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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26414405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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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風三千里
“人情,看似不要錢,實則很貴”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
個人贊同這個觀點。
現在社會很現實,但也是個人情社會。雖然有人說“人情薄如紙”,有人說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就別動用人情關係,看似都有一定的道理。
最難還的就是人情債!人情,最好不用,必須要動用的話也要用在刀刃上,不要拿人情不當回事,否則最後消耗的只能是自己!
我們國家就是一個人情社會,特別是在有些地區更是成為風尚,有些正常辦理的業務,都要託關係找內部的人問一下才放心,這種情況也是長期以來受社會風氣影響造成的,要改變也得慢慢適應和習慣!
人情往來也是需要維繫的,你幫我我幫你這才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有些事一定要量力而行,為了自己的事找人情關係無可厚非,為了別人的事動用自己的關係,就得看事或看人了。
“無求,到處人情好;不飲,從他酒價高”。話雖如此,但生在這個年代,人情還是要用,也是需要還的!人情關係用而有度,就如信用卡一樣是有額度的,一味地透支會影響你的信用,也會影響你的未來!
總的來說,人生在世,能自己解決的就絕不求人,別人難受,自己也尷尬!人情,實則很貴,在生活中每個人都過很累,儘量不給別人添麻煩也算是一種美德,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是真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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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彩虹與大海
人情,看似不要錢,實則很貴。我比較認同這句話。不過呢,在如今金錢、利益至上,人情薄如紙的現世,許多人已經沒有多大人情味兒了,當然看重人情的人也有不少。
比如我一朋友吐槽,工作幾十年,在單位給大部分同事什麼婚喪嫁娶、過生等等都上了人情,結果他有事時,還情的人真不多,有的多次收人情的也就厚著臉皮只還一次的情。還有少數請吃酒時認識你,吃完酒收了情後,居然平時見面了跟不認識似的。或許這位朋友因為就一老百姓,沒有一官半職吧。
再比如我一同學吐槽,被拉進了同學群,交了幾次聚會費,居然聚會時一次都沒有被邀請過,說是一次不小心遺忘了,不至於次次都被遺忘吧。嗨,真不知是這位同學人緣不好,還是同學們的素質太高啊。不過我想,既然收錢時認得人,怎麼聚會時就忘記了呢?就算這位同學再怎麼的,起碼的禮貌、道義都沒有了。
結語:
不知道大家也遇到過類似的這些可嘆的事情。自古即有: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人情需要有來有往才有意思,也更加溝通感情。記住別人的好,是君子的為人,雖然如今把人情看得淡的人越來越多,但是個人依然樂意看重人情。 -
4 # 東方上院
沒錯,很有道理,完全認同。
在現實生活中,經濟債務很容易還清,但人情,特別是欠下的人情,一生中難以還清。很多人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
現在很多人辦事,不在走人情,因為還不清,比如說,某人經別人介紹個工作,由於在工作中表現出眾,晉升為處長,像這樣的人情,一生中都還不清,介紹人說了:“如果沒有我當初的介紹你能當上處長嗎”,也許沒有介紹人提供這樣的工作機會,就當不上處長。
如果當初自己去應聘工作,憑著自己的能力,也可能會當上局長。
在生意方面,這類的案例就更多了,我們經常聽到有人在說,沒有當時我提供的資金幫助,你的生意能做的那麼大嗎?
因此,人情債有些時候是說不清楚的,有些成語講的很好,“喝水不忘挖井人”,“不忘初心”反義詞有,“忘恩負義”,“沒良心”等等。
其實別人幫助了你,按照情理,也應該是有些回報,互邦,禮尚往來。幫人不圖報,但是被幫助的人,也確實應該知恩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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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陝西憨厚娃
“人情,看似不要錢,實則很貴”我非常的認同這句話。
2018年,有兩件事情讓我看清了很多事情,也讓自己突然一下,變得更加的成熟又穩重了。
第一件;我在北京有一位亦師亦友的哥們,我對他從來沒有任何的戒備心,啥話都會向他說。2012年剛認識的時候,我經常請他吃飯喝酒,逛KTV。他過生日,我都會買上好酒,前去作陪。
他是做餐飲的,我經常會去他工作的地方找他喝酒,10次有8次都是我請客,有時候起興還順便再去趟KTV,他第一次去洗浴中心,還是我請的。喝完酒,會在他的宿舍睡覺,偶爾在他工作的餐廳吃飯他買單(有折扣。)
2017年5月份,我從北京到他家鄉鄰省某市辦事,在其他朋友口中得知他父親突發疾病,已經出院回家休養。我就打電話詢問,得到了他的證實。我辦完事情,就坐著火車去了他家,下了火車也沒有人接我。我自己走了很久找了一家大超市,給他父親,奶奶,母親,姐姐和弟弟的孩子,都買了東西。
然後在超市門口打車,去了他們鎮上小學門口等他,一直等了他有30多分鐘,他才騎著電動三輪車來了。就是熟食店的冷盤和醬肉招待了我,我也不在乎這些,無所謂了。(他們鎮離市區不太遠,他家離鎮又很近。)
在他家待了4天我就去了上海,又去了其他的地方。到河北某縣城,我一兄弟看東奔西跑的,臉色不太好,就送了我3罐高鈣蛋白粉,讓我補補身體。回到北京,我就寄放在他宿舍的床底下,一罐送給了他(我行李也在他那裡寄放著。)
2018年1月份,我帶著行李去了固安縣城,唯獨忘了拿蛋白粉,我就給發微信讓他給我郵寄過來。他二話不說,先跟我要50元紅包,說是快遞費。我當時那個氣啊,我坐公交車再到地鐵,到他那裡一來回才需要30元。我就是不給,他也無奈東西給我郵寄過來了。
本來他春節在家結婚,我答應他要去的。我也不去了,紅包也沒有發,我連祝福語都沒有發。
第二件;我與一個哥們兒神交已久,我先認識他母親的,在他母親的介紹下認識他的。
2018年4月份,我在瀋陽辦完事情,買了高鐵票就去了他所在的城市,恰好他有急事,就先開車回老家了。我就坐大巴去了他們縣城,在縣城一酒店住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購買了800多元的禮品,坐著大巴去了他家鎮上。禮物給了他母親,我還給了他母親500元的現金。
住的是鎮上汽車站上面的招待所,條件很簡陋,我也克服了。
走的時候,非要我家的地址,說是給我父母郵寄他家鄉的特產,到了我也沒看到,他家的特產長什麼樣子。
從那走了以後,我去廣西河池待了3個月,因為一些事情砸進去十幾萬。自己身上的錢造沒了,還欠了外債。
我從河池回到北京不到一個月,他就找我借錢,張口就是30000~40000,我確實拿不出來了。
我當時在北京都是住在,我老家一姐姐那裡,她在北京工作,吃喝全部是人家買單。
就這樣,把他們母子二人全部都得罪了。
我當時非常的無語,我就是感覺與他非常的投緣,路費,禮物,現金,我砸進去近2000。到頭來,換來的是我無情無義。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交過新朋友。現在都是和我認識17年的幾個兄弟共事,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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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人不可以自稱貧僧。 “僧”是梵語“僧伽”的簡稱,意譯為“和合眾”, 即指信奉佛陀教義,修行佛陀教法的出家人;亦指奉行“六和敬”,“和合共住”的僧團。 在家修行的最高“等級”,是奉行出家菩薩戒的出家居士。 這樣的居士受持銀錢戒,受持不淫慾等戒,可以接受別人的佈施,稱對方為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