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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遺落的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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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麥理財
兩者負責徵收的稅種不同,國稅主要負責的是增值稅、消費稅、進口產品增值稅、中央企業所得稅等稅種;而地稅則負責徵收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和房產稅等等。
但是從2018年6月15日開始,國稅與地稅就正式合併,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所以目前來看並沒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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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卓峰財稅
(1)國稅與地稅,是指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一般是指稅務機關,而不是針對稅種而言的。
(2)國家稅務局系統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因此,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分屬國家不同的職能部門,一般是分開辦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是合署辦公的。
(3)中國現行稅種共有24個,按照財政分稅制的要求,將24個稅種按照實際情況劃分為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方稅三種。其中,中央稅歸中央所有,地方稅歸地方所有,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分配後分別歸中央與地方所有。為適應分稅制的要求,全國稅務機關分為(4)國家稅務局(簡稱國稅)和地方稅務局(簡稱地稅),負責徵收不同的稅種。
(5)國稅主要負責徵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納稅人涉及具體稅種應當向哪個稅務系統繳納問題時,還是應當以當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的實際分工及其具體要求為準。
國稅是中央稅收的簡稱,主要負責徵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是地方稅收的簡稱,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在中國,國稅和地稅的分立源自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目的是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權關係、增強國家的宏觀調控能力。20多年來分稅制對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帶來了徵收成本過高、執法不統一的問題。2018年3月,稅收徵管體制再改革,國稅地稅正式合併,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國稅與地稅發票的區別取決於:1、所管的管理許可權的不一樣。按管理方法和應用管理許可權分,中國的稅收分成:A、中央稅包含進口關稅和所得稅2個稅收。B、地稅包含營業稅、個稅、城區土地稅、固資專案投資方位調節稅、大城市維護保養建設稅、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應用牌照稅、大城市房產稅、合同印花稅、、屠宰稅、宴席稅、農(牧)業稅(含農牧業特產稅)、耕地佔用稅、房產契稅、土增;C、中間地區共享稅包含所得稅75%劃入中間、25%歸地區;資源稅,海洋石油資源稅歸中間,別的歸地區;證劵交易合同印花稅,中間88%,地區12%。換句話說,國稅只要所得稅、所得稅,中間地區共享稅,及其鐵路貨運、郵政快遞、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深海石油化工公司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等。2、出具的目標不一樣。國稅票的開稅票者主要是市場銷售貨品或是出示生產加工、維修機電維修勞務公司及其進口貨品的企業和本人,而地稅則主要是服務行業,建設工程業等製造行業。
3、他們的徵收率不一樣。多少錢一時說不清楚。你企業能夠 讓稅局代開票。可是,稅票不一樣並不是由於國稅和地稅的區別,只是與稅收有關的;例如所得稅現在在國稅管,而營業稅在地稅管。不一樣的稅收稅票從檔案格式到徵收的徵收率全是不一樣的。(即便同樣的稅收因公司狀況不一樣徵收率也是有區別的)。國稅與地稅的區別,是取決於所管範疇和級次的區別,許多國有公司全是既歸國稅管,又歸地稅管的,象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在國稅,營業稅、個稅就在地稅,也是有民營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都會地稅的,重要看公司的所屬和管理方法級次。稅局有代開票的職責,你企業假如沒做到自身開稅票的標準,能夠 備齊材料到稅局帶開的。國稅和地稅主抓的稅收不一樣,稅票及主要用途也不一樣,以下:國稅局系統軟體所得稅,所得稅,鐵路線、金融機構總公司、商業保險公司總部集中化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外國投資公司和外國所得稅等。地稅局系統軟體營業稅、城建稅(國稅局徵的以外)、所得稅、個稅、資源稅、城區土地稅、土增、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合同印花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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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萬眾企業創新研究院
現在沒有區別了,國稅和地稅合併了。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屆全華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託,國務委員王勇向十三屆全華人大一次會議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該說明第二點第十一條明確指出,“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的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徵管等職責。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以及計劃單列市國稅局、地稅局合併且統一掛牌。
2018年7月20日,全國省市縣鄉四級新稅務機構全部完成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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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競技的小花
現在已經沒有區別了。
簡單的說,以前國稅的錢是交給中央政府,地稅的錢是交給地方政府。但是現在,國稅和地稅已經全部合併,並且實行垂直管理,統稱國家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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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是國家稅務系統,與“地稅”對稱,是一個國家實行分稅制的產物。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中國每年財政收入的90%以上來自稅收,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地稅:地方地稅局徵收、管理的稅收
中國的稅改史分為
1.1978年,中國實行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了第一步利改稅,即國有企業改上繳利潤為繳納所得稅;
2.1984年實行第二步利改稅,將工商統一稅改為工商稅和產品稅、所得稅,開徵城市維護建設稅;
3.1986年開徵個人所得稅;
4.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根據不同行業和稅種,將產品稅改為增值稅,將建築安裝、交通運輸、飲食服務、郵政電訊等服務行業所經營專案納入營業稅的徵收範圍。在這種條件下將過去的稅務局分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
1994年以前,中國從中央到地方只有一個稅收徵管系統,中央稅收主要靠地方稅務局徵收。
1994年7月1日,國稅地稅正式分開。
但分稅制實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一方面,國地稅分設會使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增加,稅務機關的徵稅成本增加,不利於稅務人員全面掌握稅收業務;另一方面,機構分設所導致的機構爭議也成為問題。
2018年3月13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華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國務院將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地稅國稅合併是大勢所趨,這就成了未來一段時間內體制改革的重點,這項方案落實的具體時間沒有明確,但大幕已經拉開。
合併後,好處主要有
1.可以提高徵管效率,避免國、地稅之間的推諉扯皮,同時促進稅收徵管的全國統一性,平衡地區差異性。
2.能方便納稅人申報及應對稅務機關檢查,減少了企業的稅收合規成本。
3.徵稅系統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強化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徵收的整體效率;
4.稅務局可以一次對所有稅種統一檢查,避免了以往對非本單位的稅收風險覺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弊端。
5.地方財政資料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稅務局僅僅在業務上歸屬國家稅務總局指導,但人事等由同級政府決定,所以地方政府為了政績的需要,對地稅、非稅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合併後,徵稅權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類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