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手續如下:
1、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九條:單位或者個人設定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並取得設定醫療機構批准書。
2、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條:申請設定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 設定申請書
(二) 設定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 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
3、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單位或者個人設定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提出設定申請:
(一) 不設床位或者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二) 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和專科醫院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申請。
4、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設定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答覆;批准設定的,發給設定醫療機構批准書。
需要手續如下:
1、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九條:單位或者個人設定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並取得設定醫療機構批准書。
2、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條:申請設定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 設定申請書
(二) 設定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 選址報告和建築設計平面圖。
3、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一條:單位或者個人設定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提出設定申請:
(一) 不設床位或者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二) 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和專科醫院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申請。
4、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設定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書面答覆;批准設定的,發給設定醫療機構批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