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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南快遞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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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迪迪迪迪籽
針對符合機動車標準的電動車,是必須要上交強險的。目前交通法規新規定重新劃分了機動車的範疇,根據這項新標準,從2010年1月1日起,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腳踏車將被劃為機動車範疇。否則屬於違法上路,要受到相應的懲罰的。 最新推出的電動車需要辦理交強險,而交強險所提供的保障範圍十分有限,個人要想進一步完善愛車的保障,還需要額外搭配購買商業車險。
近日,有網友在咸寧論壇發帖反映,在進行電動車上牌照時,需要繳納交強險等一系列費用共320元。可是,交警部門提供的保單顯示投保金額為120元/年,無其他繳費明細,該網友想知道電動車強制繳納交強險是否合理?所繳納費用的明細能否公佈?
據瞭解,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是國家強制規定機動車車主必須購買的車險品種,而新推出的電動機車屬於機動車的範圍,所以投保交強險是電動車正常上路的前提。
目前交通法規新規定重新劃分了機動車的範疇,根據電動車新國標規定,電動腳踏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電動腳踏車屬於非機動車,不用上牌照。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腳踏車,按照電摩處理,上牌照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所以電動車要是屬於機動車的範疇,那麼是需要購買交強險的,否則屬於違法上路。
對於當前咸寧電動機車交費標準,鹹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指導員賈穎告訴記者,除了國家要求必須購買的交強險和行車證、牌照的工本費35元,交警部門不收任何其他費用。車管所內設定了繳納保險的視窗,車主需要在上牌前先購買好交強險,但交強險的繳費是由保險公司負責收取,交警部門無權干涉保險公司的業務。至於像網友所說的其他費用,賈穎表示可能是購買了其他保險或者委託車行等代理上牌產生的,交警部門承諾,嚴格按照咸寧市收費標準,絕對不會以任何理由收取違規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