中間無冠詞,如by bus,by train。
10)有些個體名詞不用冠詞,如school,college,prison,market,hospital,bed,table,class,town,church,court 等個體名詞,直接置於介詞後,表示該名詞的深層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