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cyler

    不會。

    管理是個非常複雜的事情,專職是個更為麻煩的問題。

    連老馬都認為“我們的事業需要專職的宣傳員和鼓動員”,你又憑什麼認為自發的組織可以解決問題呢?

    管理需要知識,需要時間,很重要的是,需要錢,需要用錢的權利。這個權利要由誰來賦予誰?決策出於誰,責任歸於誰?

    一群沒有進過任何訓練的普通人的“多數意見”真的比專業人員的“少數意見”更好嗎?

    自發管理的無政府模式早就被否定了。

    所以,他們自理的結果,就是垃圾成山,設施全壞

  • 2 # 顏值線上咖律師

    個人認為,無論做什麼,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眾口難調,所以這些罵物業公司的人成立了物業公司,依然會面臨新的問題,畢竟他們曾經也是這麼過來的。

  • 3 # 快樂溪水XL

    不可能,沒個人有沒個人的想法,一個小區什麼樣的人都有穿鞋的不知道光腳的人人沒座官座官都一般,任何事情要合理合法,……理解萬歲,

  • 4 # 完美人生81654142

    天天罵物業不好,自己成立物業就好啦?我看恐怕是攆起狐狸住下狼,吃雞變成吃人了,一個更比一個狠。凡是罵物業的都是自私自利,看賭不嫌注大的小人,讓自己干連別人也不如。

  • 5 # 天童老僧

    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物業與業主之間合同協議的雙方 ,都應該遵守各自的義務,業主按合同付了物業費,就是購買了物業服務,一旦物業沒有履行義務,業主有權利向物業要求履行,物業往往敷衍搪塞,以至業主的不滿,個別人也會言辭偏激,是非常正常的意見表達方法升級的後果,也是物業自身長期對業主的合理要求錯誤處理的必然結果。說這種話的人是別有用心,物業應該正視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努力改進才是硬道理。而不是文過飾非,轉移責任。

  • 6 # 綠水zs

    只有成立能為業主實實在在辦事的業主委員會才能解決問題,沒有一個好的業主委員會的小區,只能說明業主整體素質差

  • 7 # 正道蒼桑

    業主與物業公司直接打交道。業主認為問題物業公司技術層面操作層面問題。

    實際上按《物管條例》衡量物業公司都合格。

    因為《物管條例》對物業公司沒有剛性要求。

    問題出在《物管條例》上了。你叫誰幹也這樣。

    還有,業委會。業委會即沒法律權,又沒行政權。你叫它發揮什麼作用。業委會成員行為是勞動還是勞務?業委會行為需承擔什麼責任?

  • 8 # 上官紀元

    如果讓天天罵物業公司的人幹物業,只會讓業主群更加失望。大家會感嘆說,這批物業更差啦。早知如此,還不如不換物業呢。

  • 9 # 前行使者

    事實上整天去罵物業的人,讓他們成立物業公司,這問題不是問反了嗎?整天罵物業的人不敢說絕對的多數,但至少有許多人壓根不希望有物業,認為物業是存在不合理和沒必要。

    所以讓整天罵物業的人去成立物業公司,這個前提根本不存在。

    天天罵物業的人會分有兩大類心態

    有些就是性情中人,出發點和本意是好的,但也往往也會言行不當,把好事變成壞事,但是無意的,有些罵也會促進物業改變自身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或者一些管理方式,說的好聽點,這種敢怒敢言的行為,某些方面可能帶來的結果是讓廣大業主受益。

    另外有些可能會過於偏激,什麼都看不慣,看問題就很偏見,一旦發現或聽到物業有不到位或不利的方面,就會固執己見的火上澆油,個別人除了偏見還是偏見,有的人甚至故意去攪渾,這種到處煽風點火的行為,可能帶來的結果是讓小區一團糟。

    所以在一個小區裡面,無論住宅檔次如何,業主素質能力的表現都會不同,對物業的看法和要求也會有所不同,加上物業不可能事事到位或有令人不滿意的地方,就會有人專門去挑刺頭。

    就如有人整天說物業的不是,但也有人說業委會成立的不是,但往往有些人根本沒有身在其中,也無法深感同受,物業好不好和成立業委會好不好,只有那個小區的業主最懂。

    但硬要說讓那些天天天罵物業的人成立物業公司,物業的問題只能說適得其反。

  • 10 # 東海揚波1

    提出上述這個問題的人就是典型的無賴、無知、無恥、無德之徒。罵物業公司的人只是表達了對物業公司服務的不滿意,是對物業公司的所作所為以示憤怒,代表了95%以上業主的心聲,是正義的罵聲,是鞭撻的罵聲,是對”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有力聲援,是促進物業健康發展的有生力量,是推動物業服務與管理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完善的直接動力。但是,罵物業公司的人並不能說明他想去從事物業管理工作,也不代表他有水平有能力管理好物業,它們之間不是同一個問題,沒有因果邏輯關係。提出上述這個話題的人犯了偷換概念的邏輯錯誤,也許他就是物業公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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