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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秋娃子

    我表姐夫的哥哥,曾經是一位優秀的老師。由於被告是強姦自己物件,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出獄之後,認識了一位不錯的女孩,很快結婚生子,過得非常幸福美滿。

    當時他和朋友喝酒,他帶上了自己的相親物件。結果喝醉之後,第二天醒來,兩人躺在床上。

    女孩雖然是相親物件,可能是由於還未結婚。直接告他強姦,很快被捕入獄。

    透過打官司最後失敗了,強姦罪名成立。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三年之後他出獄了。

    出獄之後,很快認識了一個女孩。女孩家境條件非常不錯,主動給他買車買房,兩人很快結婚。

    對於當年的強姦問題,有人說他是被人擺了一道。故意灌醉酒,讓他和女孩發生關係。其中緣由,可能只有他自己知道。

    本以為有強姦犯的經歷,他的一生應該活得很不好。可是人家出來之後,第二年就結婚。同時女方還比較富裕,人家沒有任何嫌棄。

    剛開始入獄到出獄,中間確實有很多鄰居擺這件事。直到後來人家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基本上就沒有人在說這件事。

    強姦犯出獄後,會遭人歧視嗎?

    遭人歧視是一定的。

    只要出獄之後好好做人,努力工作讓自己生活得越來越好,基本上歧視就會消失。嘴長在他人身上,當他人放屁就行。

    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對自己最大的負責。

  • 2 # 湘南小鑰匙

    我堂哥年輕的時候,曾經喜歡一個本村的女孩,這個女孩長得非常的漂亮,他想佔為己有,然後就邀約這個女孩來自己的家裡,最後強姦未遂,但是也被判了徒刑。

    堂哥18歲那一年,村子裡有一個長得非常漂亮亮的女孩,是很多年輕男孩的夢想,做夢都想娶到她,但是這個女孩的性格非常倔強,他看不上的男孩,想都別想。

    但是我堂哥就長得一表人才,性格也非常的溫和善良,所以這個女孩對我堂哥,還是很想進一步瞭解的。

    有一次女孩的媽媽生病住院了,因為他的媽媽有高血壓,要定期的去醫院檢查,這次突然頭昏腦脹的,然後就緊急的送往醫院。

    為了感謝他的幫忙,然後就叫他來自己家裡吃飯,以表示最真誠的感謝,女孩的手藝非常的好,不僅是人長得漂亮,而且還可以下廚房,做了一大桌子的菜。

    堂哥也不好意思拒絕,然後就去了她家裡吃飯,她的爸爸媽媽當時也在場,紛紛表示非常感謝他的主動幫忙。

    然後堂哥就說,小雅是我的朋友,我幫助她也是盡朋友的義務,叔叔阿姨,你們就不要客氣啦,錢的事情以後有再還給我,沒有也不要緊。

    就這樣,小雅的爸爸媽媽對我堂哥的印象非常好,這樣就有助於他以後的交往會更加的頻繁。

    堂哥一直都非常喜歡這個女孩,就是沒有表達過,然後他也想過要用怎樣的方式去跟她表達才好,思來想去,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方案

    有句話叫做心急吃不了熱豆腐,這句話形容我堂哥一點都沒有錯。

    就在2月14號情人節的那一天,堂哥覺得機會來了,然後他就發了一條簡訊給小雅,叫他晚上過來吃飯,誰知小雅一下子就答應了?

    看到小雅答應了,堂哥非常的開心,然後開始精心準備與眾不同的晚餐。

    雖然在農村裡做不到是非常浪漫的事情,但是也要有這個情誼,是吧?然後堂哥就從外面買了一瓶紅酒,做了幾個女孩子喜歡吃的菜,帶著女孩子晚上過來吃飯。

    晚上的時候到了,女孩就提著一箱牛奶和一些雞蛋,來到了堂哥的家,堂哥見到小雅過來,連忙招呼小雅進來,菜已經做好了,就等你了。

    在吃飯的桌子上,堂哥非常細心地幫女孩子夾菜,我叔叔嬸嬸都看在眼裡了,也知道他是非常喜歡這個女孩子的。

    大概到了11點鐘的時候,叔叔嬸嬸都已經睡覺了,他們兩個還在聊天,從天上聊到地上,也不知道已經11點鐘了,這時可能是喝了點酒的原因,然後堂哥就想跟她親熱,女孩一個巴掌打過去,堂哥一下子就清醒過來了,當場就撥打了110,說有人非禮她。

    大概半個小時左右,警察到了,然後就把堂哥帶走了,也吃了兩年的牢飯,兩年呆在裡面,讓他時刻的反省反思自己的行為。

    兩年以後,堂哥服刑期滿了,就被釋放出來了,回到家的那一天,他跟變了一個人似的,變得非常沉默,他可能覺得自己丟臉了,不是丟自己的臉,而是丟爸爸媽媽的臉,沒有臉見爸爸媽媽了。

    為了彌補自己的過錯,堂哥決定去外面闖一闖,免得別人說三道四的,父母親也不好做人,這次出去就是五年沒有回來。

    五年後堂哥回家了,而且帶了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回來,這讓叔叔嬸嬸非常的驚訝,因為他從來都沒有對自己的爸爸媽媽說過。

    而且人像打了激素一樣,變得非常的肥胖,不是一般的胖,就是走路都要喘氣的那一種,真不知道這他這五年來經歷了什麼,讓他一下子變得這麼沉重。

    回來以後,村裡的人都沒有議論他了,因為時間已經沉澱了對他之前的過錯,現在的他是非常有經濟能力的人了,而且現在村子裡沒有事情乾的人都要他介紹工作。

    他在廣東中山那邊開了一家自己的工廠,他的員工就是自己本村上的人,所以對他之前做過的事也不會再說了,因為他現在是大老闆了,許多人都想阿諛奉承,還來不及呢,怎麼會歧視他們?

    題主問:強姦犯出獄後,會遭人歧視嗎?

    人無完人,孰能無錯?每個人都會犯一些錯誤,都是在錯誤中成長的。

    犯了錯誤,如果能及時地改正過來,那麼以後就不會走這樣的路,年輕的時候容易衝動,但是也要為衝動付出代價,所以不是有一句話叫做“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時間是最好的良藥,可以讓自己的傷疤慢慢地淡化。

    你們身邊有認識的強姦犯嗎?他們會不會遭到周圍人的歧視?

  • 3 # 眉山城眉山事兒

    真人真事兒!黃老么玷汙了同村一個姑娘,服刑四年半後出來,不僅遭到了村裡人的嫌棄生活異常艱難,最後還因為自己的“作死”行為,成為了斷子絕孫的太監。

    黃老么以前年輕的時候,整天就喜歡不學無術,靠著自己的油嘴滑舌以及到處騙吃騙喝,偶爾也打打零工,住在家裡的老房子裡面,日子也算是過的去。

    但是,黃老么這種不靠譜的行為,加上家裡條件確實也比較差,自然而然也就沒有人願意見姑娘嫁給他。黃老么眼看到了26歲,在農村已經是大齡青年,自始至終都是一個人,心裡也是異常著急。

    人一著急就容易幹傻事兒,黃老么在一天晚上閒逛的時候,剛好在偏僻的河邊碰見同村回來省親的小梅,黃老么大概是看多了不良電影,居然不顧小梅的強烈反抗,強行和對方發生了關係。

    小梅哭哭啼啼地回家後立即報了警,黃老么也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犯下的不可挽回的錯誤,被判處了4年半的有期徒刑。

    黃老么出獄以後,家裡的老房子幾乎就到了坍塌的地步,黃老么的父母也在黃老么服刑期間,先後得病去世。

    村裡人都是知根知底的,知道黃老么的行為,也知道黃老么導致了小梅離婚甚至連二婚都只嫁了個殘疾人,農村人本來就淳樸,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因此,對他自然而然也沒有啥好臉色。

    黃老么見大家都沒有給自己好臉色,於是,大概是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居然每次喝點酒之後,就在村頭大肆講述,他曾經玷汙小梅的一些細節,各種汙言穢語,卻還是有一些臭味相投的閒漢前來捧場,王老么也感覺自己臉上又多了點“面子”。

    當事人小梅知道以後,也是火冒三丈,在又一次黃老么酒後講這些事兒的時候,提著剪刀就到場,當即剪下了黃老友的命根子。

    最後,黃老么被送到醫院救回了一條命,但最後卻成了不折不扣的太監。最後小梅家裡出了醫藥費又賠了一些錢,加上黃老么自己也知道“有錯在先”,就並沒有報警,默默嚥下了自己的苦果。

    所以,我們不提倡歧視那些出獄的服刑人員,但不代表著犯了錯誤只要服刑完畢,就會被社會所有人接納!服刑完畢後,更不能破罐子破摔!比如,一些強姦犯出獄以後,不僅容易遭人歧視,還容易遭受受害人家屬的報復。因此,大家一定要潔身自好,千萬不要違法犯罪!切記切記!

  • 4 # 楊佳七講故事

    2006年的冬天,村裡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事,23歲的李文強,大學畢業在即,卻在寒假之時,強姦了32歲的淑芬。

    作為我們村有史以來,第一個大學生,李文強那是全村人的驕傲,斯斯文文,戴著厚厚的鏡片,人挺瘦弱,但個子奇高。

    那時候,他作為很多小孩家長口中“別人家的孩子”,受盡了太多的讚美也見識了太多羨慕的眼神。

    要說,當初有多風光,後來就有多狼狽。

    淑芬是從別的地方嫁到我們村裡的,膚白貌美,儘管生了一個調皮搗蛋的兒子,可歲月依舊沒有在她身上留下很多痕跡。

    雖說淑芬已經步入了30歲的門檻,可村裡的一些光棍們依舊對她垂涎欲滴,奈何人家已經結婚生子,丈夫是距離村裡2公里外,一個工廠的工人,有個令人羨慕的職業。

    在村子的野地裡,有個臭水溝,常年臭氣熏天,隔壁工廠的廢水都排到了那個溝裡,,對此,村裡人一直都頗有怨言。

    就算到了寒冷的冬天,河灣都結了厚厚的冰層,可臭水溝僅僅在最上面,只有薄薄的一層冰,因為廢水不斷地往出排,而且還是熱的,在那層薄冰之下,是一片流動的活水。

    孩子們放了寒假,就連在外地讀大四的李文強,也回到了村裡。

    說個可笑的事情,23歲的李文強,還沒畢業,就已經有媒婆上門,村裡的一些家庭,恨不得把自己的女兒嫁給李文強,就算不要彩禮也趨之若鶩,就想著給自己女兒的後半生,找個能夠依靠的人。

    李文強,前途無量,無疑是眾多丈母孃心中最好的選擇。

    不過知識廣了,人的眼光也不同,可能李文強不想早早地被婚姻所牽絆,自己在社會上還沒有做出一番成績來,又怎能著急的去談婚論嫁?

    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我猜想,李文強內心是驕傲的,再漂亮的農村女孩,在他眼中,可能像個山野村婦一樣,他的確瞧不上她們。

    2006年,12月份底,昨夜剛下完一場大雪,將整個村子變得白茫茫一片,李文強大清早爬了起來,到野地裡去遛彎,也順便看看雪景。

    不過,在經過臭水溝時,他聽到了孩童的呼救聲。

    翻過一個土堆,放眼望去,臭水溝有兩個孩子,不過,一個在臭水溝旁邊,一個在臭水溝裡頭,一個急得呼喊著救命,一個嚇得哇哇大哭。

    皚皚白雪,給本來就是一層薄冰的臭水溝,做了很好的掩護,不懂事的小孩一腳踩上去,瞬間踩出了個洞來,人就跟著掉了下去。

    幸運的是,臭水溝並不算深,連一米高都沒有的孩子,掉進去腦袋還留在外面,不幸的是,由於周圍實在是太光滑,沒有借力的地方,自己根本爬不出來。

    李文強好不容易,從雪地裡,尋了一根木頭出來,遞給落險的小孩,將其拉了出來。

    小孩驚魂未定,全身溼透,冷得瑟瑟發抖,嘴唇都已經變紫了,李文強索性抱起這個五六歲的小男孩,趕緊送他回家。

    小男孩正是淑芬的兒子。

    淑芬的丈夫昨夜在工廠裡值夜班,到現在還沒有回來。

    家裡生著爐子,暖洋洋的,兒子一大清早就跑出去玩雪了,她並沒有在意,誰料到,兒子出去半個小時後,被人抱著送了回來。

    由於在家,淑芬穿的大概也不多,可能僅僅是秋衣秋褲吧。

    她認識李文強的,全村的驕傲,她怎麼能不認識呢?

    一邊罵著兒子,一邊感謝著李文強。

    李文強本來是準備離開的,可丈夫不在,再加上孩子凍得不輕,哭得稀里嘩啦,她就讓李文強幫她一下。

    把大鋁盆拿出來,用爐子上的鐵壺,燒了點熱水,倒進大鋁盆裡,想給兒子洗個熱水澡,以防感冒。

    沒人知道那天早晨發生了什麼,李文強後來,慌忙從淑芬家裡出來,直接就回到了自己家中,而淑芬的丈夫下了夜班,騎著腳踏車,好不容易回到家裡,就看到自己妻子坐在炕上,衣不遮體,六神無主,而孩子彷彿受到了驚嚇,一個勁兒的喊著“媽媽”。

    炕下面的水泥地上,大鋁盆中的水,還冒著熱氣。

    自從兒子考上大學,李文強的父母在村裡那是趾高氣昂,臉上有光,不管走到哪裡,都把他們那個值得驕傲的兒子拿出來顯擺,十句話有九句是離不開兒子的。

    直到淑芬的丈夫拿著鐵鍬找上門來,讓李文強的父母感到不可思議。

    他們第一個反應,認為淑芬的丈夫簡直是血口噴人,自己的兒子怎麼能幹出這種事來,村裡有多少水靈靈的小姑娘,自家兒子都不正眼瞧一下,怎麼能對你那個30多歲的老婆,下手呢?

    淑芬的丈夫可能受過教育,受到李文強父母的阻攔,沒有見到李文強,村裡看紅火的人們聚了一堆,紛紛指責淑芬的丈夫,認為他大清早,是專門來李文強家中找事的。

    可淑芬丈夫口口聲聲稱李文強侵犯了自己的媳婦,反倒是讓村裡人以為,這個男人是不是腦袋糊塗了。

    淑芬丈夫扔下鐵鍬,憤憤不平地回到家中,,隨後報了警。

    李文強被抓後,判了三年,這時候,就出現了一個有意思的情況。

    當你認為,一個強姦犯進去後,他們的家人會受到村裡人的指指點點時,你就想錯了。

    沒有人對李文強指指點點,一個大學生,未來的好苗子,就這麼自毀前程了,只是覺得可惜罷了。

    反而,更多的人將矛頭對準了淑芬,反倒是認為淑芬把人家害成了這樣子,甚至有人斷言,那天早上,一定是淑芬想方設法勾引人家,就是嫉妒人家,想毀了人家。

    強大的輿論,如同一根刺一樣,一次次地扎進淑芬的心裡,也同樣刺進了淑芬丈夫的心裡。

    可能就連淑芬也想不到,原本作為受害者的她,得不到村裡人的同情,就連自己的丈夫也對自己冷眼相加,態度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原本和睦的夫妻倆,有了裂痕,在村裡人的推波助瀾下,二人最終離了婚。

    2007年夏天,淑芬獨自一人離開了村子,回孃家去了。

    我那時還在讀初中,記得淑芬阿姨離開時,是一輛麵包車過來接走的,她沒有帶走太多東西,可能僅僅是自己的衣服吧,抱了抱兒子,臉上沒有太多神情,一頭扎進麵包車,就離開了,兒子在後面哭著,那個丈夫緊緊拉著兒子,不讓他脫離自己的手臂。

    我旁邊有兩個老太太,一個對另一個說道:

    “你看,這女人多無情,連自己的孩子都捨得扔下!”

    時至今日,我依舊清清楚楚地記得這句話。

    李文強出來後,找工作處處碰壁,沒辦法,恰好村子旁新開了一個煤場,他父親託關係,給李文強找了一個看門的工作,賺得不多,但是勉強夠自己飽腹。

    村裡人的態度稍微發生了改變,表面上客客氣氣地來上一句“大學生出來了?”

    背地裡道:“你看那個強姦犯,進去幾年,反倒胖了許多。”

    不過,依舊還有那種暗道可惜之人,好好的孩子,怎麼毀了呢,甚至還有打心底裡,對李文強的遭遇表示同情的。

    這是我很不理解的一件事。

    但在嫁女兒這件事上,村裡人態度又出奇的一致,沒人願意將自己的女兒嫁給李文強。

    第一,李文強沒有個正當職業,賺那點錢根本不夠養家。

    第二,從監獄裡面出來的,名聲不好。

    李文強倒是大大方方,對自己犯下的錯誤那是閉口不提,就這還有一幫狐朋狗友,經常吹噓著自己在獄中的所見所聞。

    如今,李文強依舊在煤場裡看門,那個煤場可能已經倒閉了,他就住在裡頭,養著一條狼狗,人家也有個老婆,是個腿腳有缺陷的女人,坐在輪椅上。

    生活過得清貧,普普通通。

    值得一說的是,淑芬自離開村子再也沒回來過,而她前夫,帶著孩子,在李文強還沒有回來之際,就已經搬家了。

    強姦犯出獄以後,會遭人歧視嗎?

    答案是,一定會的。

    曾經有犯事進去過的朋友跟我講,在裡面,強姦犯也同樣會遭到歧視,不過像李文強這種的,算好一點的,他們最痛恨的是對幼女下毒手的那類禽獸,當然,李文強這種的,照樣沒有人看得起他。

    不過出獄以後,在社會上的待遇,同樣也不盡人意,我在一些文章裡,常常會看到,有人竟然呼籲,對出獄,重新悔過的人一個機會,給他們多一點關愛,找工作不受歧視等等。

    可我在想,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呢?

    法律給予了他們懲罰,不管他們悔不悔過,就能抹去受害人心中的傷痕嗎,就如同,我給別人一個鼻竇,然後說我很後悔,我很自責,那別人的臉就不痛了嗎,別人的心就舒服了嗎?

    這是他們所付出的代價,就應該跟隨他們一輩子。

    尤其是強姦犯,這個烙印,他永遠都不可能抹去。

    我們在關注強姦犯的同時,應該把更多的同情心,把更多的關愛放在受害人身上。

    淑芬的命運是悲慘的,作為受害人,她不光沒有得到關愛,反而遭受到了村裡人的冷眼相加,遭受到了丈夫的家庭暴力,這是誰都沒有想到的。

    相比較李文強來說,淑芬所付出的代價,更大。

    我對強姦犯的態度,一直保持著憤恨,一個男人連自己的下半身都管不住,隨意去傷害一個女人,是無恥至極的。

    他們得到的僅僅是牢獄之災,可受傷害的女人,心裡的陰霾,會跟隨她們一輩子,甚至嚴重影響到她們的生活。

    強姦犯,罪不可赦,遭受歧視,是他們應有的懲罰,不值得可憐。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被移動公司的營業廳騙錢,每次打電話投訴都石沉大海,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