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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kdrm2162

    “工作單位”是指在哪裡拿工資就是那個單位的,但是一般都不包括規模較小的個體經濟單位。“因病缺乏勞動能力”,如果還在原單位拿工資,就填原單位,如果是沒有單位的,就填“無”。“關係”是指該家庭成員與本人的關係,如“父親”“母親”“妻”“兒子”“女兒”等等,其他的就不要填了。(至於“叔叔、伯伯、姑姑”等等是屬於“社會關係”而不是“家庭成員”)

  • 2 # 使用者2915521334090052

    以下答案應該非常準確:“家庭主要成員”一欄,主要填寫本人的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人;“主要社會關係”一欄,主要填寫同本人聯絡密切或影響較深的親戚、朋友等。 希望能幫助你!

  • 3 # 麥子

    家庭其他成員情況的填寫,首先要填寫的是父親、母親,父親與你的關係填寫“父親”,母親與你的關係填寫“母親”。

    其次,填寫子女,兒子與你的關係填寫“兒子”;女兒與你的關係填寫“女兒”。如果有弟弟或妹妹與你同一家庭戶籍,其關係可填寫“弟弟”關係或“妹妹”關係。

  • 4 # 海邊之星空

    父債子還,親屬承擔後果是符合公理的,但是,考慮到有些情況下他們是被動無奈地承受,而主觀過錯十分輕微,應該建立救濟制度,對這類人酌情予以救濟。這樣就可以既不枉法,又能體恤過錯小很冤枉的罪犯家屬。

  • 5 # 田起業律師

    說說最近辦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駕駛報廢車輛將被害人撞傷後逃逸,被害人兩個小時後得到救治,但依然於10日後死亡。由於事發是冬天凌晨5點多,沒有證人,事發現場監控影片又模糊不清,警方只是按照模糊的輪廓結合沿途攝像頭推測出了肇事車輛及被告人,然後被告人刑事拘留、被起訴,被告人始終不承認自己撞到人,但是結合其他證據,也基本能夠排除合理懷疑。這種情況對家屬來說真的是災難。

    其次,由於被告人媳婦始終相信被告人是無辜的,天天去法院鬧,同時在村裡也要接受別人異樣的眼光。被告人還好,被關押之後什麼都管不了。

    最後對被害人家屬來說也是一場災難,被害人家裡有兩個孩子,大的大學剛畢業,小的高中還在讀,母親不在了,姐弟兩隻能相依為命。

    一個交通事故,兩個家庭都陷入了萬劫不復的深淵。

  • 6 # 南湖曉月A

    刑事案件中遭受懲罰最深的往往是犯罪者的父母妻兒,而不是犯罪者本人。這的確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客觀事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為減輕犯罪者的刑事責任,其父母妻兒大多會盡其所有,甚至傾家蕩產,賣掉住房籌集款項,用來賠償受害者,以取得受害者的諒解,進而達到減輕處罰、減少刑期的目的。這樣以來,他們的正常生活必定受到極大的影響,包括生活水平下降、消費降級、不能旅遊、不能定期改善生活、甚至因缺錢而不能及時看病治療等。

    其次,犯罪者的父母妻兒為處理犯罪者的所有事務,包括往返公安局、看守所、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約見受害者及其家屬等都需要他們親自操辦,都需要他們來回奔波,且短時間根本無法解決,天長日久致使他們焦頭爛額,身心交瘁,且因所辦理事項極不光彩而到處賠笑臉,看人臉色,聽難聽話,遭受歧視和羞辱卻無法發作,飽嘗打落牙齒往肚子裡吞的苦楚。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犯罪者的父母妻兒所承受的精神壓力,他們所遭受的精神折磨,他們所遭受的歧視和羞辱。自從犯罪者犯案後,他們便生活在人們的有色眼鏡和歧視戒備的眼神中。鄰居與熟人不再與他們談笑,而是畏而遠之,如同躲避瘟疫似的。尤其是犯罪者的未成年子女,他們所受的精神創傷比大人更嚴重,他們缺少朋友,缺少友誼,被同學們和曾經的夥伴們孤立和邊緣化,在背後指指點點,也就是戳脊梁骨,卻無法排解和及時宣洩,導致情緒極度低落,心情鬱悶至極。

    所以,無論貧富,無論貴賤,生而為人,都要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切莫以身犯險,切莫陷自己於囹圄,切莫陷父母妻兒於不義。不然,枉生為人,與禽獸何異哉?

    特別宣告:本文圖片均來自網際網路。

  • 7 # 彩虹心理科普

    第一、我們認為遭受懲罰最深的,是犯罪者的家人,而不是他自己。這是因為,我們心中有個假定的前提是:犯罪者被懲罰,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而家人被牽連,是“殃及池魚”,隱含有”不應該“的意思。

    第二、事實上,遭受懲罰最深的,仍然是犯罪者自己。在法律的框架下,犯罪者本人為他的犯罪行為,付出了相應的代價。不管是殺人償命,還是貪汙坐牢,依然是犯罪者本人在付出代價。

    第三、如何看待親人的被”殃及池魚“?確實,犯罪者的親人,無疑也會因為犯罪者的行為而受到牽連和影響,有些甚至是不小的影響。比如,有個人犯罪後,導致了他未成年的子女沒人撫育,年邁的父母無人贍養,活在人間簡直是遭罪。從社會的視角來看,這樣的情況說明社會救助系統可能還不夠完善。從個人的角度看,他們的遭遇不是因為”親人犯了罪“的結果,而僅僅是”缺失一個有責任心的可依靠的親人“的結果。這兩者不是同一個概念。

    第四、從犯罪心理學上說,如果犯罪者的親人因此受到了嚴重的打擊,那很有可能說明,這件事本身很可能是犯罪者本人對從潛意識裡對他的親人的報復。

  • 8 # 累了麼麼

    這樣的結果就是對株連和連坐的實際繼承,如果法律仍然懲罰無辜者,社會不穩定因素就不會減少,矛盾就更容易激化,最終的受害者是任何人。

  • 9 # 唐i哥

    再次說明,家庭是一個整體,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家庭的某位成員脫離家庭和社會的管控,做出嚴重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和社會的高危行為,理應得到懲罰。現代社會雖然再沒有封建社會的“保甲制度”、“連坐制度”等一戶犯錯,其他戶受牽連的規定,但是經濟和情感的牽連是無法避免的。

    家庭成員犯罪蹲大獄後,家庭收入勢必受影響,家庭財產的一部分也可能要拿出來賠償受害人,加之情感上的傷害,親人特別是父母妻兒的義務會無限放大。裡邊的人失去的是自由,外邊的親人卻要用實際行為彌補其犯罪行為造成的各種傷害。

    所以家庭成員之間的互相鞭策和監督是必須的,也是有理可循的。父母有教育子女向善的責任,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男女雙方在組建家庭時也一定要以人品為重,現代的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在婚姻中也是致命的,一個賭徒完全有能力一夜之間輸完億萬家產,一件毒品也可以讓一個正常人變成魔鬼。

  • 10 # 乖巧西柚Ro

    這也是難以避免的。我們每個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是與世界有聯絡的。所以犯罪人家屬會受到傷害,難道受害者就沒有家屬?

    現在我們總是把聚光燈照向犯罪者,要保障犯罪人的權利,但是受害者是不會說話的,他們的利益誰來保護。

    如果你被重傷害留下殘疾,那麼你的餘生怎麼度過?給你家人帶來的傷害有多大,可能還不如一死了之,拖累整個家庭,我見過這種案件,刑事案件往往犯罪人經濟條件不好,沒有辦法賠償,後果只能受害者和其家屬來承擔,這幾年還有慈善機構捐助。

    我有一個老鄉,在我小時候被拖拉機撞斷了腿,大腿斷了三節,對方沒有錢,沒辦法賠償。自己也負擔不起治療的費用,留下後遺症,走路變成了瘸子,至今未婚,對他的影響非常大,原來是積極向上的小夥子,現在就知道喝酒看小說,頹廢到無可救藥,他的父母也沒辦法苛求,只是因為一次事故,造成的傷害是一輩子的。

    還有哪些被侵犯的女性,讓她們餘生怎麼辦,全都活著陰影裡。

    所以最終的兇手還是犯罪人,他不僅給自己帶來災難,還給受害者以及家屬,以及自己的家屬帶來災難。

  • 11 # 新農人6c4F

    因為犯刑事案件的人,大多是踏入世道不深的人,他們總有一種饒幸心裡,心裡只想到別人不知道,或者想只做一次就好了,做事之前並不相信自己會受到懲罰。他們犯了刑事,受影響的當然是他的家人啦。他是家裡的頂樑柱,是一家的希望所在。當人們的希望破滅了的時候,人的精神就崩潰了。要打破這種依存關係,需要建立新型的家庭關係。

  • 12 # 郭廣吉律師

    這只是表象。

    不是說父母妻兒受到的傷害不重要,而是相對於犯罪者來說的。

    因為,人們看到了父母妻兒的生活不易,看到了他們的傷心,甚至健康受損。

    人們看不到的是犯罪者的狀態。

    或者看到了的也是冰山一角,還是粉飾過了的。

    人基本的要求是自由,自由最基本的是衣食住行。

    犯罪者在監獄裡衣食住行都不會自由。

    衣,統一的囚服;

    食,歌詞說的好,菜裡沒有一滴油;

    住,號房,多人同居的;

    行,走路的範圍給你畫個圈,不能出圈。

    相比之下,誰受到的懲罰更深?

  • 13 # 使用者問蒼茫大地

    這是當然的。如犯罪者被槍斃,就啥也不知道;如果是監獄,除了勞動改造外,啥心不用操。而父母妻兒就只能受苦,誰來養活?即使父母妻兒身體不行,還得幹活苦撐下去。還有來自譴責的聲音,不能吭聲,只好忍生吞氣受憋屈。

  • 14 # 78650313一九柱

    筆者的一個初、高中同學,在學校期間學習成績算得上是個學霸,我當兵走的當年他也考入了國內名牌的財經大學,畢業後分在省內的人銀行工作,由於人勤嘴甜腦子反應快,不幾年就當上了省內的地級市的行長,頭幾年還可以,在升職後的第二年就作怪了,先是貪汙受賄再到吸毒,凡是男人有的毛病他都有,甚至發展到最後定期不定期到澳門去賭,結果東窗事發,被判了重刑。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其妻見男人坐牢離婚而去,丟下孩子給了爺爺奶奶。為了彌補他的一屁股債,父母親、兄弟姐妹們賣房賣車子,轉讓店鋪和廠子為他“堵洞”,老父連氣帶嚇在他坐牢的第三年頭病死了,他孩子算爭氣,也是考了名牌大學,大學畢業先是準備入伍後又想考公務員,都因他父親還在坐牢,政審過不了關,最後只得私企幹了……

  • 15 # 小李哥131877015

    罪與罰受正義和良知的譴責,對自己的家裡人傷害最深,對於被受傷害的一方都會有靈魂的拷問。知道自己的兒子犯罪傷心欲絕莫過於自己的親人,這就是人情或者說是孽債。

    做一個好人你不僅自己平安,家裡人也是平安的。你的事情永遠家裡人都是牽掛著的。為人子女,做一個好人就是對父母親最大的孝順。

  • 16 # 三木成麟

    受害最深的公眾,是那些沒有人脈的社會中低層,想想都是高階操作,還基本無解,必須建立更強大的監督平臺和機制和手段,不然就是媒體曝光都沒有用,正義遲到的次數多了,犯罪率都會提高!

  • 17 # 白鹽夜燈

    感謝有這樣溫暖的問題的關心家屬的,我見到的服刑家屬有3萬多,那是3萬多個家庭。而看守所和監獄裡面還有百萬個人,那是幾百萬個家庭。

    能夠看到服刑人員家屬的無助、痛苦,他一定是一個內心善良的人。我們之所以有這樣溫暖的看法,並非是痛恨犯罪本身,更是痛恨犯罪給家庭帶來的傷害。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普通家庭的變故,意外、疾病,任何一種都會給家庭帶來痛苦。

    我們人活在世上,無法做到完全獨立的個體。每一個人的背後都有愛自己的和去愛的人。而這些人互相連線,互相生活,互相成為彼此生命與生活的紐帶,串聯成我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好比一部好的電影,每一個角色的落寞都會決定其他角色新的花絮。

    服刑人員,因為入獄,最大的傷害並非是自己,還是家人。從進看守所家屬找律師、送生活費、送衣服,擔心裡面的人吃不好、睡不好、不習慣、被欺負等等,從精神上折磨家屬,從經濟上挖空家庭的生活保障。而家屬這樣做只有一個目的:希望他判少一點,在裡面過得好一點。

    但是家屬永遠不知道,坐牢是這個世界最簡單的,不需要面對生活,不需要面對社會,只需要面對時間,其他的什麼都不需要想。家屬認為他們很累,很苦,其實他們的一切和家屬比,根本不算什麼。比起家屬的付出,裡面的人其實面對的事情非常簡單,只有時間!

    就好像一個躺在病床上的人,他動不得,生活不能自理,還需要天天花錢。或許我們都可憐他得了病,而那些在想辦法為他準備今天醫藥費,營養費的人,才是默默付出的那個。

    所以,我們每個人都不是個體存在,為了自己和家庭,身體要健康,遵紀守法。老話說得好,一個家庭最幸福的事情:牢裡沒家人,病房沒親人。因為每一個人都會影響很多人人生和命運。

    溫暖的問題,願看得到的你,此生一路有溫暖與善良陪伴。

  • 18 # 御臨文化廣告影視傳媒

    有的以為滿70歲,犯法逮捕不了玩弄法律故意侵害;

    有的為得法定外的霸佔心欲,仗著兄弟多橫行霸道,還能得護;

    不論什麼情況,都會得報應。然老少親情友情你考慮一下,權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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