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陽羊的媽翟胖子
-
2 # 使用者719285262890
公平來自於國家層面的公正、公允。在國家層面的“三公”公平、公正、公允的存在。公平,表現在執行法律的平等性及有法必依性,沒有什麼法外之地;公正,表現為對絕大多數人負責,不是對個別人和一部分人負責;公允,表現為對民眾有一個合情合理的交待。這樣在社會的各類集團、組織就會表現出誠信,在民眾中才會形成真誠的虔誠之力量。
反過來,民眾真誠向上之力量,推動社會各類集團、組織表現出誠信之誠意,讓國家“三公”向良好的方向發展。這三方面相輔相成,互相依賴;如果一方面想耍賴,其它兩方面必須起到監督作用。如果是國家層面耍賴,那麼,後果難以想象。國家是一個虛的概念,實際是一個集團利益導向之所在,如果這個集團沒有為人民作為主人翁意識的存在,或者不過是為了私慾的階梯,那麼,國家就成了人人可以宰割的羔羊。真的是在宰割羔羊嗎?不是!那是億萬民眾的信仰與創造財富的所在地,這些不容玷汙。
-
3 # 心理愛你CY
公平起源於交易規則。公平是指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某一方或某一個人,即參與社會合作的每個人承擔著他應承擔的責任,得到他應得的利益。
如果一個人承擔著少於應承擔的責任,或取得了多於應得的利益,這就會讓人感到不公平。也指按照一定的社會標準(法律、道德、政策等)、正當的秩序合理地待人處事,這是制度、系統、重要活動的重要道德品質。
公平包含公民參與經濟、政治和社會其他生活的機會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分配公平。正義則是公正的義理,包括社會正義、政治正義和法律正義等。公平正義是每一個現代社會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標,因此,許多國家都在儘可能加大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力度的同時,高度重視機會和過程的公平。構築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需要全社會進行長期努力,要提高全體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方面的素質,使人們有渴求公平正義的意識、參與公平正義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義的行為。
回覆列表
公平從際遇中來。本身世界就不是不公平的,也不可能公平。 其實這是無可奈何的事情。首先,沒有人願意來維持這個公平,其次,即使有人願意也沒有人有這個能力,再次,即使有人願意也有這個能力,他也沒有這個時間,把世上人一一稱過。 所以就有了際遇這種說法。因為同做一件事,有人直上青雲,有人苦痛掙扎,使人長嘆卻又無奈,只能歸之於際遇。 而有人對這不公平是極看不開的。“豁達”二字易書難行。所以莊子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墨子著《非攻上》。而劉基有《賣柑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