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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0401513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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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zh28644
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屬於財產刑的一種。在中國刑法中是一種附加刑。中國刑法沒有具體規定罰金的數額,只有原則性的規定。罰金刑的執行有三種情況:
(1)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期繳納。
(2)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採取査封,變賣犯罪分子的財產或扣發工資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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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3919814780906
罰金,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屬於財產刑的一種,它在處罰性質、適用物件、適用程式、適用主體、適用依據等方面與行政罰款、賠償損失等處罰措施有著嚴格的區別。
罰金刑的適用物件主要是經濟犯罪和貪利性犯罪。此外,在刑法明確規定對犯罪單位施以雙罰制時,對單位一律使用罰金刑。
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所謂犯罪情節,是指犯罪人在實施犯罪過程中所存在和呈現出來的,決定其主觀惡性大小和社會危害程度的主客觀因素。
法律依據:
《禁毒法》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群戒毒的;
(二)在社群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群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透過社群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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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牽著蝸牛散步142691587
罰款罰金屬於刑事責任,罰款屬於行政處罰,而罰金則屬於刑事處罰,罰金是刑法附加刑屬財產刑,其適用物件是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罰款行政處罰道手段,是行政執法單位對違反行政法規的行為給予的行政處罰。
兩者存在以下區別:
1、作出決定的機關不同
(1)行政罰款由主管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依法實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
(2)司法罰款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書》;
(3)罰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書》中作出判決。
2、適用的物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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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5401330018676
罰金屬於行政處罰。
在刑法分則對罰金數額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四種情形:
1、無限額罰金制。即指刑法分則僅規定選處、單處或者並處罰金,不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總則確定的原則——根據犯罪情節,自由裁量罰金的具體數額。
2、限額罰金制。即指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裁量罰金。
3、比例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百分比決定罰金的數額。
4、倍數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倍數決定罰金的數額。根據這一規定,罰金數額取決於犯罪數額,犯罪數額越大,罰金數額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罰金制。即同時以犯罪金額的比例和倍數決定罰金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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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5866321997680
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
一、罰金特徵
(一)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採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二)按照中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後有的財產。
(三)罰金的範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四)罰金的繳納是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涉及的是刑罰的執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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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偌1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罰金屬於中國刑法中的附加刑罰,是由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上繳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手段。確定罰金的數額要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來決定,除此之外,根據司法解釋有關規定,還要考慮犯罪分子的經濟狀況和承受能力,否者,即使判處了一定數額的罰金也將無法執行。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回覆列表
1、罰金屬於刑事處罰,是屬於附加刑的一種,除了罰金,附加刑還包括:
(1)剝奪政治權利;
(2)沒收財產。
2、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
罰金怎麼繳納
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並不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內將罰金一次繳納完畢。
關於這裡的指定的期限,是指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限期分期繳納使罰金繳納時間有一定伸縮餘地,在金額支付上可化整為零,有利於罰金刑的執行。
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期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
4、隨時追繳。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罰金。這裡的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6條的規定,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災、水災、地震等災禍而喪失財產;罪犯因重病、傷殘等而喪失勞動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撫養的近親屬患有重病,需支付鉅額醫藥費等,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情形。
依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分主刑和附加刑兩種,而罰金是刑事處罰中的附加刑,附加刑除了罰金,還包括: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