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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49880977834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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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嘟嘟010517
黃老之道和儒學是從漢武大帝劉徹開始區分的。
黃老是道家思想,源自於黃帝和老子李耳無為而治的核心價值觀。
而儒家學講的是中庸之道,提倡的是仁義禮智信。
自從漢武大帝之後,歷朝歷代的皇帝都是以儒家思想治國理政。講的就是以和為貴的處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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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朵拉朵辣辣
黃老之道是道家學說。代表人物是莊子、老子、張良、諸葛亮、劉伯溫等等。儒家學說的代表人物有孔子、董仲舒、曾國藩等等。歷史上秦朝曾經霸處百家,獨尊儒術。還進行了焚書坑儒。破壞了千百年來,無數經典聖賢的典籍。
黃老學說屬於出世間之道法,在國家危難之時總有道家人物來力挽狂瀾。
儒家學說修的是世間法,盛世太平時修的就是儒家學說。
儒家重德治和仁政,提倡克己復禮;黃老講無為而治、不擾民,倡導順其自然. 黃老學派:先秦道家的一個派別。“黃”,指傳說中的黃帝,“老”,指春秋末期的老聃;尊黃帝、老聃為學派的創始者,以“黃老之言”為學派的指導思想,故名黃老學派。黃老學派產生於戰國中期,是齊國稷下學宮的一個學派。黃老學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學說的核心是“無為而治”、與民休息。西漢王朝總結秦朝驟亡的教訓,主張黃老學派的學說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將它運用到政治和法制實踐中,並取得顯著的成效。黃老學派的法律思想在中國法律思想史上起了特殊的作用: 黃老學派的積極意義:首先,它為兩漢法律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使劉漢王朝建立之後,在立法設刑方面,明確地以改變秦代暴政、要求寬簡刑罰、除削煩苛的思想為指導。其次,它為由秦王朝的法家法律思想的統治轉變為西漢中期及以後儒家法律思想的統治,發揮了過渡性的橋樑作用,為中國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的確立創造了前提。因而深入探索和發掘黃老學派,特別是漢初黃老學派的法律思想,對於中國封建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由於西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加之歷代統治者(唐中期除外)大肆尊孔,科舉取官一應以儒學為主,所以道、墨、法等家漸淪為邊緣學說.但在學者、文人間其影響仍長久不衰.而在民間,除了道教之外,其他九流也就淡出舞臺了.然而,在國庫藏典仍有記述和註解.在此期間,自然還有其他原因,您不妨看看四庫全書,可見一斑.簡而答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