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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673962907804

    借就去從別人手裡的東西拿到自己手裡。還就是用過別人的東西在放到別人手裡。

  • 2 # 愛的檸檬

    借就是借別人的,還就是別人還自己的

  • 3 # 使用者7329723817143

    1、借和還兩字的意思區別:借字組詞:借東西、借據、借走、借來、借出去、不借、借不借的意思。

    還~還東西、還不、還吧、返還、會還、不還、要還的意思。

    2、借與還兩字是反義詞。借~是指借東西、借錢、借物的意思。

    還~是指人家的東西、錢、物要歸還、還了的意思。

    3、綜上所述,闡述了“借和還”兩字的意思區別。

  • 4 # 海空律師

    根據你所說的,雙方都沒有證據證明借錢,也沒有證據證明還錢。那麼你們打死不承認借錢就可以了,這樣如果去法院訴訟,他需要舉證證明他借錢給你們了。

    如果你們承認有借錢,那麼就需要你們舉證,你們還錢了。

    凡事都是講究證據的,靠言語是不行的。

    如果他們來你們家鬧事,你們報警就可以,千萬別發生肢體衝突。

  • 5 # 達瓦里希228154071

    我借錢從來不打借條,朋友之間親戚之間都是這樣的因為我們之間是相互信任的,從來沒有因為借錢而翻臉的,說什麼時候還就什麼時候還這叫信任。

  • 6 # G視界

    遇到這種事情,確實挺鬧心的。

    去年,我大舅哥就遇到了這種問題。

    他幾年前開飯店,因為資金週轉不開,就向他表妹借了5000塊錢,據他說,第二年飯店掙錢了,錢寬裕了,他就還給了他表妹。

    可是去年,他表妹兒子結婚,表妹也不好意思專門要賬,但是需要用錢就給他提了一句,說你幾年前借我5000塊錢還沒有還給我。

    這一下把我大舅哥說蒙了。他說我第二年就還給你了呀!

    他表妹一口咬定說沒有還,,還了我還能再給你要,我是那樣的人嗎?

    我大舅哥和他表妹關係特別好。都是實在人,親戚關係處的很近。見面特別的親切。誰都不是偷奸耍滑的人,關於這件事肯定有一個記錯了。但是沒有證據,不知道是誰記錯了。

    大舅哥和我提起這件事,心裡很煩惱,明明是還錢了,可是表妹說沒有,你不再還一次的話,表妹認為你欠她5000塊沒有還,你再還了你就損失5000塊錢。

    我就勸他,這件事你拿不出還錢的證據,你只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再還一次,不要因為這5000塊錢,落一個老賴的名聲,以後親戚朋友就沒法相處了。

    是5000塊錢重要,還是你在眾多親戚朋友裡的名聲重要。

    他說也是,不能因為這5000塊錢,毀了自己一世的英明。

    他就又還了一次。

    這件事就當是花錢買教訓了。

    以後要切記,慎行。

  • 7 # 亦凡人一枚

    都過8年了才想起來還有這麼筆債也許可以追討,那您表叔也是被逼得沒辦法了,想盡心思要湊錢,其他都不管不顧了。

    從法理上來說,您表叔他們要這個1萬元肯定是站不住腳的,一沒借條,二沒人證,時間還過了八年這麼久。

    從情理上來說,您表叔確實有借你們家1萬元的事實,這1萬元放8年前也還是一筆不小的數,說明你們兩家之間當時的關係應該是相當好的,別人也是信任才借。您這邊也知道表叔家如今的難處,如果他能不無理取鬧這個事情,您這邊也幫他一把。

    也許您表叔是真的忘記了還錢這個事情,那就努力追尋一下證據。您父親不是去銀行取錢還的嗎,那就能知道還錢的日期了,您表叔收錢後總不會把1萬元一直放家裡吧,按常理應該很快就會存銀行了,查一下靠近那段日子裡有沒有1萬元左右的存款記錄,有的話不就能解開誤會了嗎。

    萬一真的是想訛詐,那您這邊就得好好掰扯掰扯了。您也不用怕他把事情到處說,他家現在情況也不只您家知道吧,按常理是親近的人都會知道的,您就從這個做出發點說就行了,既然您家名聲一向不錯,別人會相信哪方也是可以想到的。

    最後還是得說,借條和收條這東西有時候就是保護雙方的,該寫就得寫,還得寫清楚,不然傷感情,雙方不落好。

  • 8 # 陝西憨厚娃

    借錢的時候沒有打借條,還款的時候沒有打收條,這是一個教訓啊。

    既然,你表叔和表嬸一再堅持,當年借給你家的10000元,你父母並沒有還給他們。那麼請讓他們拿出證據來,證據就是借條。

    拿不出借條來,那就是空口無憑,任何法律依據都沒有的說辭,那就是信口開河,信口雌黃。

    現在是法治社會,與以前可不同,一切事情都要講證據,誰主張誰舉證,以法律的基礎為準繩的。

    單純的躲避,他們的撒潑打滾犯渾的騷擾,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要麼觸犯法律法規負一定的責任的解決問題。要麼就是兩敗俱傷,老死不相往來的解決問題。

    再者從另一個角度來講,你表叔和表嬸的心是虛的。因為他們知道他們說的假話,做的事是訛詐。要不然,他們就不會只是簡單的打電話了。早就打上門來破口大罵的要錢來了。豈能等到春節嗎?

    春節可是全世界華人最重要的節日了,選擇這個時候來鬧事。第一,在外地謀生的人都回來,圍觀者會更多,讓你家人當著更多外人的面更丟人。第二,你父親是一個剛強且把面子看的很重的人。所以在這個萬家團圓的節日來鬧事,就是逼迫你父母迫不得已的妥協認賬,然後還掉這早已經兩清的欠款。

    給家裡裝上可錄音監控,沉著應對,他們來了要是罵。自己就泡壺茶,抽著煙,曬著太陽,靜靜地看著他們盡情的表演。如果上門來敢動手,且不可還手。等他們打累了,大門一關直接報警。私闖民宅,故意傷害,加上辱罵侮辱他人,這些就夠他們受得了。如果敢下死手,那就直接還手,正當防衛。

    所以,要學會做個佛系的人。心靜自然涼。

  • 9 # 凡人閒聊

    借錢沒借條還錢沒收條,如何鑑別真偽

    按理說借錢,應有借據,還款有收據,這樣兩清,減少糾紛。現在一個說還了,一個說沒還,真讓人真假難辨。

    首先,你說從銀行取出1萬元,你爸還了表叔。從銀行存摺上取款會有記錄,銀行卡取款也會有記錄。如儲存,雖然不能做為還款的直接證據,是間接證據,也可間接說明向題。如此存摺記錄或銀行卡記錄均不存在,真難說你家已還借款。

    其次,事過8年,你表叔是否有催還款的事實。如8年你表叔從沒要過此款,那為什麼沒有催還此款?又現在要錢,如何解釋。

    再次,你表叔兒子的未婚妻非要在省城買房沒錢付首付,恰在這時你表叔表嬸說你爸借錢沒還,真是令人生疑。

    最後,看人品。你爸和你表叔誰借錢多,還錢的情況,看人的一貫表現。綜上所述從這4條來看,誰真誰假自有公論。借錢還錢,天經地義。如已還過,仍讓還錢就不地道了,尤其還是親戚。

  • 10 # 使用者尹海濤

    向親戚借錢,第二天就還了錢,過了8年,親戚說你沒有還錢,怎麼辦?

    首先,你借錢時並沒有書寫欠條,自然不存在收條。你如果確實還了!你親戚來你家鬧事,你可以報警!求助法律!

    因為你沒有留下借條,同時你又還了錢!你大可放心!你親戚“尋釁滋事”的話,法律會懲處他!如果你親戚起訴至法院,他並無證據!法院亦不會受理!即使法院受理,他必定會敗訴!“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是訴訟的基本原則!“誰舉張、誰舉證”是訴訟中舉證的原則!你親戚並無你借錢的證據!所以你必勝無疑!

    法治社會!相信法律!

  • 11 # 嶧縣西門裡老李

    這真是黃泥抹褲襠一一不是屎(死)也是屎(死)了。你攤上這檔子事,如果你說的完全是事實,那你這個表叔就是有意訛人了,並不是記不記得的事。

    首先說這是一個血的教訓。借錢還錢都無字據,缺乏契約意識,用老話說是抹不開這個面兒!可就因為這個虛假的面兒害了多少人、惹了多少事事非非?

    記得我小時候,老爹借給了西街上兩個叫大洪、二洪弟兄倆一些錢。那時更不興立字據。可到後來要錢時,先是拖著說沒錢,一拖再拖,最後就說還過了。記得最清楚的一次老爹去要,還捱了幾拳。

    這個事例雖然正好和題主的事相悖,但也說明親朋間有借貸關係一定要立字據,否則只會是惹來無盡的煩惱。

    其實題主這事說簡單也簡單,因為有民法典,而且打民事官司有一重要前提:誰主張誰舉證。你表叔說你沒還,他必須出具你沒還款的證據。他肯定沒有。

    我估計他也明白並心虛,但就是想訛人,用牛二式的方法逼你家就範。那如果用正人君子之法呢,就是他再上門騷擾就,讓公安民警給調解為好。而且民警同志肯定給他“普法”,或許他能作罷。

  • 12 # 劍仙永俊

    向親戚借錢第二天就還了錢,過了8年,親戚說沒還怎麼辦?是什麼親戚?如果是姑,舅,姨不可能出現還了說沒還這種情況。你說今天借了,明天還,今天沒錢明天就有錢也不太可能,誰願有錢向別人借錢啊,再說借錢還不是一個人辦理,8年是誰給誰親手交接能否記清,你們的事真是叫親戚不犯財犯財上不來,無有證據,我認為8年前一萬能頂現在六.七萬,現在錢毛,如果願意保留親戚關係就認倒黴,不然就會被上賴張之名。吃一塹長一智用錢買教訓。

  • 13 # 熱情的王SIR

    到什麼時候白紙黑字都是保證自己權益的一個好辦法。本案中,向親戚借的錢第二天就還了,可是都過去八年了,親戚卻說沒還,追著讓還錢,當時借錢、還錢都沒有寫借條和收據,現在該怎麼辦?

    遇到這樣的問題確實比較棘手,畢竟當時沒有留下字據,很難透過有效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現在親戚一口咬定這筆錢沒有還,如果起訴至法院,會得到法院的支援嗎?

    1、親戚沒有借條,不會影響到法院起訴。但是,中國的訴訟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所以親戚不能提供借條,需要向法院提供借款支付憑證、人證等其他旁證來證明這筆借款的存在,而且也存在敗訴的風險。

    2、作為被告有兩個選擇,相比較來說一口否定借款的存在,可能會更有利於自己。因為如果一口否定借款的存在,可以將所有的舉證責任全部推給親戚,親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承擔敗訴的風險。

    當然也可以承認借款的存在,但需要準備好從銀行取款的流水記錄,以及人證等其他旁證。但法院能否認可被告提交的證據,這個風險很可能將由被告承擔。

    3、借款時間已經過去八年,不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理由抗辯。沒有借條的借款,應當視為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訴訟時效應該為二十年,所以八年並沒有超過訴訟時效。

    4、對付這樣的親戚大可以置之不理,也許你的親戚正是抓住你家怕他們鬧的心理才會不斷騷擾。不要理他們,回覆他們只有一句話:去法院告吧!

  • 14 # 人和萬事成

    向親戚借錢過了八年,現在親戚說沒還,應該怎麼辦?怎麼辦很好辦,如果他胡絞蠻纏不講道理,第一是報警,讓警察評理解決。第二是叫他拿出借錢的證據,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白講白說。第三是由他去起訴你,由法院去認證裁決,不是說誰欠我多少就是多少,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既然欠款八年,為什麼在這八年間一言不發一次沒討?

    我只聽說過欠款賠了不承認被冤枉告上法庭的事例,我地有個朋友給朋友借錢,錢已經還掉了沒有收回借條,對方朋友心起歹意問他討要,鬧得不可開交告上法庭,法庭以亊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受害者當場痛哭流涕悔恨當初,怪就怪他交上了專門騙人出名騙人吃飯的朋友。一旦時機成熟有理有據,為了錢財可以六親不認反目成仇。

  • 15 # 運籌帷幄夢想ku

    我也試過這種情況,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向同事借了3萬元,借了一年多就把錢還了,然後過了幾個月他問我還欠他的2萬元什麼時候方便還?我就說我把欠他的3萬元已經還啦!他說,我不是借給你5萬嗎?你還了3萬還剩2萬沒有還啊!我記得我只借了他3萬元,他為什麼記得是5萬呢?原來我向他借錢的時候,我是想問他借5萬的,但是他當時說只有3萬,就只借給了我3萬,可能他這樣就記錯了。他記錯了我可是記得很清楚的,這個情況最好就是查一下銀行卡的收款和轉賬記錄,因為銀行卡的明細都能查到。查過了銀行卡的流水明細,終於都搞清楚了,我真的只借了他3萬元。他自己也去翻看了他的銀行卡明細,他知道是自己記錯了,他也跟我道歉了。

    借錢最好是寫下借條,有借條就不會有爭吵了。或者看看銀行卡的流水明細,或者微信支付寶的收款付款明細,現在的科技發達了,有很多手段能證明錢的收支情況。8萬元不會查不出的,讓他查一下自己的賬戶肯定會查出來的。最怕的就是他明白充糊塗,所以,你可以先查自己的賬戶,有收款人名字的就最好了。錢財方面的收支最好要留下收支記錄,有了記錄就省下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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