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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憂的書籤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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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邏輯文史
隨著科技時代的來臨,手機解鎖,門禁,甚至公交車刷卡都直接用手指就可以完成,這也給了我們一個錯覺,指紋識別是高科技的產物。其實指紋法最早在唐代就有記載了,1927年德國羅伯特·海因德爾就在其《指紋鑑定》一書中說,中國唐代的賈公彥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紋識別人的第一個學者。而最早最系統的依靠指紋斷案是宋慈,且已可以十分成熟的運用,並收錄在宋慈《洗冤錄》中。
1959年新疆米蘭古城挖掘出了一份唐代藏文借粟契,這封契是用棕色的粗紙寫成的,藏文為黑色,落款處有4個紅色指印,其中一個能看到嵴線,這算是古代第一個印有指紋的契約文書。
國外首次利用指紋破案發生在1892年的阿根廷,比華人晚了近2000年。 《宋史.元絳傳》裡就記載了一起利用指紋破案的典型案例:話說北宋仁宗天聖年間,江西永新縣有個名叫周整的賭徒。有一次,周整和富二代龍聿去賭博,結果輸了個精光,不甘心的周整竟將屬於他母親的15畝土地作為賭注壓了上去,結果又輸了。只能將這土地劃分龍聿。寫契約時突然意識到這15畝地的所有權母親的,因此契約上必須得有周整母親的手印方能生肖。周整知道母親的脾氣,於是他揹著母親在家裡找來了一份按有母親手印的字據,然後塗掉上面的字,和龍聿一起偽造了一份契約。過了幾天當龍聿拿著契約去要地時,周整的母親不同意,並將龍聿告到了衙門。斷案講究證據,縣衙看到契約上有周母的手印二話不說將地判給了龍聿。周母表示不服,又將龍聿告到了州衙門,結果州衙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又過了幾天,大文學家元絳被任命為永新縣令,周母再次將龍聿告到縣衙。元絳這次沒有輕易下結論,他反覆、仔細地察看了龍聿的契約,終於發現了破綻。他告訴龍聿說:“你這份賣地的契約是偽造的。”龍聿不服,元絳指著契約上的手印說:“這份契約上的年月字跡在手印的上邊,說明你是先得到了周母文書上的手印而後撰寫的契約,這不合邏輯”龍聿見事情敗露,只好承認契約上的手印是假的。元絳以假手印為突破口,終將屬於周親的15畝田產物歸原主,當然,周整輸的錢還是要慢慢還的。
宋慈在《洗冤錄》中有過描述,一個人手指印不管按多少次,指紋都不會改變,除非指頭不在,否則傷口癒合指紋還是不變的,每個人的指紋不盡相同,可以作為個人認可的證據,加之古人文盲偏多,所以用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簽字。因此雖然沒有指紋識別儀器,但是,是有指紋鑑別技術的,所以押指紋也成為了最快捷方便的方式。 -
3 # 豆子人民藝術家
古代有指紋識別!
古代有指紋識別!
古代有指紋識別!
有同學在看琅琊榜時,看到謝侯被流放時寫的信,最後咬破手指按下手印。同時在各種古裝劇和歷史記載中,也能找到簽字畫押、按手印的情況。心想古代沒有指紋識別技術啊,那麼古人有何技術來鑑別手印的真偽呢?
因為問題就是錯的,指紋、掌態識別很早很早就有了!現代人也不要太自戀,以為古人連“每個人的指紋不太一樣”“斗箕各自不同”都觀察不出來。古代當兵都要造冊,叫做“箕斗冊”,用於辨別誰是誰,進行法律意義上的驗證:
前因岑部院駐節臺陽,一切應聽就近排程,本部堂批不定斷有之,或系驗文備案而不批發亦有之。所稱營中編箕斗冊一件,遍查未見,是詳是稟,抑系驗文?何時發申?何時遞送?該道速即查明稟覆,不得摭一、二事,遽謂本部堂怠於批發。我們再看一箇中國商代的物件:
這是江西萬年的齋山商代土著文化早期遺址出土的商代陶片,陶片上有很明顯的指紋印記。這些指紋距今已有3600年曆史,證明指紋作為“某記”,在遠古就已經有了。而中國官方,將指紋指紋作為破案依據不晚於宋朝,當然,系統論證指紋的走勢,集結成篇進行學術論述可能要晚一些,但也絕不能說古人不會指紋識別。
圖:中國古代,通常都以某“記”來作為自己的記號,讓人易於分別。商代陶片主人制作陶器時,就順手一捏,形成自己獨特的印記。
目前出土的唐代契約,末尾一般都有手印。各種書畫作品中,也不乏按手印做記號的。
如果是簽訂契約,那麼各種保人,也都要在契約後頭按手印,作為身份的鑑定。有人認為指紋識別是現今的技術,作為法律證據更晚。譬如說,指紋研究是1684年的英華人發現的,指紋斷案要到19世紀:“在19世紀晚期,指紋已經被用作警察破案的線索,但直到1898年,發生在孟加拉的一起謀殺案,是全球第一例在法庭上以指紋定罪的案例。”
事實上,指紋用於法律上的斷定,中國有史以來的物證,都要比這早得多得多。剛才說過,也列出考古證據,證明用拇指印當記。如果古人明明不知道每個人手印的獨特性,那為什麼還要按手印呢?
我們都知道,簽字也是因為每個人的字型都不一樣,不管別人跟你類似不類似,但這個名字是你的,又和你的字一模一樣,就可以作為一種證據。再加上指紋,那就是你籤的沒跑了(強制或欺騙除外)。
因此,中國宋元及以後,某人招供畫押,一般都會在落款處按上手印。日後如有疑問和糾紛,可以調出案卷。如懷疑不是本人押的,可以讓此人在另外一張紙上按下他的手印,然後同案捲上的進行對比,是不是本人,一看便知。除了“指紋”鑑別,人們還意識到整個手掌、腳掌的紋路走向都不一樣,因此這些也都用作法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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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風雨聲聲且關心
中國古代沒有簽字這個說法,在古代叫做“畫押”,押的意思是“簽署”。
有用印的,就叫“押印”。
若用筆的便是“畫押”,可以草書名字或任意字,甚至特異花紋作為記認。後又簡化成畫一“十”字。
若是連毛筆也用不來,則就是按手指印,叫做“畫指”。畫指和現在按指紋也有一定區別,現在按指紋只需食指指尖即可,而古代則需要按指尖和一個甚至兩個指節,甚至有按整個手印的。
一方面是古代鑑識精度有限,當時的一般紙張未必能清晰的表現出指紋的細節;另一方面,古代人體力勞動為主,指紋很可能被磨損的很厲害(比如,我們公司的保潔阿姨,過指紋門禁是個特別麻煩的事情,錄入了十個手指的指紋,都要花三四分鐘在那裡一個個手指試=_=)
中國古人是很早就認識到手足面板紋路的個人特異性的,出土文物證明在晉唐時期就已經使用“畫指”作為確認法律文書有效的手段,並有一定之規:比如男左女右,男畫左手食指,女畫右手食指。並且通常是指尖及其後兩個指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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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春秋網
這個題目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古人有指紋識別術,而且據考古證據,遠在六千多年前的原始社會時期,發掘出的陶器上就有了指紋圖案,遠在三千六百多年前的商代也發掘出了印有指紋的陶片。再以後的古代歷史上,印有指紋的文物比比皆是。古代文盲多啊,不是所有人都認字的。籤個契約什麼的,文盲是不會簽字的,如果別人代簽,就需要文盲按個手印,做為憑證。
簽字畫押、按指紋,是最保險的憑證。因為每個人的指紋是不相同的,你不認字沒關係,按下了指紋,想反悔都反悔不了。楊白勞就不認識字,賣喜兒給黃世仁時,就按個手印籤個賣身契。據考古發掘,中國是世界上公認的最早的“指紋術”發源地,古代送信,為了防止私拆信件,怎麼辦呢?在信口處封上印泥,然後印上手印,如果你私拆了,就對不上了。因為摻雜上了別人的手印。到了宋代,破案常常根據手印破案,大宋提刑官宋慈就是指紋斷案的發明人與這方面的高手。
按手印,有的按一個指頭,有的按整個手掌。整個手掌按上去,每個人的紋路都是不一樣的。其實不光手掌,腳掌也是不一樣的。所以古人也有按腳掌的。雖然古代沒有現在的指紋識別工具,但用肉眼識別就沒有問題,別外也有古代的指紋識別技術。古代人沒有那麼傻,也聰明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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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圍爐煮酒話春秋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古代按手印不像現在是用來做指紋比對的,而是用來代替簽字認可的。用按手印的方式來簽訂契約和文書,和簽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被官方和民間普遍認可。
古時候的人,大多數人並沒有機會去讀書識字。真正有機會讀書識字的只有官宦家庭,名門望族等上層子弟和富貴人家。那就更不要說女子了,古時候女子幾乎沒有機會讀書識字。
中國是使用指紋應用最早的國家。手印的使用方法是,在需要簽訂文書或契約時,可以在文書或契約上按下手印,識字的可以在簽完自己的名字夠再按下手印,則更具防偽效應。在需要辨別真偽的時候,則通過當事人的手印萊一對一對比。古人也知道,每個人的指紋都是不一樣的,透過對比指紋,便可鑑別真偽。
古人有很好的智商和創造能力,發明了指紋技術用在社會的方方面面。看過琅琊榜的朋友應該有印象,裡面就有一段講透過指紋在五年後找出真兇的片段。看著很有穿越感,其實不然,古時候把指紋技術已經應用得相當成熟了。無論是官府文書,審判記錄,土地契約,財務憑證,交易契約,還是民間簽訂得各種文書和合約,都廣泛應用指紋技術。
現代的指紋技術也是從古代手印中找到的靈感,我們不得不感嘆古人的智慧和創造力,實在是令人歎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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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字不爽
首先,指紋識別技術的產生從一開始就是用眼睛來識別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古代社會讀書識字之人比較少,多屬於精英階層,因此普通人參與契約一般都是按上手印。其二是古人缺乏筆跡鑑定技術,很多文人以模仿別人筆跡為愛好。所以古人都採用了按手印這種簡單有效的方式,當然對應的古代當然有指紋識別技術。
自秦代以來,中國就有用指紋破案的記錄。在秦簡《封診式-穴盜》篇記載: “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這表明秦代司法人員已將“手跡”作為破案方法。
中國唐代的賈公彥是世界上提出用指紋識別人的第一個學者。中國古代對指紋的觀察和應用,在唐代傳到外國。並且解放後發現的唐代許多文書、契約、遺囑上都有指紋、指節紋或掌紋,以此作為識別個人的重要手段。此後歷代,都沿用在文書上以指模、掌模為鑑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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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達
在古代,指紋相當於現在的簽名,最多就是比對,經過訓練的人,肉眼還是很容易識別的。
其實在古代,指紋也並非破案而用。文盲還是佔絕大多數的時候,在進行各類信用擔保時,他們只能透過按手印來進行確認記錄。就像你現在刷銀行卡在小票上簽字一樣。
如果說現代有指紋識別技術,這就相當於是古代人的神明,在古代,迷信思想還是蠻重的,舉頭三尺有神明,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按下世界上第一無二的指紋,想要違背畫押的內容,就會遭天譴,就像現代人知道自己的指紋會被檢索出來一樣。
此外,在確認指紋資訊時,也多為比對作用,雖然在宋朝時有過透過指紋對比破案的例子,但是也花費了重大的時間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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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朝文社老張
首先需要強調一個常被誤解的重要事實:中國古代,很早就有指紋識別。
雖然在近代刑偵司法領域,指紋識別技術的應有,也就只有一百來年時間。但早在1927年時,德國學者海因德爾就在其著作《世界指紋史》裡就做出重要論斷:中國是全世界最早發明並採用指紋識別技術的國家。第一位採用指紋鑑定技術的人,則是公元650年時的中國唐代學者賈公彥。指紋識別技術,放在中國古代,可謂歷史悠久。
不過,如果把唐代當做中國指紋識別技術的起點年代,這其實是有些“小看”古代華人的智慧了——華人應有指紋識別技術的歷史,遠比唐代早得多。
早在中國新石器時代的仰韶文化遺址上,出土的陶器上面,就有作為標記的指印。美國芝加哥菲爾特博物館收藏的中國周代泥印上,更清晰印著拇指印痕。“畫押按指紋”這事,在中國至少有三千年以上歷史。
但比起現代人熟悉的“按指紋”來,中國古人應用“指紋識別”技術,更多還是“按手紋”,《周禮》的說法叫“下手書”,唐朝人叫“畫指券”。也就是在訂立契約的時候,簽約甲乙方以及中間人,都要把手指在紙張上平放,畫下食指上三條指節,這種證明方式,在唐代契約裡常叫“畫指為信”。新疆吐魯番阿斯塔納地區出土的唐代文書契約裡,包括借錢與購買的契約,都有這樣鮮明的“畫指券”。
和唐朝契約的“畫指券”不同,與唐代同時期的吐蕃王朝,訂立契約時喜歡直接按指紋。1964年,曾是吐蕃屯堡的新疆米蘭古城,就出土了一份藏文版的契約文書,長27公分的紙面上,有四個鮮明的手指印。其中一個手印,還可以看到清晰的指紋紋路。
當然,以古代的指紋識別技術,“畫指券”以及按指紋,鑑別難度還是非常大。所以自宋代起,“打手模”成了“畫押”的主要方式。比如古典名著《水滸傳》裡,梁山好漢們遇到判案訴訟,基本都是“打個手模”。以宋朝《山谷詩外集》的形容說,宋代江南買田置地一類的交易,基本都是打手模,也就是整個手印按在契約上。明清年間的契約上,也常有“並本男(或本女)手印”的話,可見“指紋識別”,已有強大法律效力。
而這悠久的“指紋識別”技術,也令手印指紋,早早就成為中國古代刑事偵破時的重要物證。湖北雲夢縣出土的秦簡裡就證實,秦代時的斷案偵查,要以“膝跡”“手跡”作為偵破線索。到元代《牧庵集》裡就記載了一則經典的“指紋識別”案例:元朝遼東道按察使潘澤,透過對兇殺案現場指印的比對,終於成功推翻了原有判決,將險些被冤為殺人犯的無辜者救了回來。古代的“指紋識別”,就有這般救命的作用。
當然,中國古代“指紋識別”技術悠久,“指紋造假”的歷史,也同樣悠久。《宋史》裡就記載了這麼一樁雷事:永新縣龍家惡霸少爺誘使良民賭博欠下鉅債,然後要挾事主偷出家中母親的手印,然後偽造文書霸佔其田產。卻被知縣元絳看出破綻:通常都是先寫文書再按手印,這張文書上的文字卻蓋住了手印,分明就是有假。果然一聲拍案怒喝,嚇得龍少爺乖乖認罪。古代技術條件下,“指紋識別”這事,也確實是火眼睛就的硬功夫。
不過,雖說“指紋識別”技術,放在中國古代條件下,是一樁考驗本事的難題。但它畢竟最大程度的避免了冤假錯案。所以最遲從宋元年間起,案件審結之後,就有了“點指畫字”的結案流程。一記簡單的指紋手紋,確實也多次令真兇落入法網,挽救無辜者無數。
近代國外最早啟動這救命的技術,還是在1892年“阿根廷謀殺親子案”裡,警方透過指紋比對,戳穿了惡婦殺害親子嫁禍他人的把戲。但以德國學者海因德爾的哀嘆,一直到20世紀20年代末,以指紋作為犯罪證據,才逐漸被歐美國家所接受。比起中國來,至少晚了數百年。
而國外對於“指紋識別”的應用,其實也深受古代中國的影響。早在公元九世紀中葉時,阿拉伯人索拉曼的《大唐風情》裡,就詳細記錄了唐朝商人“畫指券”訂立契約的場面。與此同時代的日本,也出臺了“按食指指印為證”的法律。“指紋識別”的方式,這才陸續在各國擴散,催生了影響至今的指紋學。以這個意義說,中國古代的“指紋識別”,就是華人對世界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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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知足常樂0724
古代又沒有指紋識別技術,按手印有用嗎?怎麼識別?
答:根據考古學家的考古發現和史書上的記載,在中國指紋識別技術,早在2500年前的戰國後期,聰明的古人就掌握了,那個時候就已經利用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現場遺留下來的指紋進行破案了。
當時,甄別技術主要是利用圖形對比法,用放大鏡進行放大的。
關於古人利用指紋如何界定犯罪嫌疑人的案例,提問者可以度娘一下或者到大型圖書館翻閱看一看。
所謂指紋就是每個人的指頭上表面凹凸起來的紋路,這些凹凸的紋路的起點、終點、分叉、重合結合被稱為細節特徵點。而且指紋它是終身制,它有無數種排列序號,由此說明每一個人的指紋包括指紋的每一條紋路線都是獨一無二的。科學研究證明 人類迄今為止還沒有指紋完全一樣的人,其中包括雙胞胎。
古代的人由於文明程度低,能夠讀數識字的都是奴隸主,而奴隸們只是生產工具,根本沒有權利來讀數識字。奴隸由於沒有文化,他們之間進行交易時,只能夠按手印。記錄解放前窮人生活的影片“白毛女”中的楊白勞跟黃世仁簽訂的喜兒的賣身契上所按的手印,就足以證明當時的窮人的生活處境。有錢的人都是簽字畫押,沒錢的人只能夠按手印。
如今現代許多高科技,讓指紋應用技術如虎添翼,它廣泛應用人們生活的每一個角落。例如現在的手機,如果沒有指紋識別技術,手機根本沒有人買。相信今後人們利用指紋識別技術或人臉識別技術等等,來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讓人們方便快捷。
知足常樂於上海2018.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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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歷史雜貨鋪
如今指紋技術已經應用到了各個領域,最普通的手機,相信現在大多數人的手機都有這樣一個功能,指紋解鎖,非常的方便,現在各行各業都有指紋的應用,比如開門的時候,不需要插入鑰匙只需要指頭放上去便可以。
指紋技術真正開始應用是在二戰期間,情報機關率先開始使用這種技術。看到這裡,相信有人要問了,既然二戰的時候指紋技術才真正開始應用,中國古代畫押又是怎麼回事呢?大家在看一些古裝劇的時候都會有這樣一個鏡頭,犯人畫押,或者是雙方達成了某種合作之後,雙方要一起按指紋。
古人可是沒有指紋識別技術的,他們按手印真的有用嗎?答案是肯定的,按手印當然有用,永遠不要小瞧古人的智慧,古人也不會無故做按手印的事的。眾所周知,世界上每個人的指紋都是不同的,古人也發現了這件事,每個人無論是指紋或者是腳掌的紋路,其實都是不同的。
古人可以透過各種方式辨別指紋是否屬於畫押人的,初步是肉眼,一般情況下,如果指紋相差很大,肉眼都是能夠看出來的,如果肉眼不能識別的話,那麼還有其他辦法,比如光源光照法和粉末刷顯法,總之古人是可以透過指紋來識別的。
中國歷史上最早透過指紋破案的記載是在秦代,距今已經有兩千多年,中國歷史上有句話叫做口說無憑,立字為證。所以說別小看古人的智慧,他們早已能夠對指紋進行識別,否則也不會每次幹什麼都按手印留下憑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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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貓叔說歷史
關於古代人為什麼要在契約或者在認罪書一類的檔案上按指紋,這其中的原因其實並不複雜,鄙人才疏,願意分享一些看法,算是拋磚引玉吧。
第一個原因,宋朝以前,中國的教育普及程度很有限,絕大部分人是沒讀過書的,沒辦法簽字,也就催生出按指紋的辦法其實,如果嚴謹一些說,宋朝也不能算是一個教育的分水嶺,只能說,相對而言,宋朝對讀書方面的政策比較寬鬆,讀書人的比例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事實上,一直到清朝,中國的大部分老百姓在接受教育方面都沒有特別大的改觀。充其量,家庭條件好一些的孩子會去讀幾年私塾,識幾個字而已。所以,當遇到需要證明身份的事情,大部分人都沒辦法用簽字的方式完成,也就只有想其他辦法了。
大約在戰國時期就已經出現了用指紋來斷案的記載,雖然,記載沒有那麼詳細,但也模糊能看出,大約當時已經發現每個人的指紋都有一定的區別。閣下所說的指紋識別技術,應該是藉助高科技裝備的意思,但古代也不是沒有識別技術,只是依靠肉眼而已,精準度不能與現在相提並論。
第二個原因,古代對神靈有敬畏之心俗話說:頭頂三尺有神靈。這句話在現代,威懾力明顯很低,有些人前腳發誓,後腳就違反了,缺乏最基本的契約精神。但是,古代不同,當然這個“古代”指的時間比較寬泛,甚至到了晚清近代時期,其實中國的絕大部分人對神靈還是非常敬畏的。咱可以舉個例子,大家可以瞭解一下火車進入中國的曲折歷程,這個高科技玩意兒為什麼一直受到華人的抵制呢?其實原因令人忍俊不禁,其中一個重要原因竟然是因為懼怕火車驚動地下的神靈,可見,科技落後時期的中國對神靈的依賴。
按下手印即說明你在神靈之前許下了承諾,如果違反,是要接受天譴的,所以,按手印也就成了慣例,延續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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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天寧閣
秦朝就有用指紋破案的記錄,湖北雲夢出土的秦簡《封診式穴盜》記載:“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表明秦朝司法人員已將“手跡”作為破案方法。
唐朝更有使用指紋的作法:“唐建中三年七月十二日,士兵馬靈芝急需銀兩,向報國寺建英和尚借錢一千,月息一分;如果建英和尚需要,隨時可將本息收回;如馬靈芝不能歸還,建英和尚可將馬靈芝的全部財產取走;恐無憑證,立捺印。”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契約、憑證都要按手印。如果不承認,再按一個手印,用肉眼對比一下就知道真偽了。
還有,軍隊普遍有《箕斗冊》,即登記士兵指紋,當時能對指紋按形態、結構進行分類,並應用於社會生活中。
古人在文書、字畫、契約上署名或作私記,謂之作“押”,畫押也成為一種證據。
唐太宗曾下令不許群臣在奏摺上用草書署名,因草書形體太花哨,不正規。
宋朝變化了,在呈公文或與人書牘時,文末大多不署名,僅寫本人的字,謂之押字。但出現一種“花押籤”,即將名字幾個字連在一起寫成一個字,它是屬於讀書人筆走龍蛇的“鬼畫符”,難以辨認,難以模仿,反倒促成了另一種身份的驗證。
王安石是花押籤始作者,他的署名只寫一個“石”字,寫了一橫一撇之後,撇中腰隨意畫個圈兒。有入私下議論他的署名像個“反”字,於是他刻意作圓圈。後人就效仿他,這就是畫押的由來。對於目不識丁的人來說,這可解決了簽名或押字的難題,畫個圓圈誰都會。如魯迅筆下的阿Q就畫圈的形式來簽名的。
現代的指紋識別技術很發達了,有光學指紋識別、電容式指紋識別、超聲波指紋識別等,指紋技術早已運用在各種刑事案件的偵破之中,廣泛使用在手機解鎖、手機收付款、上下班打卡、食堂打飯菜等,對於個人按個指紋就代表簽字畫押了。
雖說古代沒有現代的掃描識別,但不等於古人沒有識別指紋的技巧,也許還沒有被考古學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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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李白與徐霞客
古代人很有趣呢!
他們可是很在乎儀式感的呢!
比如娶個媳婦要託媒下聘搞很多儀式呢!
所以籤合同立契約當然也要有儀式感啦!
不僅僅簽字,還要畫押呢!
那麼畫押可不是畫圈圈哦!
畫個圈圈詛咒你並不是從古代傳下來的哦!
古代的畫押,是說不會寫自己名字的人!
他們為了表明自己籤的文書是自己認可的!
那該怎麼辦呢?真的是畫個圈圈麼?
用腳趾頭想一想怎麼可能呢?
畫個圈圈誰都可以偽造啊!
古代人有這麼笨麼?
當然不是的呢!
畫押,是把全手都塗上紅色,並不是一個指頭呢!
然後,啪啪啪,按到白紙上呢!
那麼為了核對真偽,怎麼辦呢!
只需要在找一張白紙,把手塗紅!
然後啪啪啪按上去就行了啊!
然後把第二張紙蒙在之前文書紙上!
對著太陽仔細檢視,如果吻合,那就是本人啊!
這才是簽字畫押大的本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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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歷史漫談君
古代為什麼簽字畫押的同時,要蓋指紋呢?而且大家疑惑的是,當時並沒有指紋對比技術。
相信下面來自影視劇的畫面大家一定很熟悉,本來原告——受到冤屈之人到官府去告官,可是被告——惡人,使錢把官府買通。於是,可憐的原告被投入大獄,一通嚴刑拷打,屈打成招。給原告蓋棺定罪之前,小卒於是抓起趴在地上的幾乎昏死過去的原告的手指沾上類似印泥的東西,在一頁寫滿文字的紙上用力摁一下——這就是簽字畫押蓋手印。
簽字畫押的來歷?在契約、字畫、文書上寫上自己的名字,或者是私記,古代的時候就叫作”押”,對於不會寫字的人,於是便以畫圓圈代替,這就是”畫押”。
在十九世紀八十年代,西方國家開始提倡用這種方式來辨別犯人,英,美德等國家開始確定採用指紋鑑定法。
在中國歷史上很早便用這種方法了,據說宋代的王安石是畫押的創始人,他的署名習慣只寫”石”,在寫了上半部分以後,而且下面的”口”字常常為省事,只畫一個圓。後來大家覺得不錯,所幸是畫一個圓,這就是畫押的來歷。
為何要簽字畫押,還要蓋手印?在古代,老百姓是不識字也不會寫字的,所以簽字畫押時,大多用一個圈來代替自己的名字。
那麼如果只有這一個圈,還是不行的。大家你也畫圈,我也畫圈。雖然達芬奇在剛學習畫畫時,一直在畫雞蛋,是不是和古人的畫押有點相像?
但是一個圓圈和一個圓圈對一般人來說,看起來那就差不多了。所以區分起來還是有難度的。
雖然技術還不發達,但古人已經知道指紋對某一個人來說有終生不變的特徵,而且就像是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一般,指紋也具有唯一性,也就是每個人的指紋是不相同的。
於是,簽字畫押之後,再按上手印,那麼就具有唯一的特徵了。
而有時候按手印不單單是一個食指,也會用一整個手掌去摁下去。這樣的話,用肉眼就可以進行大體的對照,效果還不錯。
簽字畫押和蓋指印被流傳下來。指紋技術源起於中國。據考古發現,已有數千年的歷史,但卻興起於歐洲。
中國用指紋破案的記錄可以追溯到兩千多年的秦代。在上世紀70年代,出土的雲夢秦竹簡上有記載對於現場勘查中的手印的描述。
而在19世紀90年代,一名叫弗朗西斯卡,羅哈斯的女人將自己兩個兒子殘忍殺害,同時造成假象誣陷鄰居,最終透過現場找到她的指紋,揭示了真相。
隨著社會的進步,絕大多數地方都普及了義務教育,即使早早輟學的人,寫自己的名字也是綽綽有餘的。
既然會寫字了,那麼就不用畫押了,而且每個人的字跡也有唯一性,很難被別人模仿。
所以在進行一些活動,如貸款,抵押,擔保,籤合同,買房子等等時,都需要當事人簽名。 簽名之餘,當然還要用右手食指按手印,因為指紋具有惟一性,穩定性,是一個人的特質。
現代生活中蓋指印的延展。在現代生活中,指紋的用處更大了,如單位的人臉和指紋識別機,是單位進行上下班考核的重要依據。
單位的人臉和指紋機還真鬧過笑話,同時在進行人臉識別的時候,因為只是捕捉幾個點的人臉畫面,有時候明明是張三在進行人臉識別簽到,但是卻出現李四的人臉畫面,也就是成了李四在簽到。
但是在用指紋進行簽到的時候,沒有鬧過這種笑話,說明指紋還是具有唯一性的。
當然,現在指紋已經被運用到社會的方方面面中,不但給大家帶去了專屬性的便利使用,而且在偵破一些疑難雜案的過程中,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
16 # 三國療養院
其實古代人並不是像你所問的不能比對指紋,如果真的不能比對指紋的話,古代人也不是傻子何必多一道畫押的程式呢!咱們在眾多歷史題材影視劇當中,都能看到各種場合人們畫押的場景,這並不是只做做樣子而已,在古代很早的時候人們就發現了指紋的唯一性,所以按指紋這個劃時代的程式就應運而生了。
當然古代人是無法像我們一樣利用高科技去比對指紋,那時候主要是靠人的肉眼去識別,雖然這樣的比對結果精確度不是很高,但也能基本上滿足日常的識別準確性。我們現在把手張開,自己用肉眼看自己十指上的指紋,也會很容易區別出各指紋的不同之處。所以從肉眼識別指紋的難度上來看,這並不是多麼高深莫測的技術,術業有專攻,古代也有專門經過訓練識別指紋的專業人員。
咱們都知道簽字和畫押基本上是不可分開的一套手續,而古時候能受到文化教育的人又很少,這種情況下文盲的比例就非常高。甚至有一大部分人都不會書寫自己的名字,那麼讓他們在文書上簽字就不太現實了,至於不會寫名字就畫圈圈的這類說法,我還真的沒有去研究過。但畫押這道程式的產生就完美的解決了這個難題,由於它的簡易性也迅速的普及開來,一直到現在我們還在沿用。
但是在古代一些影視劇中,偶有出現官府人員在案發現場採集指紋的情形,我個人感覺這個不太靠譜。因為那時候只靠肉眼識別的程度,又沒有先進的大資料指紋庫做基礎,就算能透過石灰或者其他東西採集到指紋,能透過這種方式找到案犯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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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智寧衛浴
隨著科技的發展,如今指紋識別鑑定技術已經發展的相當成熟,指紋鑑定識別技術已經應用於各個領域,我們日常生活之中也往往會用上指紋識別技術,比如手機指紋解鎖。當然我們在藝術作品或者影視劇中經常看到這樣的一個畫面,中國古代進行簽字畫押或者破解案情時也會採用按手印的方法,我們難免會有所好奇,古代又沒有如今的指紋鑑定技術,他們為什麼還要按手印呢?
其實我們在小瞧古人的智慧,其實指紋鑑定技術在唐朝時期已經相當成熟,在遠古時期畫押已經出現,按手印與簽字想比起來,手印指紋相對來說更容易鑑別。
秦代《封診式穴盜》中曾經記載,“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手各處。”顯然透過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知道一個資訊,就是秦代時期的人們已經知道每個人的指紋擁有不同之處,也就是說秦代時期指紋已經運用到了偵破案件,簽字畫押的方面了。在唐朝指紋鑑定識別技術已經達到了成熟的地步,其中各地出土的唐朝時期的契約、遺囑等文書上面都有指紋的存在。到了宋代指紋技術更是到了發達的地步,宋代著名偵探宋慈著作的《洗冤錄》中就有多個案件透過指紋鑑定技術才得以偵破。
就算古人沒有指紋鑑定技術也會採用按手印的,大環境所致,古代生產能力低下,飽讀詩書的文人自然更是少之又少。這樣就形成一個現象,古人很多不會寫自己的名字,讓識文斷字之人幫寫,難免會出現一些糾紛問題,古人就以按手印代替,很好的避免了糾紛的發生。
看到這裡也許大家會好奇,古人是如何鑑定指紋呢?
按手印留有指紋剛開始只是以個人誠信做基礎,後來也出現了一些不誠之人否認畫押指紋乃是自己所按,造成了很多糾紛,隨著糾紛的出現,人們基本上都是用肉眼來識別指紋的。
後來隨著古人制造技術的發展,古人利用一些很薄的紙張讓有糾紛之人按上自己的手印,採用摺合重疊技術來分辨指紋。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仗,也會有人利用小聰明來消除證據,他們會故意破壞自己的指紋,甚至一些人砍斷其手指來應付摺合重疊指紋分辨,面對這一難題,古人於是就採用按手掌印記來代替按手印了。
在瞭解古人如何鑑別指紋以後才知道古人的智慧,也許他們的指紋識別鑑定技術沒有我們現在發達,也會存在一些誤差,但是沒有他們奠定基礎,也很難有現在成熟的指紋識別鑑定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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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夏目歷史君
古代審理犯人和給犯人定罪的時候,卒吏都會讓犯人在紙狀上籤下自己的名字,並按下手印,代表著犯人對紙狀上的內容認同。不過看到這裡大家或許會感到很奇怪,在那個年代根本就沒有像今天這樣的指紋技術,那麼它按手印的意義又是在哪裡呢?
要了解古代人們是怎樣運用指紋,那就要知道指紋有什麼特徵。
——指紋是我們人類手指末端面板的紋路,也就是手指末端突起的紋線,它們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個同心橢圓形,並且每個人之間的指紋都不盡相同,哪怕是雙胞胎亦是如此。所以指紋一直分辨一個人最為細節的地方。
正是因為此,指紋很早以前就開始被運用到了案件偵查方面,因為罪犯在犯案過程中難免會留下一些指紋,而警官們在現場運用指紋收集器採集指紋,只要再帶回到警察局裡與嫌疑犯對比,就能找出兇手出來,所以指紋一直被認為是確定罪犯最強有力的證據。
不過在古代指紋的運用方面就比較狹隘了。雖然古時罪犯在作案現場也會留下大量指紋,但是當時並沒有先進的裝置去採集這些指紋,再者古時房屋多為土坯房,指紋也不容易儲存在案發現場,所以古人在偵察案件時是無法用指紋的。
不過即便如此,早在兩千多年以前,古人仍然注意到了指紋。
古人很早就發現了指紋的獨特性,不過由於技術有限,單靠肉眼分辨出指紋的異同十分困難,所以當時的古人也只是對其做了粗略的研究。
秦朝出土的文物當中便有古人對指紋的記載。秦朝是一個注重法律的國家,所以這些出土的檔案中對案件的描述非常詳細,其中記載了一起盜竊案就對指紋、手印進行了記錄,書中說在房屋裡面、洞穴裡外的土壤上都發現了膝蓋的痕跡,並且屋子裡圍牆上也有手的印記。
雖然記錄的十分粗略,但是卻證明在兩千多年前中國確實開始研究指紋了。
古時對於指紋的運用主要就是在刑事訴訟方面,並且聰明的古人發現,人類指紋在每個年齡階段都會發生一定的大小變化,倘若年齡較小,那麼其指紋就會比較清晰、密集,年齡越大,那麼其指紋就會變得有褶皺、相對稀疏。原理也非常簡單,隨著年齡增長,人類的面板會變得越來越鬆弛,從而產生皺紋,也就導致指紋發生上述的變化。
在史書也有透過辨別指紋來分辨罪犯的案件。那是一場發生在元朝時期的案件,民間發生了一起案件,富豪長期奴役農民他家十七口人,遭到了控訴,所以富豪便被告上了衙門,但是富豪非常狡猾,拿出了按了指紋的賣身契,說這是兩家有協議,這就導致長期以來並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富豪有罪。
所以官員幾年來還是沒有給富豪定下罪名,之後時任提刑按察使的潘澤著手處理此案,他從富豪留下的指紋中發現,這上面的指紋很有可能不是農民的,此案有蹊蹺。
於是潘澤為了證明自己的想法,在當地找來幾個十三四歲的少年,有男孩有女孩,讓他們把自己的指紋按在紙上做對比,從指紋的疏密程度來判斷人的年齡,並且發現這些指紋的疏密程度都比較密集。而賣身契的指紋卻全部是稀疏的,這是完全不合常理的,畢竟農民家十七口人是有小孩的,所以指紋不可能全部是稀疏。
這充分證明了富豪當時協議上的指紋是偽造的,而如今證據已經確鑿,富豪是沒有辦法再狡辯了。
這起案件也證明了古人在指紋方面的研究,並且古人也利用指紋、手印的其他特徵解決了很多案子,其實在元朝之前,更早的宋代也有一起這樣類似的案子。
當時永新縣有個叫龍聿的有錢人,經常誘騙周整和他賭博,並且靠著出老千、用計謀來贏周整,這周整也是個愚蠢的人,每次都被龍聿騙到,並且欠了龍聿一大筆錢。龍聿看他實在是沒有錢還了,於是就讓周整把自己家裡的肥沃的土地賣給龍聿,欠的錢也不用還了。
但是當時周整年齡比較小,家裡的土地是周母管著的,如果沒有周母按過手印的賣地券,那麼龍聿是拿不到田地的,於是龍聿便讓周整回家拿到了周母在空白紙上按的手印,然後在紙張上立下賣地字據,這樣一來就是在周母不知道的情況下拿到了周家的上等田地。
但是龍聿卻犯了個致命錯誤,他把日期寫在了手印上面,如果細看賣地契約就能看出來是先有手印再有字據的,龍聿也並沒有發現這一錯誤。
周母得知此事後,立馬把龍聿告上了官府,不過當時的知府看到賣地契約上有周母的手印,於是便沒有給龍聿定罪,周母倒也作罷,可在當時一塊好田地可是一個家庭的生命,怎麼能就此放棄?
於是在新知府就職之後再次將龍聿告上官府,這次知府對字據上的指紋詳細觀察了一番,便發現了龍聿的計謀,於是便判決土地仍然屬於周母。
這起案件的記載充分證明了古時對指紋的運用,並且也能辨認出指紋是誰留下的了。雖然中國古時在指紋技術方面的運用沒有現在這麼廣泛,但是在當時已經是非常先進的技術了,其他大多數國家甚至還沒有開始對指紋進行研究。
而中國早在西漢時期就已經把指紋技術用在了刑事方面,再到後來,隨著古人對指紋的研究,這項技術也被運用在文書契約、簽字畫押、婚姻家庭等方面。
在文書契約方面,例如賣身契、賣地契約、欠款契約等都需要指紋作證,刑事方面,例如收集證據、定罪等過程都需要指紋的參與。
所以準確點來說,古時並不是沒有指紋技術,而是對於指紋技術的運用沒有今天這麼廣泛,不過放眼全世界,能夠有如此先進的技術當時世界上還真沒有幾個,說道這裡不得不佩服我們老祖宗的智慧當真是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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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衛老師講歷史
很明顯,古代並非沒有現代這樣的指紋鑑定技術,但是古人有古人的辦法啊。
現代的指紋鑑定技術,已經可以說神乎其神,鑑定指肚的指紋已經不算什麼了,指側的指紋也可以鑑定。不但清晰的指紋可以鑑定,模糊的指紋也可以想辦法處理之後鑑定。
那麼,古人是怎麼利用指紋的呢?
在中國古代的時候,明代就已經有了“萁鬥冊“這種東西。主要是在軍營裡面用。
通俗地說,就是記錄你的十個手指,指紋是簸萁還是鬥。
我們都知道,手指指紋的簸萁和鬥是沒有規律的。有的人有十個鬥,有的人只有八個鬥,幾乎很少能找到一一對應的簸萁和斗的組合。
不是還有首歌兒唱的麼,一斗窮,二斗富,三鬥四鬥開當鋪;五斗六鬥趕大車,七鬥八斗沿街走,九鬥十鬥賣豆腐!
所以,古人會利用萁鬥冊,專門把某個人的指紋記錄下來。然後加以應用。
比如,我的左手五個指頭分別是,1,簸萁,2,簸萁,3鬥,4,鬥,5,簸萁。
那麼,只要記錄下這個組合,如果你跑掉,找人就有個依據了。
比如,抓住兩個逃兵,那麼就根據萁鬥冊上的記錄,看看指紋,再結合高低胖瘦,黑白,有無鬍鬚,有無特徵面痣這些,即使你不承認你是張三,所有的特徵也就可以確認你是張三了。
怎麼樣,是不是挺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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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王生講故事
關於古人利用指紋來代替簽名,這裡要陳述三個觀點:
1-古代按手印,大多數時候不是用來比對指紋,而是作為個人簽字認可之用。古時候,普通老百姓根本沒有權利和機會去讀書識字。因此,若有需要個人簽字確認的文書,唯一的辦法就是按手印(有的時候還要按腳印)。
2-說古人沒有指紋識別技術,那就太小看古人的智慧了。事實上,中國是世界上公認的“指紋術”發源地,在指紋應用方面具有極其悠久的歷史。
3-在文書上按指紋有加密的作用。秦漢時代(公元前221年~公元25年)盛行封泥制。當時的公私文書大都寫在木簡或木牘上,差發時用繩捆綁,在繩端或交叉處封以粘土,蓋上印章或指紋,作為信驗,以防私拆。這種泥封指紋,是作為個人標識,也表示真實和信義。還可防止偽造。這個保密措施可靠易行。
中國古代指紋識別的歷史追溯中華民族的指紋歷史,可以上溯到6000年以前的新石器時代中期。
在半坡遺址出土的陶器上就印有清晰可見的指紋圖案。
距今有5000年曆史的紅山文化遺址處(今天的內蒙赤峰市東效紅山),考古發現的古陶罐上有3組幾何曲線畫,是3枚相同的、典型的箕形指紋畫,每枚指紋畫都有一條中心線和6條圍線。
在位於青海省樂都縣柳灣墓地的馬家窖文化,出土了距今5000年的人像指紋彩陶壺。其上繪有4幅原始螺旋形指紋畫。嵴線的起點、終點的細節特徵都很明顯,在兩組畫之間繪製一個三角,一箇中心花紋配左右兩個三角紋,組成了一幅完整的鬥形指紋畫
另外,很多指紋學家確認,指紋曾是古人進行陶器紋樣設計的模板。
新石器時代陶器上被考古學家命名的幾何裝飾紋中,如波形紋、弧形紋、圓圈紋、曲線紋、旋渦紋、雷雲紋等在指紋上應有盡有。這是在積累了豐富的指紋觀察經驗的基礎上,準確生動的創作的指紋畫。這種創作的成功,是深刻理解指紋特性基礎上的再創作,是對指紋術認識的前奏曲。
指紋識別在中國古代的用途在中國,指紋識別的技術早在2000多年以前,就廣泛的應用於合同、破案等領域。而西方對指紋識別的研究和利用則要晚很多。據資料記載,西方直到1684年才開始有對指紋的研究,指紋技術的應用更是到了19世紀。
秦朝時候,華夏古人就已經瞭解到人的指紋是不同的。在戰國時期的著作《雲夢竹簡》中,其中一章《封診式·穴盜》其中就記載了指紋作為破案證據的案例。
到了唐朝,指紋辨別方法有了很大的發展,其中著名學者賈公彥是歷史記載中,最早的指紋法辨別人——這得到了西方學者的認可和敬佩——德國學者羅伯特·海因德爾在其著作《指紋鑑定》中認為他是世界上第一位提出指紋識別的學者。
到了宋朝時期,官員斷案講求證據和科學,指紋得到了廣泛應用。指紋在那時已作為正式刑事判案的物證。《宋史-元絳傳》中記載有元絳利用指紋判案的故事。
中國古人怎麼識別指紋?在古時候,鑑別指紋主要依靠肉眼,可供利用的工具極少。
第一個方法就是按下整個手掌的指紋,有時候甚至要留下腳印。當然,肯定不會太精準,但是在當時已經是最好的辦法了。
第二個方法就是透過觀察指紋,對比指紋上的乳突數目、位置以及花紋結構的型別弓狀紋、箕狀紋、鬥狀紋。這些微小的細節平常人不會在意,以為區別不大,其實人人都不同。宋代的黃庭堅就說過:“蓋以手摸人罕相同,最易辨別真偽也”。
【如有疏漏,敬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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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所公寓裡發生了兇殺案,一個畫家在臥室裡被人用刀刺死了。臥室的牆壁上清晰地印著一個鮮紅的手印,無個手指的指紋都清晰可辯,連手掌的紋路也很清楚。看起來是兇手逃跑時,不小心把沾滿血的右手按到牆壁上。
福爾摩伍趕到現場時,見到老熟人巴特警官正在小心的收集上面的指紋。福爾摩伍仔細觀察了一下,笑著對巴特說:“你還是看看有沒有其他線索吧!”
巴特依然小心翼翼地做著自己的工作,頭也不臺的說:“這些指紋難道不是重要的線索嗎?”
福爾摩伍聳了聳肩:“但這個血手印很可能是罪犯偽造的,目的就是要誤導警察。”
巴特轉過臉,好奇地問:“你怎麼知道的?”
福爾摩伍說道:“你試著用右手在牆上印個手印,就知道了。”
你知道福爾摩伍是怎麼看出手印有問題的嗎?
福爾摩伍看到,五個手指的指紋全部正面緊貼牆壁印上去的,手掌的紋路也很清晰,這才產生了懷疑。因為當手掌貼在牆上時,拇指和其他四個手指不同,是側面貼著牆的,所以正常情況下,拇指的指紋不會全在牆上印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