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54年,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正式提出。1955年,萬隆會議透過的十項原則是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上世紀60年代興起的不結盟運動把五項原則作為指導原則。1970年和1974年聯合國大會透過的有關宣言都接受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71年
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
1971年10月,第26屆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透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這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事件,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恢復,是新中國國際地位不斷提高的重要標誌,也標誌著聯合國真正成為最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國際組織。
1990年
首次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派遣軍事觀察員
自1990年首次向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派出5名軍事觀察員,中國軍隊和警察先後參加近30項聯合國維和行動,派出維和人員5萬餘人次。30多年來,中國積極響應聯合國“為維和而行動”倡議,中國軍隊先後與90多個國家、10多個國際和地區組織開展維和交流與合作。
1992年
簽署《生物多樣性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項保護地球生物資源的國際性公約,中國於1992年6月11日簽署該公約,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書。今年10月11日至24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將在中國昆明召開。
2001年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2001年11月,在卡達首都多哈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第四屆部長級會議透過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決定。同年12月,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中國全面融入全球治理體系的標誌,也是中國深度參與各領域國際機制建設和國際規則制定的起點。
2003年
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2003年12月10日,中國政府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近年來,為了打擊跨國犯罪,中國積極推進對外締結雙邊引渡條約和司法協助條約,參加《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等多邊條約,為推進中國與外國司法執法合作和反腐敗國際合作提供法律支撐。
2008年
中國全面參與G20框架下的國際經濟合作
2008年,G20迎來了一項重要轉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升級為領導人峰會。中國首次以塑造者、創始國和核心參與者身份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全面參與G20框架下的國際經濟合作,積極推動全球經濟治理改革。
2013年
提出“一帶一路”倡議
中國於2013年提出了“一帶一路”倡議。2016年11月17日,“一帶一路”倡議首次被寫入聯合國大會決議,得到了193個會員國的一致贊同。2017年9月11日,第71屆聯合國大會又透過決議,將“一帶一路”倡議中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納入全球經濟治理理念。
2016年
簽署《巴黎協定》
2016年4月22日,中國領導人特使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出席《巴黎協定》高級別簽署儀式,並代表中國簽署《巴黎協定》。在《巴黎協定》談判過程中,中國與各方密切溝通,為推動解決談判中的若干重大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7年
發表《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主旨演講
2017年1月18日,中國領導人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發表了題為《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旨演講,深刻、全面、系統闡述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近年來,這一由中國首倡的理念還多次被載入聯合國決議之中。
2021年
提出共同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的中國主張
新冠疫情全球肆虐之際,2021年5月18日,中國領導人在第73屆世界衛生大會影片會議致辭中正式提出共同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的中國主張。疫情暴發以來,中國已向近150個國家和4個國際組織提供了緊急援助;向24個國家派遣了26支醫療專家組;捐贈、出口疫苗超過3.5億劑。
提出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2021年4月22日,《巴黎協定》簽署五週年之際,中國領導人出席領導人氣候峰會。面對全球環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難、呼喚國際社會拿出前所未有的雄心並採取行動之時,中國領導人鮮明提出中國方案——“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1954年
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54年,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正式提出。1955年,萬隆會議透過的十項原則是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上世紀60年代興起的不結盟運動把五項原則作為指導原則。1970年和1974年聯合國大會透過的有關宣言都接受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
1971年
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
1971年10月,第26屆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多數透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這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事件,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恢復,是新中國國際地位不斷提高的重要標誌,也標誌著聯合國真正成為最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國際組織。
1990年
首次向聯合國維和行動派遣軍事觀察員
自1990年首次向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派出5名軍事觀察員,中國軍隊和警察先後參加近30項聯合國維和行動,派出維和人員5萬餘人次。30多年來,中國積極響應聯合國“為維和而行動”倡議,中國軍隊先後與90多個國家、10多個國際和地區組織開展維和交流與合作。
1992年
簽署《生物多樣性公約》
《生物多樣性公約》是一項保護地球生物資源的國際性公約,中國於1992年6月11日簽署該公約,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書。今年10月11日至24日,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將在中國昆明召開。
2001年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2001年11月,在卡達首都多哈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第四屆部長級會議透過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決定。同年12月,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中國全面融入全球治理體系的標誌,也是中國深度參與各領域國際機制建設和國際規則制定的起點。
2003年
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2003年12月10日,中國政府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近年來,為了打擊跨國犯罪,中國積極推進對外締結雙邊引渡條約和司法協助條約,參加《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等多邊條約,為推進中國與外國司法執法合作和反腐敗國際合作提供法律支撐。
2008年
中國全面參與G20框架下的國際經濟合作
2008年,G20迎來了一項重要轉折——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升級為領導人峰會。中國首次以塑造者、創始國和核心參與者身份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機制,全面參與G20框架下的國際經濟合作,積極推動全球經濟治理改革。
2013年
提出“一帶一路”倡議
中國於2013年提出了“一帶一路”倡議。2016年11月17日,“一帶一路”倡議首次被寫入聯合國大會決議,得到了193個會員國的一致贊同。2017年9月11日,第71屆聯合國大會又透過決議,將“一帶一路”倡議中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則納入全球經濟治理理念。
2016年
簽署《巴黎協定》
2016年4月22日,中國領導人特使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出席《巴黎協定》高級別簽署儀式,並代表中國簽署《巴黎協定》。在《巴黎協定》談判過程中,中國與各方密切溝通,為推動解決談判中的若干重大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
2017年
發表《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主旨演講
2017年1月18日,中國領導人在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發表了題為《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旨演講,深刻、全面、系統闡述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近年來,這一由中國首倡的理念還多次被載入聯合國決議之中。
2021年
提出共同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的中國主張
新冠疫情全球肆虐之際,2021年5月18日,中國領導人在第73屆世界衛生大會影片會議致辭中正式提出共同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的中國主張。疫情暴發以來,中國已向近150個國家和4個國際組織提供了緊急援助;向24個國家派遣了26支醫療專家組;捐贈、出口疫苗超過3.5億劑。
2021年
提出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2021年4月22日,《巴黎協定》簽署五週年之際,中國領導人出席領導人氣候峰會。面對全球環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難、呼喚國際社會拿出前所未有的雄心並採取行動之時,中國領導人鮮明提出中國方案——“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