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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橙子or橘子的號

    近日,柳州的韋女士報案稱,自己被一名姓楊的女子,以借用手機幫忙辦理“優惠券”、“會員”為由,盜竊錢款5.6萬元。

    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展開偵查,透過現場走訪和事主辨認,最終將楊某抓獲。

    據楊某供述,其經常到會所消費,與會所員工韋女士熟悉後,就告知對方可以在手機上申請各種優惠劵,並以此為由用韋女士手機進行操作,暗中在一些網路貸款平臺貸款,並轉入楊某自己的支付寶內,多次貸款合計金額5.6萬元。遺憾的是,其間多次需要事主韋某刷臉認證,但均未引起韋某的警覺。

    被抓後楊某謙對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積極配合退贓,已返還事主韋女士4.5萬元。

    那麼,如果手機被別人貸款後,貸款應該由誰還呢?

    手機持有人在配合拍照、刷臉、輸入指紋等,這是其和銀行之間的借貸關係得以成立的關鍵。透過這些稽核就已經完成了身份比對,所以就是手機持有人自行申請辦理的貸款,那麼應該由手機持有人承擔責任。

    公民對其私人物品有保密、保管義務,對所註冊的貸款平臺登入、提款密碼等有保密、保管義務,在允許他人拍照、刷臉並明知在進行涉及財物處理、合同締結等事項之時,應當承擔更強的注意義務。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且能夠知道這些義務,並知道將私人物品授權他人支配、使用而不作任何監管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貪小便宜吃大虧”的道理。防人之心不可無。不要隨便透露個人身份資訊,也不要輕易向人借用手機。只有保護好個人資料的安全,才不會輕易上當受騙,從而避免不必要的訴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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