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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只需半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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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由的山雀KQ
在女兒高一時,給她買了個複式,當時她不滿十八歲,還是我替她簽字。大學時又給他一個商鋪。
我認為,早晚都是她的,現在給,還節省了遺產稅。
不過,商鋪這幾年真的不行。
今年六十一了,已經把遺囑和銀行卡密碼都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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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紙家書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本人身邊也有很多類似題主的老人,年紀越來越大,大半輩子省吃儉用攢下來不少家底,有時候維護、管理起來確實力不從心,開始考慮如何給子女們提前分配一下,更有一些開明老人的想法是:讓子女幫著分擔一些負擔。
有這種想法,個人是贊同的。但是有一個必備的前提:子女值得父母的這份錢。換句話說,子女讓父母安心,對父母孝順,值得父母信任和託付。
從題主的描述上,能感覺出與獨生女兒之間關係應該很好。這種情況下,考慮適時轉交是可行的。
對於融洽家庭的老年人,個人財產什麼時候轉移、轉移哪些、怎麼轉移,就這幾個問題給出個人建議供參考:
什麼時候轉移?能夠處置個人財產的前提是,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出於個人真實意願。
上了年紀,民事行為能力狀況是最關鍵的、而且不受控的因素。這裡給出兩個建議:
第一,若老人目前的身體狀況不錯,建議七十歲以後考慮轉交的問題。理由是:
按照中國公民平均年齡,在80歲上下(男女略有區別)。別無他意,僅算一筆機率的數學賬:按照平均年齡計算,大概還有十餘年,按照題主談到的老人經濟狀況,這10餘年的收入、加上留存的一些,從經濟角度,應付養老問題不大。人過七十之後,身體狀況其實是加速衰減的,七十歲之前問題不大。因此,過了七十之後,發生意外(例如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機率會大大增加。到時候想移交已經不具備條件。第二,若老人目前的身體狀況不佳,建議可以開始移交。
身體狀況不佳,意味著可能隨時會發生一些意外。為避免此類情況發生,早些處理、安排,可能是更佳的選擇。
轉移什麼?怎麼轉移?分兩部分說一下:不動產(房產)、現金(存款、理財、退休金等)
1.不動產。
需要考慮兩個因素:
一個因素是因為政策,能不能移交的問題。
題主提到“幾處”,移交過程中,需要注意獨生女是否有得房的資格。如果走買賣,各地有限購政策,達到家庭名下房產數量上限的,不能再行透過買賣的方式獲取房產;如果走贈與,若當地不限定受贈人條件,則可以選擇走贈與程式。關於非住宅類商品房,例如商鋪,不受限購政策影響。
此外,關於買賣還是贈與方式的選擇,還有一點要提醒:
買賣給子女,通常情況下,子女買賣所得屬於子女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給子女,可以宣告僅贈與給子女個人(或者不明確宣告,僅登記為子女個人名字)。也就是說,移交不動產過程中,要考慮到子女自己的婚姻家庭穩定性問題。
另外一個因素是,移交之後,對於父母是否有影響。
按照題主描述的情況,把財產移交之後,對父母的經濟影響應該不大。但是,假設老人將住宅類房子全給了女兒,那麼因為老人失去房產所有權,因此未來如何居住的問題需要慎重考慮。
這裡給出的建議是:
針對住宅類房產,無論是部分移交還是全部移交,移交給女兒的,均為老人設定好居住權。有兩個原因:一是老人可以有所居、可以任意選擇自己中意的地方住;二是對在世期間女兒處置房產形成了制約。有居住權的房子,不決定房子不能處置,但是處置會很難。對於商鋪,本來就屬於商業性質的地產,對老人的影響主要就是收入(例如出租收益),並不會影響其他。關於不動產移交,處理起來比較簡單:直接去房產所在地區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即可,包括居住權登記。
2.現金類流動資產。
關於這部分財產,總體上還是建議不移交,仍然存於老人名下。但是,可以有變通的處理方式:
儘可能選擇可以透過自動取款機、網路操作等的儲蓄方式,以及可以代存代取的銀行。而且一定要開通賬戶變動提醒業務,可以將銀行賬戶、密碼告訴女兒。如此處理的原因是:
便於管理。現在銀行儲存都屬於實名制,尤其是需要櫃檯存取的業務(例如存摺、存單等),原則上必須本人出面辦理。那麼,未來假如老人行動不便、或不能自己辦理,女兒可以比較方便的代為辦理。此外,有些銀行並不強制要求存款人本人辦理業務,他人可以代辦。那麼,在選擇銀行時,可以選擇這些不必須本人辦理的銀行機構。便於控制。控制的目的不是為了限制。凡事往最壞裡想的話,父母畢竟不希望錢被孩子們“造”了。如果女兒需要花大錢、告知了父母,父母也同意了,女兒可以直接將錢轉移到她名下,當然無所謂;但是如果未經老人同意私下處理,通知業務對於老人來講就尤為重要。便於繼承操作。假定未來老人百年。那麼,如果女兒要提取父母在銀行的存款,就需要辦理繼承手續,這個過程會非常非常繁瑣。對於和諧家庭,能省事、省錢是最好的。上述方式,就是便於女兒“繼承”操作的較好選擇。兩點補充1.以上,僅限於對“移交”這個行為給出的建議。至於應不應該移交,是父母自己的選擇,要視個人家庭情況而定,這裡不討論。
2.對於不能移交的財產、或現在不想完全移交的財產,建議父母留下遺囑,即便老人只有獨生女一個法定繼承人。好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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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花石146694210
我今年50歲,馬上退休。
我計劃把手機密碼,銀行密碼都告訴孩子,我不在了,他可以隨時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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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樂de
在保證自己老年後衣食無憂的前提下隨時都可以把財產轉給孩子。
我三個孩子,打算把國內幾套小房子都過戶給大兒子和媳婦,前年買了一套房,因為疫情我沒法回國,一直沒過戶,去年兒子兒媳回國了,直接寫他倆名字了,還有幾套小房子等有機會一起過戶到兒子兒媳名字。
還有小兒子和女兒,他倆的爸爸都已經給他倆存了一筆錢,特別是小兒子,是這個家唯一的繼承人,大伯夫妻也給他存了很大數目一筆錢,將來什麼都有,所以兩個小孩子的將來需要用
錢的事情都不需要我操心,我只管給他倆足夠的母愛就OK了。
如果到老了還能攢點現金的話,就等半年後連生命保險一起給兄妹三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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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無吾99
我的寶貝就是獨生子女。如果她需要隨時都可以給她。等她穩定後我就會交給她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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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油頭肥曾
我家是獨生女兒,家裡存款一部分都改成女兒的名字了,房子以後也是女兒的,我們所有的財產都給寶貝女兒。女兒以後成家了會經常資助她們小家,但在對女婿沒有完全取得信任之前是不會全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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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奮發有為鼠
俺們獨生女,打算從結婚開始給部分,生孩子給部分,反正留足養老錢,我高興就慢慢給唄,反正不能降低養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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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連老年人
如果孩子孝順,不亂花錢,婚姻穩定,現在就可以轉。如果上面的幾條不太理想,老人還可以自己處理銀行存款,就不轉。等過世後,孩子自己花點錢(不到百分之一)去辦公證,免得為這事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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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碧波海韻飛白浪
這個問題首先有個前提,那就是獨生子女,孝順的獨生子女,可以儘早將房產寫子女名字,以免以後過戶麻煩。家裡的現金自已留存養老,在生命盡頭的前夕轉給子女!至於子女不孝順的或多子女的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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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風姿卓越暖陽MJ
在保障自己生活的前提下,留夠養老錢,可以分批適當的時候給孩子經濟上的幫助,買房結婚養孩子教育花費都是大開銷,年輕人壓力大,錢上也吃緊,活著的時候能幫還是要幫的,孩子還能念著你的好,把錢扣的死死的只會落埋怨,不值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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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知情達理鋼筆Iu
在北京給孩子交個首付不影響生活質量已經盡力去愛她,孝不孝敬不是我的事,我雙方父母都不向著我們,我就做自己,她對我們好就一小部分的陸續給,前提也是在不影響我們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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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真水依舊無香
我覺得,兒女自有兒女福,自己的人生還是應該首先顧及的。如果有剩餘能力,包括錢財,可以適時給予幫助,畢竟孩子的生活直接影響你的生活,但是要把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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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傷痕當做酒窩
我就是獨生女 我家所有的財產已經在我名下了 只不過我只負責管理 所有收益不要 爸媽說年老糊塗 這個社會騙子又多 對老年人不友好 給我放心 反正也要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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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猴爆爆
我早就想好了。
有些人說什麼老了絕不能提前把財產給孩子的……你確定你一定能走在你老伴後面?我妹夫的媽前年走了,妹夫的爸爸再婚了,後媽不僅要一套房,還要給她三十歲的女兒要一套房!!!氣得我妹夫得了抑鬱症!!!所以真的需要防自己孩子嗎???
1:如果女兒單身,在我意識清醒的時候就以交易的形式把房子轉賣給她,不能捨不得那點稅錢,可以避免很多問題。但房產證上一定要有我的名字,我只佔1%的產權即可。這只是為了防止女兒將來被誆騙財產罷了。
2:如果女兒已婚,那我就老老實實走贈予,註明贈予前提條件,防止女兒婚姻破裂財產被他人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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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平安清清
這個問題應該是所有邁入暮年階段的父母所要面臨的實際問題。我有一獨生女兒,當面對這個問題時應該答案很顯然亦或很明郎,不給她給誰,早晚都是她的。是的,我認為關健是這句:早晚都是她的。我們老年人切不要糊塗,萬萬不可早早的把資產都給了孩子,當我們真的有困難抻手在向他們提需求時則是手心向上,也並非是子女不給,或有可能他們已做他用。那麼面對這種窘況,我們老年人面子受損,心情必然受挫,雙方都會造成不必要的感情衝突。所以,我認為如果兒女有困難我可以出資幫助解決,但是我的資產肯定在我有能力掌控自己行為前不會交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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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追求自由隨性
年齡大了把財產全部轉移給獨生子女是不好的,在你有這個想法的時間,你是健康的,如果你老了生病時間長,又需要大筆錢,這個時候你能保證獨生子女給你拿錢?讓你生活和治療有保障?現在的獨生子女大都被慣的獨立生活能力差,靠他們我認為大多是靠不上的。財產多可以轉一部分,但另一部分自己保管用於養老,這和子女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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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皎皎聶
等外孫十五六時開始轉移,一部分直接變成教育資金。房子也可以加入外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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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摯友158300335
如果你們夫妻都還身體健康,女兒的經濟生活還可以,現在沒必要將財產轉移給女兒。如果你們夫妻雖然已經年老多病,但還不到不能管理自己財產的能力,也不急於把財產轉移給女兒,但應該將你們的資產及配置管理情況告訴她,讓她對你的經濟情況有一個瞭解。必要時在你們各方面還清醒時做一個遺產公證,以防萬一。如果你們夫妻已經年老多病,臥床不起,腦袋還算清醒,那就趁你們清醒把你們的資產移交給女兒,以免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總之,遺產轉移是一個很複雜的事情,不單是簡單的交接手續那麼簡單,這裡面有很多的人文、道德以及法律問題,要比較慎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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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睿思天下
別輕易轉移!
從題中來看,老兩口整體資產數量還是相當多的,幾處住房和商鋪,估計價值也在四五百萬以上了,再加上在基金公司有現金幾百萬元,這些加起來大概也有1000萬元了,而且每個月老兩口退休金也有1萬多元。這樣的情況下,這麼多的財富,輕易還是先不要轉,自己健康的時候,自己完全控制住更好一些。
1、自己先控制著比較好
1000萬元左右的財富,都是老兩口辛苦賺下來的,這些錢自己先控制著,對於老兩口來說,自己說了算,那麼肯定心裡更有底氣。
首先是自己說了算。自己掌管這些財富,想怎麼花就怎麼花,即使不花,即使每天看著數字也是美的。但是一旦把這些財富給女兒了,那麼可能就是獨生女說了算了,未來再想找女兒要錢,可能就比較難了,甚至可能一分錢就要不到。
第二是自己更有底氣。人怕萬一,雖然是資產達到了千萬左右,但是如果萬一遭遇一些變故或者一些緊急情況,比如老兩口其中一位生大病了,需要大量的資金救治,這樣的情況下,自己控制著錢,那麼就可以拿出來救急,想花多少就花多少。但是如果錢在女兒手裡,那麼找女兒要錢,那麼可能就會有一些小問題了。
第三是更有保障。即使是老了,到行動不方便的時候,單純讓女兒照顧可能也不現實,可能大機率會進入養老院等專業機構,而越好的機構,花銷可能就越大,自己掌管著錢,就可以進入自己最滿意的機構,而不怕花錢,這樣顯然自己的最後一段生活,可能會過的更有保障一些。
當然了,如果真的到行動不方便的時候,也需要把股票,基金,以及存摺賬戶密碼等等都寫下來,給姑娘交待一下,這樣等到老兩口百年以後,可能姑娘也就可以更方便的把剩餘的錢取出來了。
因此,錢還是自己先控制著為好,這樣對自己更有好處。
2、如果實在想給,可以慢慢給
如果是實在想給女兒一些,那麼也可以先適當給一些。比如可以從房產中挑出來一半,先過戶給女兒,但是大部分的財富還是掌管在自己手裡為好,這樣可能對老兩口來說,更有好處。
而女兒先得到一些財富,也可以讓女兒一家的生活過的更好一些,這樣女兒可能也會對老兩口照顧的更好一些,而且也可以順帶觀察一下女兒掌管財富的能力如何。
當然了,如果女兒表現更好,而且掌管財富的能力也很強,那麼過一段時間,又可以適當把一部分房屋過戶給女兒,這樣慢慢的給,也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
因此,如果老兩口實在想給女兒,那麼也需要慢慢給,觀察著給。
3、結論
綜上所述,先不給可能對老兩口更有好處,如果老兩口實在想給,那麼也要慢慢給,多觀察一下孩子管理財富的能力,這樣可能會讓老兩口晚年生活更加的幸福,也會更有保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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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剛好我的就是獨生女,我是這樣想的,只有等我們夫妻全部不能自理或者是頭腦不清醒了,我們才會把財產轉移給她,我們現在也告訴她了我們的財產,我們相信她,當然她肯定值得我們相信,至少現在為止, 如果她現在有需求,我們也會給一些,反正父母的錢終究還是兒女的 我堅決反對在父母不是很老也不糊塗的情況下,把老兩口所有的財產統統劃歸兒女管,這是極不明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