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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雨滴38922338

    一家三口低保申請理由可能有以下幾點:

    1、家庭遭遇重大變故,導致花費巨大,而且失去經濟來源、勞動能力等。

    2、一家三口均不同程度殘疾,所得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

    3、三個人都是孩子,失去了父母,沒有法定撫養人。

    4、父母患病或者均殘疾,孩子還未成年,父母沒有能力撫養孩子。

  • 2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題主的具體描述是:一家三口妻子患惱(腦)梗塞兒子患精神病,我本人年歲己高並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無經濟收入我生活極端困難請問可以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嗎

    先說大致的傾向性意見:目前,這一家人以申請納入低保範圍最為穩妥,其他的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為什麼呢?

    首先,分析一下這一家三口人的基本情況1、題主,也就是戶主,大概60週歲左右,自述本人患高血壓、心臟病。坦率地說:現在這樣談論疾病,實行意義十分有限。因為,現在高血壓己經是一種十分常見的疾病,對於年齡大一些的人來說,就更是十分普遍的。心臟病也只是說了個大概,具體是什麼病名也未提到。2、其妻子,腦梗塞。是可以治療的疾病,關健問題是在早期、還是晚期開始治療的,治療效果如何,治療終結後有沒有留下後遺症,這才是實質性的問題。3、兒子,精神病。嚴重不嚴重,有沒有殘疾人證,是幾級殘疾,這個最關鍵的問題,也沒有提到。道理很簡單,精神病一級和精神病四級,在社會救助待遇的處理上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概括地說,這位題主說的情況不少,但關鍵之處幾乎都沒有說清楚,只能算是泛泛而論。就連本人、妻子、兒子分別是多大年紀,家中人有沒有有正式工作的人,也沒有任何說明。這樣的提問,回答起來自然就無從著手,因為在實際情況下即可能很嚴重,又可能是一點兒也不嚴重。

    其次,說一下可能申請的社會救助。目前中國社會救助的最其本的行政法規依據是國務院於2014年2月釋出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其規定的具體救助方式有8種,其中最重要的是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

    按題主提出的問題,這個家庭:

    1、可以申請低保。在申請低保上,必須符合兩個關鍵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確定的低保標準,簡單地說,就是因為家庭人均收入低,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家庭財產狀況複合當地政府確定的認定標準。很明顯,影響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和的因素非常多,涉及到一個家庭的方方面面,這裡不詳細展開說。總之—句話:只要題主認為自己的家庭符合申請低保的條件,就有權提出書面申請。至於是否符合政策規定,涉及到哪些具體問題,三口人的病是不是很嚴重,是否影響勞動,兒子的精神病究竟嚴重不嚴重,家庭收入情況的實際狀況,通過當地政府和村委會(城市的社群)工作人員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資訊比對等法定程式來完成。申請了,不一定能批准;但不申請,肯定不會批准。對題主來說,家庭困難程度、三口人的疾病和兒子的精神病等級,才是決定性因素。

    一旦獲得批准,三口人就可以按月領取低保金,用於維持日常生活。同時,如果兒子精神病為一級、二級的話,還可以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即: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另外,低保戶還是醫療救助的救助物件,政府會補助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金,如果身患大病、重病,醫療費用很高的話,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正常報銷後,剩餘金額比較大的話,就可以按醫療救助政策的規定直接進行第三次報銷,這會在很大程度上減輕醫療費用的負擔。這樣一來,生活來源問題、吃藥看病的負擔會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

    2、在特定條件下,還可以申請特困人員供養。一般來說,條件是:夫婦雙方均己年滿60週歲,都不享受城鎮職工的養老金,除了精神病兒子之外,沒有其他子女;兒子的精神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並且己經成年。在此情況下,就可以把一家三口人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三人都享受基本生活標準,用以維持正常的生活;同時,按照三口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的實際情況,分別確定照料護理標準,由當地鄉鎮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特困人員共同協商確定照護服務人,由照護服務人給予生活照護,照料護理費就是照護服務人的勞動報酬。這樣一來,日常生活來源的問題,透過逐月發放基本生活標準的方式解決;照料護理問題,以發放照料護理費,請專門的照護服務人按政策的要求提供專門服務的方式解決。要特別說明的是:實際工作中,完全符合這個標準的家庭,非常非常少。

    3、至於題主提到的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意義十分有限。原因很簡單:2020年年底,是現行標準下的扶貧工作收官之時,建檔立卡貧困戶政策會不會延續目前並不確定,能不能申請也不敢肯定。即便申請了,扶貧政策以家庭人口參加勞動改變面貌為主,這個家庭是否有能夠參加勞動的人,還真是個問題;扶貧政策並不會直接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生活來源問題實際上還是無法解決。因此,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幾乎沒有意義。至於題主提到的“重點困難戶”,只是個人創造的新名詞,目前的政策中根本就沒有這種提法。我就弄不清楚他究竟在問什麼。

  • 3 # 基層微課堂

    三口之家,兒子精神病,妻子腦梗塞,自己年齡大且患有高血壓。說實話,這樣的家庭生活真的無法現象,尤其是兒子患有精神病,生活永遠也就沒有了一點盼頭。

    儘管如此,我還是隻能遺憾的告訴題主,現在已經不能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了,也就是題主說的重點困難戶。

    一、為什麼不能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

    原因很簡單,今年年底,脫貧攻堅就結束了。現在,各地方脫貧攻堅的省、市、縣檢查驗收工作已經結束,只剩極少數縣的國檢。

    也就是說,脫貧攻堅已經結束。不會再新增建檔立卡貧困戶。

    二、脫貧攻堅是一個階段性的工作

    建國以來,中國進行了幾次減貧脫貧運動,這次的脫貧攻堅只是其中的一次。

    不管是前幾次的減貧脫貧,還是這次的脫貧攻堅,都是階段性的工作。通俗的說,就是動用國家力量把掉隊的同志拉進大部隊。

    據一個形象的例子,這次的脫貧攻堅,大部隊就是“小康”,掉隊的就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國家透過易地搬遷、醫療、教育、產業等措施,讓這些貧困戶趕上小康這個大部隊。

    順便多說一句,如果掉隊的同志是癱瘓等,沒有行動能力怎麼辦?很簡單,把這些人集中在一個車上拉著走。這個車就是“民政兜底”,給車加油的就是低保金。

    事情其實就這麼簡單。

    三、民政救助

    和脫貧攻堅不同,民政救助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其範圍比較廣,比如低保、五保戶、孤兒、臨時救助等等。其原則就是“應保盡保,動態管理”。

    還是用剛才的例子。脫貧攻堅結束,大家都趕上了大部隊。但是,大部隊中隨時可能都有某個隊員掉隊,怎麼辦?還是剛才的辦法,讓這些隨時掉隊的坐上民政救助的車。

    當然了,坐車的同志一旦有了行走能力,肯定就不能再坐了。

    現在回到題主的問題。

    根據題主的情況,現在雖然不能申請建檔立卡貧困戶,但可以申請民政救助,也就是申請低保戶或者五保戶。至於符合不符合,從描述看應該不存在太大問題,但是家庭財產沒有細述,還要遵照當地民政部門的入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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