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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七寶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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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討厭香菜的你
列傳”,主要是指人物傳記。它在“二十四史”各史中佔有較大的篇幅,“列傳”在《漢書》以後各史皆稱“傳”。
“傳”的型別分幾種:一是“專傳”,即一人一篇傳記,用來敘記一些較重要的人物,如公卿將帥或大奸大惡者;二是“合傳”,二人或數人合一篇傳,《史記》的合傳較多,如《老子韓非列傳》、《廉頗藺相如列傳》等;三是“類傳”,把同一類人物合記在一篇傳記中,多者可達百數十人,各史常有的《循吏傳》、《酷吏傳》、《儒林傳》、《孝義傳》等即是;四是“附傳”,即一篇以一個人的傳為主,在後附載同一家族或事蹟相近的人物傳記,一般主傳內容多,附傳內容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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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3655221004938
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各朝撰寫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由於《史記》的寫法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式的歷史寫作手法,故將和《史記》一樣用紀傳體寫作的史書稱“正史”。它上起傳說中的黃帝(約前2550年),止於明朝崇禎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約4000萬字,用統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紀傳體編寫。
1921年,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下令將《新元史》列入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為“二十五史”,而多數地方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在二十四史中立傳的歷史人物5700餘人,其中河南籍的歷史名人為912人,佔總數的15.8%。唐代留名的2000多名作家,河南居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