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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與風葉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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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hwanybz920
一般臨時消防水池:
1、補水量應經計算確定,且補水管的設計流速不宜大於2.5m/s;
2、消防水池的補水時間不宜超過48h;對於缺水地區或獨立的石油庫區,不應超過96h;
3、容量大於500m3的消防水池,應分設成兩個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4、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定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於6.0m。取水口或取水井與建築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於15m;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40m;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於60m,如採取防止輻射熱的保護措施時,可減為40m。
5、消防水池的保護半徑不應大於150.0m;
6、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用水合並的水池,應採取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7、嚴寒和寒冷地區的消防水池應採取防凍保護設施。
擴充套件資料:
設定要求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的,應設定消防水池。
1、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市政給水管網或入戶引入管不能滿足室內、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2、當採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條入戶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設計流量大於20L/s或建築高度大於50m;
3、市政消防給水設計流量小於建築室內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
工地上消防用的水池相關的規範要求是:水池的有效容水量的面積不應該小於100m³,僅有消火栓系統不小於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