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隻小阿明
-
2 # 劇場小馬達
釋永信最大。 住持(abot),佛教僧職。又稱方丈、住職。原為久住護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個寺院的主僧。《圓覺經》捲上雲:“一切如來,光嚴住持。”禪宗興起後寺院主管僧人稱為住持。據說佛教傳入中國後的幾百年間只有師徒之間以佛法相授受,並無住持一職,直到唐代,禪宗興盛,門徒日眾,百丈懷海禪僧始立住持制度,以維持寺院秩序。“百丈以禪宗寖盛,……非崇其位,則師法不嚴,始奉其師為住持,而尊之曰長老”。道教也稱道觀中的負責人為住持。
-
3 # 當初的心願
按戒律分;具足比丘戒,沙彌戒,這是出家眾,在家眾有十重四十八輕菩薩戒,六重二十八輕菩薩戒,五戒,居士皈依戒。特別說明和尚一稱呼是一座寺院裡最高的職務,應該一座寺院就一位,也可以有多位(對修行到了一定層次的高僧大德也可以叫和尚),大和尚一般都是方丈,其次就是監院,副寺職位,當家師,知客師,維那師,典座,堂主,還有首座和尚。
寺院的當家師,就是監院,相當於總經理CEO,主要管理寺院的行政,日常決策和財務等。方丈會禮請修行較好又會辦事的人來擔任當家,因而當家師在僧眾中會比較有威信。 法主和尚,是對善說法的大德高僧的尊稱,不是具體職務。比方說醫院裡的主任醫師是專家,一般也沒有什麼科室領導這種行政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