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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頑強火車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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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56005395580
好心一定有好報:俗話說得好,惡有惡報,善有善報。那麼好心必定有好報這便是我方的觀點。對方辯友請想一想,倘若好心沒有好報的話,那麼這世界上還有誰會幫助他人呢?恐怕沒有了吧。雷鋒做好事,或許他得不到任何的好處,但他卻被人們至今歌頌著,難道這不能被認定為是好心有好報嗎?這不恰好說明瞭我方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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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平er
不但應該拿錢,而且應該多拿錢,就像公職人員的領導是為人民服務的,為什麼工資待遇高,這是因為按貢獻大小應該得到的,是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是推崇社會正能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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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勞動幫
肯定應該獎金,1,獎金是對做好事行為的獎勵,如果沒有獎勵就可能視為對見義勇為行為的漠視或者否定,降低了人們對見義勇為的好感和認同,使見義勇為者失去動力,不管見義勇為的初衷是為名或者為利,畢竟已經實施了見義勇為的行為。2、見義勇為的行為是有風險的,並且見義勇為者是在風險不明甚至很明朗的情況下進行的,獎金只是一點補償,如果傷殘獎金根本無法補償。3、能遇到見義勇為者已經是相當的幸運了,為什麼現在還有人認為不應該對見義勇為者支付獎金?難道見義勇為還要懸賞公告嗎?或者是被救者不想支付補償嗎?4、正能量的東西是需要弘揚及肯定的,不能什麼行為只要跟錢扯上關係就變質了。銀行的錢應該無條件的發給無錢的人,那銀行如何發展?華為研發製造的手機應該無條件的發給個人,那華為研發經費何處來?做好事是要有實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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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磨心釋夢寫對聯
見義勇為該不該拿錢?那要看從那方面來講。勇為者能勇為說明有擔當有素質有社會責任感。是人們心中的榜樣,英雄。值得提倡和學習。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有精神獎勵和物資獎勵與現金獎勵。不論那種獎勵都是對勇為者的鼓勵和支援與認可。勇為者接受那種獎勵都應該,包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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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爺143031296
現實的說應該拿,好人也是吃五穀雜糧的,何況是這是獎給他的為什麼不拿,這社會沒你能生存嗎?共產主義的社會沒有見義勇為者那就不叫共產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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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清仙齋
關於見義勇為或者做好事,應不應該拿錢這個問題。首先見義勇為者、做好事者本人在實施行動的時候,根本沒有考慮這些問題,他們不是衝著錢或者獎勵來的,他們憑著一顆善良的愛心和正直的品德做事,關鍵時刻衝上前去,化險為夷。
事後有關部門或者慈善機構給與適當獎勵,以鼓勵和弘揚正氣正義之風,無可厚非,是應該的。
被救者或者收益方,出於感激和感恩,以獎金表示一下心意,也是應該的。有時候一點小事,人家做了,默默無聞的離開現場,並沒有想要得到什麼?給錢是支援和鼓勵見義勇為之風氣,不給人家並未硬是要。如果因為見義勇為付傷或者生命代價,那另當別論,不在此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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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夕陽熠熠2021
這個問題不但可以從現在國家層面、部門和社會層級中的各種有關檔案、條例、法規中找到答案,也可以去從中國古人如孔子那裡求解釋。簡單說,做好事,見義勇為都應得到尊重尊崇,大力弘揚表彰,不但屬於最大的,最基本的社會正能量,而且也是對社會、對公眾、對自然人的正常的、正當正確的、或者必須必要必備的社會公德意識和精神素質要求。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個度的問題,也有個相對相互關聯問題,特別象見義勇為這樣的事,更是有著極大的各種各樣的不可預測預知及危險性,所以絕不可一概而論,更不可道德綁架,而是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和有付出就可以得到回報相結合的方式,受益人(方)應當付出(給)一定物質(錢)回報,這無可厚非。所以我們國家一直提倡在大力支援精神表彰的同時,亦有一定的物質獎勵!
我贊同、我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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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漂太婆帶外孫
我覺得應該拿錢!首先,見義勇為或做好事是對“突發性”或“急性”的天災人禍發生後的救援、救險行為的一種肯定,任何有良知的中國公民一旦遇見肯定會在第一時間“捨身忘死”地參與緊急救治。不論成功與否,這種把自已的生命“置之度外”的高尚行為,我們稱之為“英雄、見義勇為、做好事”,國家和政府有關部門確實應該給予這種行為物質和精神方面的獎勵,所以應該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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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外華人街
當然應該!給榮譽稱號,開表彰會…當然也是應該的,但對見義勇為者和做好事者的最好的獎勵、也是對見義勇為行為最好的弘揚方式就是給錢!
因為只有錢(或者其他物質獎勵)才是鼓勵人們向見義勇為者學習的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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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凡心fanxin
見義勇為發生之前,參與人是沒有考慮是否有報酬或獎勵的。應該是出於正義感和救命如救火態度投身其中,見義勇為是有風險的,尤其是面對歹徒行兇,沒有一定膽識,沒有強烈的正義感還真不敢挺身而出。政府或機構以及個人事後對見義勇為者進行獎勵和表彰是應該的,有些地方還設有見義勇為基金,作為參與者個人對於獎勵可以坦然接受,如果是私人拿錢感謝可以拒絕,但對於政府活機構的獎勵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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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多思多想
政府設立見義勇為激勵基金,目的在於激勵見義勇為者,在全社會營造見義勇為的濃厚氛圍。而見義勇為者在行見義勇為之舉時,並不太可能去考慮有沒有錢的問題,這種不考慮回報的善舉是真善,事後拿到見義勇為獎金,並不會貶低見義勇為的價值,並不會違背善意的初衷。試想一下,有多少人會為了拿見義勇為的獎金,而冒著生命危險去行見義勇為之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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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明1940
見義勇為,做媽事,在做時並不是想回報!有人因見義勇為流血犧牲,社會給於榮譽和獎勵是宏揚正氣!受之無虧!!!宣揚所謂不為名不為利只是一種虛偽!做一點點好事自已都記得清清楚楚,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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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強歌1122
見義勇為沒有一個想到為了拿錢。
記得在舊雜誌上看過一則報告文學,講的是參加對越反擊戰的事,一位團長在給大學生作對越反擊戰的勝利報告。有位腦殘的大學生提問:你們戰領了某高地給你發了多少獎金?團長斬釘折鐵鏗鏘有力地回答:我們是為了祖國的安寧人民的幸福和尊嚴才去奮勇戰鬥!如果為了獎金就是金山銀山我們也不屑一顧!
提主問做了好事該不該拿錢?我覺得這是黨和政府對見義勇為的褒獎,是對弘揚正能量的認可,以資鼓勵應該收著。
最好別道德綁架,見義勇為不是誰都能做到的!當今社會鼓勵表彰先進個人先進事蹟弘揚中華民族精神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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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杞天友
我認為,既然是見義勇為和做好事就沒有必要收錢。收了錢就變成盈利性為目的了,而不是見義,更不是勇為,當然也算不上是做好人了,也不是好事了。如果當事人主動要給酬勞,那就不客氣的收下,因為,勇者和好人也付出了,有時甚至還會獻出生命。所以,見義勇為和做好人好事收酬勞也沒有什麼不可。
記得幾十年前,全中國都學雷鋒,那時,到處都能見到見義勇為和做好事的人,大家都是你幫我我幫你,根本不收錢,也沒有這種概念,社會風氣很好。從沒見過訛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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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KZ秋風0921
見義勇為或者做好事者,都是為了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利益,不顧個人安危而奮不顧身。為了錢財名利去做的,根本稱不上見義勇為。做了以後,政府部門或組織為表彰他英勇無畏或做好事的行為,進行精神和物質(包括獎金)的獎勵,是完全必要的。當事者個人接受這份榮譽和獎勵,是正當合理的,絲毫不會影響受表彰者聲譽。我們社會就應該大力提倡並鼓勵這種見義勇為、學雷鋒做好事的風氣。
回覆列表
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去辯論:
1.做好事的人是承受著極大的壓力,犧牲了自己的利益在做這件事情的。如果不給回報會寒了一部分的心。(尤其是那種見義勇為受傷沒錢醫治的)
2.就算本人不需要回報,但是社會應該給他們回報。這個回報不僅僅是回報,而是要傳達一個訊號,最好是的應該有好報,做壞事的應該遭惡報。
3.(偷換概念)要知道人家要不要是人家的問題,你給你不給是你的態度的問題,起碼要做到知恩圖報,這才是有人性。所以說需要回報的不知是做好事的人,接受幫助的更需要去回報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