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在我爸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把我爸的地賣給別人開採石場,事情發生二十多年了一直沒有給我爸任何交代道歉。這種情況我可不可以起訴我大伯,追究他的責任?
-
1 # 東湖說電影
-
2 # 隨性好玩
既然你父親的地被你大伯賣了已經二十多年了,那也就是說你們也不太著急,可以從容應對!
首先就是要徹底的瞭解清楚被你大伯賣掉的地權屬,就是看看到底是誰的,中間有沒有其他情況,是不是存在爭議!
能協商儘量協商,畢竟是至親,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走訴訟途徑!
-
3 # 蓬蓽夕陽
沒給你爸任何交代和道歉是你爸允許的,不然能20年了沒個說法嗎。
給個交代是必要的,至於道歉那解決不了問題,如果道歉了就不追究了恐怕早道歉了,耍嘴皮子不頂事兒。
再者,過去20年了,現在提這事怕是過了時效期了。
我是瞎琢磨,建議你還是去諮詢律師的好哇。
-
4 # 法律推介
您大伯的行為可能涉及到無權處分或無權代理。
無權處分是指行為人沒有處分權,卻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的對他人財產的法律上的處分行為。狹義的無權代理,是指未經他人委託授權,又沒有法律上的根據,也沒有經人民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
對於兩種行為的處理方式。《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民法通則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所以,無論是無權處分或無權代理,在法律上都是可以救濟的,但此事已經過了20年,在實務處理中可能會涉及訴訟時效問題,根據民法總則規定,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所以在訴訟時要考慮已過訴訟時效的風險。
-
5 # 漫卷詩書喜欲狂i
=十年了,法院不管,自己人商量著辦吧。
二十年都不管不問,是不是可以認為是默許?
好說好商量,不好好說也不好商量。
-
6 # 平安是福76277847
算了吧,已經20年,你爸都不管,要找讓你爸去交涉,都是親兄弟,情義比金錢重要,要是你去找你大伯,那就是結怨成仇,外人完全可以去起訴處理,
如果是你大伯在你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土地轉讓給別人獲利。這個你是可以起訴他的。起訴他不當得利,然後再起訴,通過法院起訴,他們的合同不成立,也許能挽回一部分損失。畢竟時間過了那麼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