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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44166352772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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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angzhili-980423850
駕駛員是第一責任:我認為駕駛員的過失挖斷了光纜,沒有盡到注意義務,駕駛員是第一責任,負主要責任,工地沒有勘查和指揮不當付次要責任。
駕駛員是第一責任:我認為駕駛員的過失挖斷了光纜,沒有盡到注意義務,駕駛員是第一責任,負主要責任,工地沒有勘查和指揮不當付次要責任。
你站的是什麼立場啊?
1,是司機?
2,是負責修公路公司的管理人員?
3,還是受害者? 如果你是司機,挖斷了光纜的事根本不要讓你出面的,是該賠錢,是修復光纜,還是其他問題,都由修公路的公司出面解決,等公司把這事解決完了,是不是要扣你的錢,這也不好說,這屬於公司內部問題了,你在修公路的時候沒有注意人家有提示啊:“地下有光纜”等類似這樣的提示啊~(有的地段是沒有這樣的提示),但你們上級沒有和你說啊,地下有光纜,注意點啊! 如果你是公路公司的負責人,那你的問題也不小啊,員工在進行操作,大部分他們只負責動工,你又沒在監管,你跑家打麻將。關於下面什麼東東,你又沒有提醒,在加上他上面寫的不太清楚(或沒有提示),這種情況就像汽車事故一樣,頻率也不小啊。這問題很正常啊。沒什麼大不了的,公司一出面都可以解決的。 如果你是受害者,如果由於光纜的問題,造成你的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你不要找工人,找了也沒有用,工人不負責這塊,你要找他們公司負責人,關於什麼條款事項你們協商解決。 補充說明:1.開挖有地下電纜排布區域的話是有指定的作業規範的。你們挖斷電纜是因為沒有遵守作業規範還是因為你們的負責任沒有明確的告訴你們應該如何實施操作?如果是在你們的領導對你們有明確的說明之下,你們因為個人原因疏忽導致的線纜破損,那麼你們是有責任的,但是單位也是有責任的。總的責任由單位承擔,但是你們也會受到單位內部的處理。這個很重要。界定責任的話最後還是得根據責任認定之後的標準作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