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球治理的價值。在全球範圍內所要達到的理想目標,應當是超越國家、種族、宗教、意識形態、經濟發展水平之上的全人類的普世價值。
二是全球治理的規制。即維護國際社會正常秩序,實現人類普世價值的規則體系,包括用以調節國際關係和規範國際秩序的所有跨國性的原則、規範、標準、政策、協議、程式等。
三是全球治理的主體。即制定和實施全球規制的組織機構,主要有三類:(1)各國政府、政府部門及亞國家的政府當局;(2)正式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3)非正式的全球公民社會組織。
四是全球治理的客體。指已經影響或者將要影響全人類的、很難依靠單個國家得以解決的跨國性問題,主要包括全球安全、生態環境、國際經濟、跨國犯罪、基本人權等。
五是全球治理的效果。涉及到對全球治理績效的評估,集中體現為國際規制的有效性,具體包括國際規制的透明度、完善性、適應性、政府能力、權力分配、相互依存和知識基礎等。有學者把上述五個核心要素轉化成五個問題:即為什麼治理、如何治理、誰治理、治理什麼、治理得怎樣
要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維護以世貿組織為基石的多邊貿易體制,完善全球經濟治理規則,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
一是全球治理的價值。在全球範圍內所要達到的理想目標,應當是超越國家、種族、宗教、意識形態、經濟發展水平之上的全人類的普世價值。
二是全球治理的規制。即維護國際社會正常秩序,實現人類普世價值的規則體系,包括用以調節國際關係和規範國際秩序的所有跨國性的原則、規範、標準、政策、協議、程式等。
三是全球治理的主體。即制定和實施全球規制的組織機構,主要有三類:(1)各國政府、政府部門及亞國家的政府當局;(2)正式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銀行、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3)非正式的全球公民社會組織。
四是全球治理的客體。指已經影響或者將要影響全人類的、很難依靠單個國家得以解決的跨國性問題,主要包括全球安全、生態環境、國際經濟、跨國犯罪、基本人權等。
五是全球治理的效果。涉及到對全球治理績效的評估,集中體現為國際規制的有效性,具體包括國際規制的透明度、完善性、適應性、政府能力、權力分配、相互依存和知識基礎等。有學者把上述五個核心要素轉化成五個問題:即為什麼治理、如何治理、誰治理、治理什麼、治理得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