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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燎原雜談

    簡單說就是從領導配職的兩個方面去判別!

    一方面是領導正常配職的單位:

    所謂領導正常配置的單位,就是指領導級別與單位行政規格等同。這種現象比較普遍,比如省市自治區,地市,縣區,鄉鎮街道四級。正常情況下,省,市,自治區都為正省部級,他們內設的直屬部門就是正廳級,比如辦公廳,民政廳,公安廳;以此類推設區的地級市為正廳單位,直屬部門為正處;縣區級單位為正處,直屬部門為正科;縣區所轄鄉鎮街道為正科,內設部門為股級。

    另一方面是領導高配的單位:

    所謂領導高配的單位,就是指領導級別比單位行政規格高,這種現象也確實存在。比如,一直以來,很多單位的一把手都是由當地的黨委常委兼任,比如紀檢委,宣傳部,組織部,包括黨委辦公廳室,甚至於還有一些地方書記由上級黨委常委兼任。也有一些公安局長由當地行政副職兼任,總工會主席由人大副主任兼任。這時候我們不能因為一把手是高配領導,就認為這個單位行政規格水漲船高。

    總之,我認為判別一個單位的行政規格不可能都去查閱當地三定檔案,主要還是從正常的領導配備和領導高配區著眼:正常配備,一般很好區別,省部級直屬機構就是正廳,廳內設機構為正處;地級市,也就是設區的市為正廳,直屬機構為正處;縣區為正處,內設機構為正科;鄉鎮街道為正科。

    領導高配的單位,領導本人明確高半級並不影響該單位的行政規格,也就是說這個單位該是正廳還是正廳,該是正處還是正處,這一點也可以從該單位其他副職級別上核驗。一般來講,只有紀檢委,法院,檢察院高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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