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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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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流雲在草青青
社保五險變四險(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合併),靈活就業該怎樣繳費?待遇會怎樣?
繼2016年12月下旬國務院決定啟動邯鄲、瀋陽、威海、合肥、重慶等12座城市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合併試點工作之後,昨天(3.25)國務院正式發文,宣佈在全國全面落實生育險併入醫療保險統一徵收工作。訊息傳來,很多朋友產生了這樣或那樣的疑問。如是不是以後社保五險變四險,取消生育保險了?合併後繳費比例有沒有變化?報銷待遇有沒有變化?靈活就業人員是否交醫保時,是否也需要增加繳納生育保險的費用?下面我撿重點用相對簡樸的語言具體梳理解讀一下新政策,供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1、合併後,是否意味著社保五險變四險,生育保險被取消了?不是的,社保原來的五險仍然都在,生育保險依然還在,只不過是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相關業務由原來的分別處理,改為一併處理了,單位參保繳費、及相關業務的辦理流程、經辦手續更簡便了。我打個比喻吧,合併後,等於生育保險嫁給醫療保險了。結婚後,他們是一家人了,但並不意味著婚後他們是一個人。這兩條命是獨立存在的,但會共同經營家庭。錢由夫妻兩個人分別掙,共同花。參保時兩險統一同步登記,繳費時一併收繳。即所謂統一管理、統一監督、統一經辦、合併執行。生育保險基金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2、合併後,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有沒有變化?它們的報銷待遇有沒有變化?目前不變。合併後,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沒有絲毫變化,按兩個險種原來的繳費比例相加之和徵收,等於原來收多少,合併後仍然收多少。至於將來費率是否有變化或調整,另說。
兩個險種的報銷及其它相關待遇呢?不變。原來是多少,合併後還是多少。醫保和生育保險的相關待遇都沒有一丟丟的變化。合併等於簡化了流程,化繁為簡,變的是手續,不是繳費費用,更不是待遇。合併後,降低了單位參保的難度,也方便基金統籌共濟,提高社會效能。
生育保險仍然和從前一樣解決三部分費用。一是產檢和生產費用;二是計劃生育費用;三是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合併後,前兩類費用原則上即時由社保機構和醫保機構直接結算。
3、合併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醫保時,是否會加收生育保險費用?不會。上面說了,原來繳費比例怎樣,合併後還怎樣。靈活就業人員原來就不交生育保險,所以合併後仍然不需要交生育保險。因此合併後,並不會增加絲毫的生育保險費用。無論是合併前,還是合併後,生育保險都是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無論你是屬於單位參保人,還是屬於靈活就業的個人參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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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保小達人
但是我們注意到,這個生育保險合併到醫療保險當中去,也就是說,今後參加醫療保險的這部分靈活就業群體,實際上它是自動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待遇,比如說,一些要生產的女性,那麼擁有了這個生育保險之後,就可以透過生育保險來進行報銷生產費用了,對於這些人來說是有很大好處的。
那麼也就意味著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一個優惠待遇。所以說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來說是好事兒,因為畢竟靈活就業人員以前是不能參保這個生育保險的,那麼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以後就可以正常的來參保這個生育保險了,當然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險的一個報銷待遇,並且還可以享受生育保險的一個補貼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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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退休筆記
樓主您好,社保五險變四險,那麼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合併以後,靈活就業人員還照常正常的來進行交費!因為我們都知道靈活就業人員只能夠選擇參保職工養老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是不能夠選擇參保生育保險的,所以說靈活就業人員,那麼,現在也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帶來的一個報銷待遇了。
主要是針對於這種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如果自己還沒有生育或者是即將生育的話,那麼現在才再繼續參保這個,生育保險就可以完全享受到這個生育保險的報銷待遇,所以說對於靈活就業的女性來講,實際上是非常好的一個事情。
當然,這個生育保險的繳費都是由企業單位來全額承擔的,所以說個人是無需承擔相應的繳費比例的,那麼合併到醫療保險以後,具體這個靈活就業人員怎樣承擔這個交費,目前來說我還不得而知,但是就算靈活就業人員要承擔這個生育保險的交費的話,它實際上交費比例是很低的,大約每個月只有0.4%,也就相當於十幾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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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法》規定不參加生育保險。所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併之後,靈活就業人員仍然應按照之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