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延壽縣六團農機合作社

    一般情況下一年交換期不用,春種秋收一晃就過去了,兩年以上必須籤轉包合同,村級政府出合同簽字蓋章,鄉鎮主管部門稽核透過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上必須是雙方戶主本人簽字,不得家裡其他人員代簽。

  • 2 # 公交人肖亨

    農村的土地和親戚交換耕種,用寫合同嗎?

    雖然是親戚關係交換耕種,但也要白紙黑字寫一份合同雙方按上手印,各拿一份,這樣起到相互監督和制約的作用。

  • 3 # 王連軍206

    正好我鄰居跟租地者發生的一件事來回答這個問題。

    現在農村好多農戶外出打工或做買賣者,把土地租給他人種,一般都不立合同,只是口頭說租一年多少錢,這不成文的規定就這麼延續著,誰也沒有大的矛盾,就是遇到自然災害,如冰雹,雨澇特殊年頭,租戶要減租金這些小事,爭執不大。

    去年秋天,我鄰居租給別人這塊地,國家要徵用通地下電纜,接照當時種植作物賠賞,租地這戶種植是大姜,根據畝數和種植作物當時市行情,共賠10多元,其實兩家租地款,每年只是2000元,這個我鄰居不幹了,跟租地者鬧上了法庭,判決結果我鄰居只得1萬,其餘有承包者所得。

    透過這個事例,不管親戚,還是朋友,在經濟交往事件過程中,一定要制定合同,按法律行事,免得傷了和氣鬧上法廳。

  • 4 # 使用者2352548687119693

    對言而無信的人應訂下合同、而起碼經村組級監證方能有法律效益。對一言具出駟馬難追的忠厚人可不訂合同、根據一個人的效能決定罷了。

  • 5 # 快樂的樂AA

    農村的土地和親戚交換耕種,用寫合同嗎?

    現在全國農村的土地基本上都已經確權了,你那裡還沒有確權,應該也是快了。

    農村土地不成片,比較零散,這是老一輩遺留下來的問題,因為農村的土地肥力不一樣,所以分一二三級,一級就是土地比較肥沃,莊稼長勢好,二級就是土地比較一般,莊稼長勢一般,三級就是土地比較貧瘠,莊稼長勢不好,為了公平,所以一二三級地都是平均分配,這樣就造成土地比較零散,很難耕種。

    現在人們對於土地都比較看重,所以為了省時,省力,就採取了親戚朋友之間相互交換耕種,這樣既節省時間,又能節省很多勞動力,減少了投入,也就意味著增加了收入。

    不過這裡也會純在一些隱患,所謂親兄弟明算賬,不管什麼事都要把醜話說在前面,就算不籤合同,也要擬個協議,因為你那裡土地還沒有確權,相互交換的土地也不可能一樣多,一旦出現土地確權或者土地流轉,到那個時候就算有口頭協議,也是不算數的,如果起了爭議,到時候無憑無據,很難辦。

    身邊這種情況還真有,都是到最後鬧得不可開交,所以奉勸一句,如果非換不可,最好是白紙黑字,誰也別佔便宜,誰也別吃虧,大家還是好親戚。

  • 6 # 花城蓮鄉小蔣

    必須️寫上合同,我就親身經歷了一次這樣的事情,交換耕地用於新建鄉村道路,就是想著是親戚就沒有寫交換合同,鄉村道路是修好了,結果才幾個月的時間,對方就反悔了,現在還在調解商量狀態中!很頭痛的一個問題

  • 7 # 周口小利

    要寫合同,老話說,親兄弟明算賬,隨著國家土地確權制度的建立,土地的重要性就顯現出來了。

    我家就是因為沒有合同,口頭約定。才交換地的,到追悔莫及。

    十三年我奶奶去世了,我爸和鄰居口頭約定葬在他家地裡,我父親承諾每年給他倆一定的經濟補償。到了第三年,鄰居反悔了,要換地,我父親出於孝心就同意了,因為沒有合同,就產生了矛盾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家和鄰居交換的那塊地因為緊挨公路,我家要種蘋果樹,原來6畝地被換走一半,還有3畝。這成了我永遠的痛。希望大家以此為戒。以合同辦事,這樣就不會做自己遺憾的事了。

  • 8 # 自在星星9

    我家的地就是叫叔公家的哥哥種的 ,種了二十二年了,沒寫合同,土地確權時也是我們自己去的,土地證也在我自己家裡放的。哥哥好好種著別叫地荒著就行了。要是租出去就得寫合同,沒租的大多數都是口頭,我們這邊的農民大多都是樸實的沒有什麼講究,不管怎麼種土地權還是本家的。本家有證大隊裡也有公賬的。是誰也說謊不了的。

  • 9 # 林家小院杭

    我覺得還是有必要寫合同的。這樣可以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矛盾。這樣也可以讓大家和諧相處。相互合作。

  • 10 # 金大勝

    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寫合同,在農村很多這樣的例子,我家種的就是人家的地沒有籤合同而且有好多年了,我個人覺得農村人很純樸的,也很講信譽的,一般不會扯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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