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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峰的文藝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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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回憶終究只是空
從歷史上看,最早對於“和”有著獨到理解,並且討論了“和合”觀念的人,應該是西周末年的史伯(準確生卒年代已不可考,大概生活在周幽王時期)。迄今為止,我們所能看到的關於史伯的記載,主要就是《國語·鄭語·史伯為桓公論興衰》這一篇文字。此外,《國語·周語上·西周三川皆震伯陽父論周將亡》通常也被認為是史伯的言論,但事實上伯陽父和史伯並非一人,伯陽父的生活年代可能要略早於史伯。
在《國語·鄭語·史伯為桓公論興衰》中,史伯對於“和”的探討,主要涉及“和”“和合”“和生”等方面,由此形成了關於“和”的系統而豐富的理論,或者可以稱之為“和”的哲學。這個“和”的哲學系統,主要由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構成。
首先,“和”是這個哲學系統的本體論。“和”的本義為聲音的相互應合。《說文》:“和,相應也。”圍繞這個中心義又引申出人與人之間和諧相處、化解矛盾之義,例如,“三曰禮典,以和邦國”(《周禮·天官》)。由此可見,在中國傳統思想中,“和”本是一個極平實的常用概念。史伯第一次將“和”的義涵提升到哲學高度,把“和”定義為“以他平他”。所謂“他”,即存在差異的諸要素;所謂“平”,即協調平衡。故,“和”意味著聚合諸種存在差異甚至相互矛盾對立的事物,並使之協調統一。可以說,“和”即事物,事物即“和”,事物的現實性存在就是以不同事物之間的平衡作為基本模式。
其次,與西方哲學不同,中國傳統思想是以“人事”為中心,史伯對“和”的談論也不離於此。“和”在社會治理層面的具體展開即“和合”,史伯從正反兩方面論證了這一觀念的重要性。從反面來說,史伯指出,“今王棄高明昭顯,而好讒慝闇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固”,其結果是“殆於必弊者”。從正面來說,史伯把商契和合五教作為對契大有功於天下的一種證據,“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於百姓者也”。所謂“五教”,即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教和合,會使百姓安身立命。這表明,“和”在現實的政治社會中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具體來說,就是要以倫理道德的“和”來實現天下“和諧”的狀態。
最後,作為思想根基的“和”若要在現實世界發揮其作用,就必須有一個行之有效的機制。史伯從本體論的高度揭示了事物生成和發展的辯證法。他指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只有不同事物聚合在一起,並相互作用,才能不斷產生新事物;如果只是同質事物的簡單累積,那就還是原來的事物。史伯還進一步舉例說明,“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調口,剛四支以衛體,和六律以聰耳,正七體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紀以立純德,合十數以訓百體。出千品,具萬方,計億事,材兆物,收經入,行姟極”。可以說,“和”構成了“生”的動力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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