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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蔣1475

    二婚同居不結婚,到底能過多久?誰都不知道?畢竟還是要有一個結婚,有一個結婚證,有一個家庭才能算一個事兒,如果說一直同居的話,雖然可能有奇霽,有的人也可能同居十幾年,20幾年都可能,但是大多數情況下不會超過五年,就會一拍兩散的

  • 2 # Today文

    這個得看你們倆的想法是否達成一致,如果都想同居不想結婚,那就將就過著先,如果一方不同意,那你們私下溝通溝通,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只同居不結婚的,如果對方想結婚你不想結婚,這種情況不超過3個月肯定會分手,所以你們能在一起多久,看你們的想法

  • 3 # 一生平安健康長壽快點

    不結婚只同居是兩個人對婚姻不負責任,不管是頭婚還是二婚只要不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在一起都是耍賴,在一起時間長了膩了隨時就可以分手,兩個人可以接觸一段時間,看能不能合得來?如果合不來,趁早分手,如果能聊在一起能結婚,也可以同居在一起再結婚

  • 4 # 快刀手八

    同居好呀!可以互相照顧,也可以闢免雙方子女的糾纏,也闢免了結婚的一大堆條件,什麼聘禮,彩禮,房子,……等同於買賣的煩腦。而且一旦發生什麼矛盾之類的問題可以隨時走開,用不著像離婚哪麼麻煩。

    也比住養老院好多了。

  • 5 # 老漢心語

    單身老年人超過60歲,只同居不結婚,已成為社會的一種趨勢和普遍現象。至於利弊,就如同世事一樣,總有利有弊。

    其利在於,有個貼身陪伴,可以大大減輕老年人的孤獨寂寞;可以適度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數;有個頭痛腦熱,可以彼此相互端水遞藥;可以減少對兒女們的託累;可以省去分手時財產的流失;對減輕社會養老的壓力有一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人性自由、社會包容、時代進步等等。

    其弊在於,不受法律的保護;增大了老年人民事糾紛的機率;滋生了老年人中的壞人玩弄感情、詐騙錢物的土壤;具有感情生活的不確定性等等。

    常言道,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甘蔗沒有兩頭甜的。老年人再婚有再婚的問題,同居而不結婚也有不結婚的問題。有句話叫存在即為合理。我個人以為,只要對自己有利,對對方無損,對家人無礙,對社會無害,就是合理的。結不結婚並沒有那麼重要。

    從現實來講,老年人再次走進婚姻,看似簡單,只為有個老伴相依相伴。其實涉及的問題太複雜。最主要的,一是兒女是否接受的問題,二是對雙方家人能否一視同仁的問題,三是分手或一方離去財產的問題。作為家人特別是子女,最為關心是財產問題。

    而同居不結婚,相對簡單了許多。只要雙方真心相伴,按照彼此都能接受的約定,正常生活,就不會有大的問題。退一步講,即使有一天一拍兩散,也沒有什麼糾纏不清的問題,或受到太大的羈絆,去承受更大的精神傷害。

    人到老年,對於單身的老年人來講,日子很不好過。不管是老年人再婚就伴,還是同居不結婚。能走在一起,就很不容易。受當今社會思潮和價值觀的影響,老年人尤其是女性老年人,已不僅僅是為找老伴而找老伴,她們的思想觀念也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徵。

    在選擇老伴時,一方面,她們對未來老年結伴生活的期待,一點也不低於年輕人。要身體好,人性好,人材也要過得去,生活技能多多益善。另一方面,也很看重生活經濟條件。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觀念早已深及骨髓。正因為條件依舊不低,不少已步入老年的女人,在選擇老伴時,寧缺勿濫,無奈才選擇了獨身赴老。而對於單身老年男人而言,他們比老年女人更為可憐。因為他們獨自生活的能力普遍不及老年女人。獨自孤老,是沒辦法的辦法。

    所以,對老年人,尤其是對獨身的老年人,從社會的角度來講,應該更多的理解他們,包容他們,關愛他們。畢竟,人都會變老。他們的今天,也許就是你的明天。

  • 6 # 錦州退休的八月桂花香

    這個問題成了現如今的社會老年人婚姻的普遍現象,應理解和支援老年人再婚找老伴搭夥過日子簡單不設計到兩家人財產問題,但也有憋病,有他的不穩定性,剛開始過的還都可以,時間長了慢慢的產生了一些矛盾過著過著就散了,這樣的情況很多,建議老年朋友如果倆個人過到三年以上,倆個人其本磨合期已過去,生活過的很穩定,那就要去登記結婚,這樣對倆個人都有好處,感情的事是倆個人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的,越老了越需求相互包容和扶持,過完餘生,對老年人婚姻一定要慎重為佳。反之,是一件很頭疼的事,有位朋友對婚姻就急於求成,結三次婚也離了三次婚,對自己傷害很大,對感情失去了信心。她說我對別人都那麼好,可反過來對我很不如意。60多歲的女人,渴望自己有一個美滿如意的婚姻確實不容易,要從中找出原因,以良好的心態去面對,對生活充滿信心,好好經營婚姻也不是簡單的事,也有學問,望每一位老年男女要想脫單,走向幸福生活,做好思想準備,有付出才會有回報,這是最簡單的道理,搭夥過日子也好,登記結婚也罷,對雙方負責任,對自己負責任,前途似錦,美好的生活等著你的到來。

  • 7 # 我是屬馬人

    沒有結婚證,就不算合法夫妻。

    老年人不領證,看順眼了就在一起,來去自由,好了在一起,不好就散。

    沒領證在一起不合法,一旦有一個先走了,先走的留下的東西自己不能繼承,利益得不到保證。因為沒領證,屬於無效婚姻,只能說搭伴過日子。

  • 8 # 自由快樂不倒翁

    個人認為,各有千秋,好與不好都是各自角度而說罷了…本人這體會特深,我今年六十二歲,十月二十九日就滿六十二歲整了。從未有過結婚,當然同居是少不了的,最長者二十年多一點,少的也只有幾個月,幾年者…最大好處是,人生自由,但是在自由的前提下,就是失去了到老時,還只是孤單寂寞一人,書寫人生了…年青時好玩,人也很自私,跟本就沒有,很好的考慮過自己老了該咋辦?違被了無後是最大的不孝…這就是當今的我,最大的悲哀…無婚無兒無女的生活悲哀…幾個月前,突然吹空調太多,背受涼了進了冷風,起床都很堅難,全身後背象針札的疼痛,翻身都痛,起不來床,叫天叫地也沒有,身邊雖有一老母親,八十六了,但她走飴都不行了,又怎能叫她,邦我拉起來呢?她也不可能有氣力,邦我了只好自己,無論怎樣就是靠自已了,這就是無兒無女無女人在身邊的下場,感悟很深呀…因此就想早一個,比自己年青的女人才行…後半生才有安全感!現整在著手,開始尋找了…只要女人比自己年青十五二十五歲,身體好的女人就oK了…不是很金錢致上者,哈哈…我也違背了,自已不結婚的誠諾…想找人結婚了,是現實叫教了我,不得不低頭了…開始加入尋找六十歲後的有伴侶的新生活了。但願能如願以嘗…成為幸運的之一人。有個能疼我愛我的小我十幾歲二十幾歲的小小女人,呵護我,愛護我,關照我…我一定給她有個完美的我死後的好結局,讓她後顧無憂有房有車的生活著…我會是那個能邦你,而且是幸運的那個人嗎?

  • 9 # 老劉105751014

    這種社會現象很普通,是社會在前進,人的觀念在進步,利大於弊。

    單身老人有孤獨感,生活單一乏味,一但有病有個災身邊連個遞藥倒水的人都沒有,讓兒女操透了心,而且壽命會降低,如果二次找個老伴,生活會立刻讓人豐富多彩,最其碼的二人世界有家庭味道,年節味道,又多了一門親戚,讓下一輩兒孫又多了一份親情,壽命也在不斷提高。

    在法律層面上對老人講是比較溫和的,老年人犯罪率很低,在同居過程中和正常人一樣抱團取暖,能過就儘量好好過,如果有矛盾了確實過不下去了,非常簡單,如走捷徑好離好散不用再走司法程式了。

  • 10 # 淡雅有芬芳

    肯定是弊遠遠大於利,無論社會怎樣發展,我覺得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老年人需要的是一種安定平靜的生活,生活可以孤獨簡單平凡,不能整天充滿不確定的因素,這是自找麻煩,生活的意義是安全安定安心,一個人的生活能夠確保這些的前提下,沒有必要找伴同居,孤獨是自由的表現,有什麼比自由更好嗎?一個人的生活更能確保身體健康,更能確保心態平穩,更能確保飲食合理,而且還省了很多家務活,不用擔心自己變老變醜,如果真的到了生病的那一天,誰也無能為力,誰也得聽天由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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