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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世界漁樂資訊

    最近,大宋日報刊登了一篇文章《大宋帝國首次嚴打:山東梁山泊一次被處決100多人,他們當時都幹了啥?》,裡面詳細記載了這些“好漢”的下場。

    山東省壽張縣的梁山泊地處山東省與河南省通道的咽喉要地,歷史悠久,唐宋時黃河多次潰決,形成港汊縱橫,山水交錯的八百里水泊,梁山成為湖中的孤山,因聚集著以宋江為首的黑惡分子而得名。

    他們為禍鄉里,現在經過咱們大宋全體官兵的努力下,終於將他們一舉抓獲,周圍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而山東人好武,又因先帝末年,由於某些原因,大宋山東境內出現了許多沒有工作的社會閒散人員以及逃犯,他們聚集在梁山泊,形成了黑惡組織,當中很多人沒有接受過多少教育,行為大膽,平時無所事事又會滋生事端,因此“今天搶奪東家酒,明天劫掠西家肉”的惡名流傳開來。

    這些梁山泊社會混混不懂禮義廉恥,專以破壞為樂,搶劫勒索、打架鬥毆的事情層出不窮,許多群眾本是踏踏實實過日子,被梁山泊混混騷擾,也是大受影響,據相關統計的資料顯示,只是在我們萬歲爺宋徽宗崇寧這幾年的時間,大宋衙門受理的有關梁山泊的治安和各種案件就已經高達50萬件。

    此後以宋江、盧俊義、吳用為首的這夥賊人也不見收斂,大觀年間更是增長到了90萬餘件,而這些還都只是備過案的,再加上那些沒有備案的,這個數字還得翻上了不少。

    由於聖上廣施恩德,忙於抗擊西夏和金軍,保護咱們大宋子民,一時控制不住這些流氓混混,反而讓這些混混們的行為反而更加放肆了,拿著朴刀、槍矛、銅鏈、杆棒、斧頭等東西作為武器,對群眾進行騷擾,許多店鋪因此被砸,良家婦女也不敢上街······

    他們還流行什麼“投名狀”,凡是有人投奔,必先戕害一名無辜群眾,犯下惡罪,“梁山泊”因此臭名昭著,大家一看梁山泊以及聚義廳的衣服,就知道對方是什麼樣的人,也是能躲多遠就躲多遠。

    當時,梁山泊團伙中還流傳著一句話:“沒有一起殺過人的,就不是真兄弟。”

    不僅如此,他們中小頭領錦毛虎燕順,矮腳虎王英,白麵郎君鄭天壽還以吃人為樂。宋江路過清風山時被捉,小嘍羅們準備用他的心肝為三個大王做三份“醒酒酸辣湯”,而小嘍羅們則“我們大家吃塊新鮮肉”。

    小頭領火眼狻猊鄧飛更是因此得了紅眼病,傳聞“多餐人肉雙睛赤,火眼狻猊是鄧飛。”

    其中,小頭領更是開黑店,謀害旅客性命,嚴重阻礙了大宋旅遊行業以及其他第三產業的發展,菜園子張青、母夜叉孫二孃賢伉儷,催命判官李立,旱地忽律朱貴。他們開黑店,“只等客商過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藥與他吃了便死。將大塊好肉,切做黃牛肉賣;零碎小肉,做餡子包饅頭。”或“精肉片為羓子,肥肉煎油點燈。”

    更令人髮指的是,他們手中都有人命,他們殺人放火就是為了一個快活,更是經常叫囂“殺了個鳥快活!”

    梁山泊犯罪團伙行事極端,手段殘忍,一般都是不管官兵百姓“排頭兒砍將去”,“只殺得血流遍野,血流成渠。”“將一門老幼,盡數殺了,不留一個。”

    在我們大宋王朝,以宋江、盧俊義、吳用為首的這夥賊人更是犯下了“蜈蚣嶺血案”、“鴛鴦樓血案”等等幾千宗命案、手中數萬條人命,更是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於是“嚴打”被首次提了出來,“梁山泊團伙”成為了首要打擊的物件。

    衙役軍官們也很快逮捕了滋生事端的108名“梁山泊團伙”的主要成員,為了威懾以及打擊其他以破壞社會秩序為樂的社會青年,這100餘人便被判處了死刑。

    而後衙役軍官們又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先後抓捕了6000餘名“梁山泊團伙”的成員,他們皆受到應有的懲罰,在嚴打下,社會治安漸漸好轉,群眾的生活也恢復了平靜,之後還有幾次嚴打,這才有瞭如今的太平。

    所以,現在社會,不要妄圖當什麼“好漢”,當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才是正確的價值觀,切莫做違法犯紀之事喲

  • 2 # 小養趣看歷史

    水泊梁山,就是在看一個犯罪集團的興衰史和覆滅記。這一百二十回的厚書,就是一個證據繁雜的刑事卷宗,打開卷宗,是一百來號人的犯罪實錄,一連串或單獨或團伙的犯罪行為,蛛網般相互交錯,最後兼併重組成為一個組織嚴密規模龐大的犯罪集團。

    宋江、盧俊義等帶頭的主犯必死無疑,這裡看看一些從犯的罪名:

    小旋風柴進, 仗著自己有丹書鐵券, 家裡有錢, 經常招募一些“兩勞釋放人員”, 服刑在押潛逃人員充當打手, 保鏢。 家裡還養著一大堆劣跡斑斑的社會青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0條規定, 窩藏、包庇罪,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沒遮攔穆弘和小遮攔穆春, 在揭陽鎮亂收“保護費”,屬於家族黑惡勢力,觸犯中國刑法之涉嫌敲詐勒索罪,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中, 這個小遮攔穆春還涉及到尋釁滋事罪(宋江給薛永拿錢,穆春不讓,並揚言“這是我的地盤, 你憑啥給他錢”,上來鬧事),破壞社會秩序,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黑旋風,李逵,不用說了,就是個愣頭青兒,殺人無數,而且傷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參與黑社會,械鬥,鬥毆,行凶,酗酒滋事,劫法場,擾亂社會治安,影響政府工作人員辦案,根據《刑法》232條,故意殺人,且情形特別嚴重的,處死刑,立即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處6個月以下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90條,擾亂社會秩序罪,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刑法》292條鬥毆罪,對首要分子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李逵的最終量刑,恐怕就是“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摩雲金翅歐鵬, 陶宗旺,鐵笛仙馬麟, 這些人屬於武裝搶劫集團, 其中歐鵬是退伍老兵,陶宗旺是農民工, 馬麟是個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修正案》第104條, 武裝,叛亂,暴亂罪, 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張橫,張順, 搞市場壟斷, 一家獨大, 長期稱霸“海鮮”市場,搞得別人無法經營。根據中國反壟斷法規定, 不正當的市場競爭行為屬於擾亂市場秩序, 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金額的1%以上,10%以下罰款。

    金眼彪施恩,在經營“快活林”酒吧的過程中, 買凶,僱凶打人, 並給對方(蔣門神)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傷害。 根據《刑法》第23條,僱凶打人者和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混世魔王樊瑞,八臂哪吒項充, 飛天大聖李袞,光憑這些外號,你就知道這三人兒一定不是什麼好東西。 專門搞封建迷信,敲詐勒索。 根據《刑法》第300條, 組織、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擾亂社會秩序,情節特別嚴重的,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矮虎,燕順,鄭天壽,佔山為王,而且搞攔路搶劫,屬於“車匪路霸”, 黑社會性質濃重。 根據第263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務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中,這個王矮虎還涉及到流氓罪, 目前中國刑法上已無此罪,(1983年的時候尚有)。

    母夜叉孫二孃,菜園子張青,十字坡開黑店賣人肉包子,上演了一出大宋版的“電鋸驚魂”!根據《刑法》第232條,故意殺人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死刑,且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

    插翅虎雷橫 ,縣步兵都頭,相當於刑警隊大隊長。 勾結當地黑社會,洩露機密。根據《刑法 》,398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洩露機密,且情景非常嚴重,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石將軍石勇,極品賭徒,還沒有德。一旦賭輸掀桌子 剁手指頭 ,氣急敗壞 。根據《刑法》,303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3 # love141695399

    全部死刑!這些人的罪名涵蓋了當今刑法的眾多罪名,例如尋釁滋事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罪、野生動物保護罪、行賄罪和受賄罪、搶劫罪、和大宋朝直接兵戎相見更是犯下了謀反罪即現在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所以按照現在的法律定性,全都是死罪,無一倖免。

  • 4 # 咕咚的歲月

    水滸傳是陪伴著很多人成長或者長大的電視劇,現在還有很多人看電視還會看過去的老版四大名著,可見其拍攝的作用和影響力是十分巨大的。當然,過去的電視劇確實足夠經典,給我們的生活和精神帶來了不一樣的享受。

    迴歸主題,像題主所言,108將中這些人都是封建時期被迫無奈走上了梁山,要說判重刑的,這些人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會被判重刑。先說一部分本身就有命案的人,雖然說是為正義或者被迫而為,但是從現行法律來說故意殺人罪是足夠被判重刑的,當然再看看那些領導比如宋江或者輔助的人,雖然沒有命案在身,但是作為事情的主謀也是要有主要責任的。

    其實這個問題對於當時的大宋官法來說就已經足夠判刑了,這些人之所以要上梁山就是要對抗當時的朝廷,對朝廷的不滿和不屑,才讓這些人逐漸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就拿最後的賜毒酒而言,就是為了平息這些梁山好漢。宋江當時要歸順朝廷第一就是要讓大家有名,不在被冠以土匪之稱,另外就是想讓大家服從當朝律法約束不至於肆意而為,同樣也表現宋江的對大宋的衷心。按照當時的條件和環境而言,這群人必須要處死,因為只要存在一天,就會對當時的朝廷和其他有威脅。咕咚個人己見,敬請關注探討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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