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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乞丐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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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貓兒為什麼這樣紅
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在凶手對目擊者已經有殺人滅口心理的情況下,目擊者想逃跑是不太容易的。其實目擊者唯一要做的和唯一能做的就是如何通過打消凶手的殺人滅口的心理來獲得自救的時間。我建議的方法有二:
一、與凶手同流合汙。就是參與到凶手殺人的後續,比如處理屍體之類。你可以找任何藉口來取得凶手的信任,以贏得安全且短暫的自救時間。在這種情況下的同流合汙至少成立緊急避險,法律上不會產生刑事責任。但是如果你本身有參與犯罪的故意另當別論。
二、分析自身狀況,如果是女性目睹男性犯罪逃掉的可能性不太大,儘量利用性別優勢,轉移凶手注意力。按照一般的心理分析,除非是窮凶極惡的慣性殺人者會從殺人過程找到快感,其餘大部分都是有恐懼感的,充分利用恐懼感轉移其注意力說不定也能起到自救的作用。但是男性目睹女性殺人,我覺得心理啥的別考慮了,大男人啥的拔腿趕緊跑吧,你總不會連女人跑都跑不過吧?當然你碰上的是個練體育的,你就認倒黴吧!自救的方案第一條。
以上是我的觀點,僅供參考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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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鬱金香137652766
假如你意外目擊了一個殺人現場,凶手打算殺你封口。你要怎麼做才能活命?
這個題目,假如你目擊了一個殺人現場,可是被殺人犯看見怎麼樣作。第一,為了保命,選擇逃跑,報警。第二,要是你是有專業的武功人員可以給殺人犯抓起來送交派出所。可是一般人沒這個本事,只能先保命跑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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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587在行動33150807Y
這種情況下,該採用足球賽事術語“攻擊性防守”!即刻尋防禦性棍棒、磚頭等物入手,面對凶手評估高下,打的過臨危不懼,打不過且對且退,迅速報警。這樣說的理由是:一,在凶手面前的任何怯懦,都會給對方平添繼續施暴的底氣,反而不易逃脫,同時也只有幫助警方將凶手擒獲才是最安全方法;二,中國法律鼓勵公民同各種形式犯罪行為作鬥爭,任何公民都有制止、揭發犯罪行為並向司法機關作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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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木馬噠噠噠
反殺殺手,算正當防衛。逃跑,哪怕開車撞到別的車,算緊急避險。不要想著求饒,殺人者殺人時將人物化,無談判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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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理性分析評論
這個好辦,我會說,你還不快跑,別說我不會報警,就是報警了我也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什麼地方人,快跑吧,就算以後被警察抓到也不一定是死罪,如果你殺了我就是兩條人命,相信會管用,然後我就去報告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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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心理大師講堂
目擊凶案現場,還被凶手看見了,能做的只有兩條:
我比凶手強大,那就挺身而出,勇敢鬥凶,退縮是自尋死路!
如果凶手比我強大,36計跑為上,想法求助路人,報警,退縮還是自尋死路!
總之就一條,俠路相逢勇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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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Y菇嬢
這個腦洞是真的大啊~
既然打算殺我滅口了都,那肯定就是發現了我,這個時候幹啥都不如投靠來的好,當然也不是簡單的投靠,也要想盡辦法暗示他已報警什麼的,總之就是多加一份保障,讓他殺自己時有所顧慮。
反正就是想盡辦法,不管是求饒,威脅什麼的,讓對方不能隨心所欲的殺你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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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口一頭豬
千萬不要表現出害怕,想逃走,想呼叫他人等,要淡定,雖然你最可能的是被嚇得瑟瑟發抖,但是也要強裝淡定,嘗試與他溝通,剛殺完人的正常人通常也是恐懼的,這個時候你用一種理解他的語氣慢慢的說,並表示不會告訴其他人,安撫他的情緒等,先曉之以情,再動之以理 ,想辦法脫身,然後立即報警,方便警方收集證據和處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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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時代阿企
這個問題是分割槽域的話題,在當前中國治安現狀,出現極端崩潰處理問題的地方大致分為以下三類:
1.情感偏執或者傷害至深無法承受型,這種情況殺人者往往洩憤之後就會冷靜的癱座或者更加傷害對方家人,擴大傷害範圍,這種咱們還是躲遠點,報警處理。
2.忍無可忍積怨型,一旦爆發會失去理智,放任自流,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一個的恐怖分子心理,如果是一個人,能跑多遠是多遠,安全之後報警處理,如果人多且有能力制度他,那就抽機會拿下。
3.仇殺型,有預謀,有組織,有目標,這種相對安全些,也要保護自己為好,躲遠點。
以上三點純屬個人理智分析,事實是假如有幸遇見,一是拍錄影發視訊,二是有能力時出手制服或者及時報警,沒能力跑跑再議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了曾經看過了一部南韓電視劇【聽見你的聲音】只不過劇中和我們現實唯一不同的區別就是,沒有超能力之分,這是現實不可能存在的,倘若人都有這個超能力,那麼我們的生態系統也會造成混亂!
這部劇中是兩個年紀差不多的女學生親眼目睹的一場慘不忍睹犯罪過程,而在不經意之間一個女孩子用自己的手機而拍了這一場殺人過程,但由於手機自帶的鈴聲而讓兩個人陷入了絕境。
只見年紀大概30左右的男子拿著血淋淋的鋼棍直接追趕過去,但兩名女子利用景點而掩藏自己,只見那個男子僅僅只有一步之遙,但他一邊揮打鋼棍一邊怒吼到;“誰要敢透露一個自己,那麼我定會追你到天涯海角,現在你們就這樣老老實實躲起來,當做什麼都不知道,否則下一個死的就是你”
直至腳步漸漸消失在自己的耳邊,兩個人心驚膽戰的開始躲藏自己,不過最後那名女子還是為那個小男孩作證,將罪人繩之以法。
人遇到危險,逃跑是本能,所以,我們根本不需要自責,逃跑不代表你很弱,更多的是一種本能反應。
當時我在想這個女孩子真的很勇敢,要是我親眼目睹了一場殺人過程,凶手打算殺你滅口,我應該怎樣保護自己呢?
大家都知道在凶手面前去講道理是很難去講明白的,凶手在實行殺人的時候意識會被自己的行為控制。
那麼此時定不能慌亂,而是保持鎮定自若,保持理應思考,嘗試利用當時的環境來平度心情,延長逃跑的機會。
其次你們不能評定情緒,也沒有溝通的機會,那麼只能優先採取逃跑,往人流量流通的地方跑尋求幫助或者利用身邊的建築或者環境為自己製造隱藏地點,再者見機行事撥打報警電話。
最後實在力量懸殊的情況下,只能採取自我防衛,利用自己尚在用到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不過不能超過一定界限,否則屬於防衛過當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總之面臨危險的時候,切不可自亂陣腳,也不能輕易拿出自己的性命去置之身外,畢竟生命誠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