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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夜籟人靜tw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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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英為財情Investing
謝邀:對於證券、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債券投資業務,一般都有槓桿方面的限制性規定。例如《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規定基金總資產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140%;《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固定收益類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槓桿倍數不得超過3倍,且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總資產佔淨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140%,非結構化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總資產佔淨資產的比例不得超過200%;《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規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正回購餘額不得超過資產淨值的40%;《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規定自營固定收益類證券的合計額不得超過淨資本的5倍;保監會將保險一般賬戶的警戒線設為1.2倍,超過的要求報備並解釋。受這些監管要求以及機構內部的風控規定的影響,這些金融機構債券投資槓桿水平總體不高。
按照《通知》要求,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須履行如下三方面職責:
一是明確稽核標準、稽核程式、上市條件、交易方式等事宜,並明確材料報送及操作流程,做好銜接安排,有序實施受理、稽核工作。
二是督促發行人及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充分披露投資者作出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必需的資訊,確保資訊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三是督促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執業規範和監管規則對公司債券發行人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
《通知》稱,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實施註冊制的同時,證監會將加強對公司債發行人的持續監管,強化中介機構責任,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