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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讀史善察

    我在回答這個問題前,先瀏覽了其他人的作答,同樣的內容就不再囉嗦了。總之,總兵妥妥的是高官。在清朝,總兵是正二品,與一省的巡撫平級,是漢人武官能達到的最高職位。但是凡事皆有例外,晚清出現了官職內卷,朝廷發明了記名總兵,總兵也就“通脹”貶值了。

    在鎮壓太平天國的戰爭中,許多從軍的漢人立了軍功,而清政府又拿不出能兌現的實際獎賞,就發明了記名提督和記名總兵這種虛銜。所謂記名的意思就是你有資格出任提督和總兵,朝廷這裡已經給你登記備案了,你能穿相應品級的官服,戴相應的頂戴花翎,但是對不起,現在沒有那麼多實際職位給你,也沒有實際工資待遇給你,你只能慢慢等,理論上有一天會輪到你。

    實際上絕大多數有這種頭銜的人一輩子沒機會去做提督和總兵。鎮壓太平天國後,清軍中帶記名提督頭銜的人有5000多,帶記名總兵頭銜的人有兩萬多。而清朝編制內的總兵只有83人,比總兵更高一級的提督,只有20多人。

    記名總兵這種頭銜的授予方式主要是“保舉”。一場勝仗下來,領兵的將領會給朝廷報工作總結,並且把有功人員的名單附在後面,朝廷會根據功勞情況賞賜官職,記名總兵就是這樣“保舉”產生。

    這裡面的水分就大了,真正有軍功被保舉的雖不乏其人,但將領也會因為自己的私心,把許多並沒有什麼實際軍功的熟人比如親信、跟班、朋友、老鄉、親戚通通保進來。朝廷也難以逐一核實,反正記名的總兵要實權沒實權,要待遇沒待遇,索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律批准。曾國荃身邊倒馬桶的小廝就是個記名總兵。湘軍某位將領的兒子才幾歲竟也被保舉了記名總兵。這比太平天國封了2000多個王還要誇張。

  • 2 # 林長風

    看明清電視劇的時候,經常會聽到“總兵”這個職務,有時候似乎是個大官,有時候似乎地位又不高,如果沒經過研究,很容易搞糊塗,今天我就給大家講一下“總兵”這個職務的前世今生。

    作為基礎資料,我們就從明朝的軍制開始講起吧。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對軍事指揮和管理進行了改革,在中央建立了大都督府,節制天下諸軍,是最高的權力機構。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出於加強皇權的需要,將大都督府一分為五,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

    五軍都督府和兵部分管的內容不同,五府只管軍籍和軍旅之事,人事、調遣和政令釋出的權力歸兵部所有,但是五府、兵部包括都司衛所的長官,則是由吏部選拔任用。

    透過這一操作,朱元璋徹底地將兵權分散開來,兵部可以調動兵馬,但卻不能統領兵馬;五軍都督府則恰好相反,只能統領兵馬,而不能調動,可謂“合之則呼吸相通,分之則犬牙相制”,誰也沒有起兵造反的能力。

    可是,兵權分散了,要打仗的時候怎麼辦呢?這個時候,明廷就會派一名大將擔任“總兵官”,拿著兵部的行文到各衛所調兵,組成大軍,開赴前線。等到仗打完了,士兵們各回各的衛所,大將軍則把所佩的“總兵官”印交還給皇帝,一切重回最初。

    所以,“總兵官”最開始並不是一個職務,它只是一個差事,或者說是一項工作,沒有品級,仗打完了,這個差事就結束了。

    但是,隨著邊境的軍事事務越來越多,部分大將在打完仗之後,就按照皇帝的要求,在當地駐守,這樣就誕生了一個新的職務“總兵”,臨時派遣的總兵官變為定設的官員,形成了鎮戍制。慢慢地,在內地的軍事要害地區,朝廷也開始派“總兵”鎮守,獨掌一方之軍務。

    “總兵”通常都由五軍都督府的長官或者有公、侯、伯爵位的人擔任,他們的地位很高,大多又都是皇帝的親信,所以不可避免的和地方上的軍事管理人員發生衝突。

    眾所周知,明朝的軍制為衛所制,大概以5600人為一衛,1120人為一千戶所,112人為一百戶所。百戶所下設兩個總旗,每個總旗下再設5個小旗,每個小旗有軍士10人,長官從小到大為小旗、總旗、百戶、千戶、衛指揮使。

    明朝建國之初有內外衛所三百多個,為此朱元璋在各省建立了17個都指揮使司,對這些衛所進行管理,都指揮使就是地方上的最高軍事長官,和管行政的布政使、管司法的按察使“並稱三司,為封疆大吏”。並且,隱隱約約的,各都指揮使的品級、地位比布政使和按察使要高,威權更重,他們頂頭上司就只有五軍都督府和兵部了。

    可是,當“總兵”來了之後,都指揮使的地位就日益下降了,因為品級和爵位的關係,都指揮使逐漸變成了總兵的一個下屬。

    所以,你可以把明朝初期的“總兵”看成一個省的最高軍事長官,或者負責邊境一個防區的最高軍事長官,手握兵權,權力很大。

    不過,總兵風光的時間也不長,很快朝廷就對他們不放心了,從仁宗朝開始,派文臣“於各總兵官處整理文書,商榷機密”,說白了就是監視和牽制總兵。

    再後來,朝廷往地方上派巡撫和總督,在任命時,巡撫往往會加上提督軍務或贊理軍務的名義,總督更擁有總督文武的大權,所有工作一把抓,所以不僅地方的都指揮使、布政使、按察使三司歸其管轄,就連地位超然的“總兵”也必須聽其指揮。

    所以,明朝中後期,“總兵”就不再是地方上的軍事工作一把手了,而是要聽命於巡撫或總督。

    清朝建立之後,八旗分為京營和駐防兩部分,各10餘萬人。而以漢人為主的綠營,則依然繼承了明朝的制度,不過不再叫衛所,而是以“營”為基本建制單位,又因為以綠色旗幟為標誌,所以叫做綠營。

    綠營以一省或數省為軍區,省內最高武官是提督。一省之內又分為若干個鎮,每個鎮的最高長官為總兵。提督有陸路和水路之分,總兵也有陸路和水路之分,每省二至六人,一般來說,清朝共設有總兵83名,統轄十八省614營約63萬兵力。

    提督對各鎮總兵有統領權,但無徵調權。全國性的徵調權屬皇帝,地方性的徵調權歸地方最高長官總督和巡撫,所以清朝的總兵要受督撫和提督的雙重節制。

    乾隆十八年,清朝廷將總兵定為正二品,這個已經存在了三百多年的職務,終於有了自己的品秩。

    所以,清朝的總兵,你可以認為是一個綠營軍區中的二把手,是提督的下屬,同時接受地方總督或巡撫的徵調。

    綜上所述,“總兵”是明清時期的一個職務,權力很大,鼎盛時為一省的最高軍事長官,既能統兵,又能調兵,權力極大。也正是因此,明朝中後期開始削弱總兵的權力,總兵逐漸開始受巡撫、總督的節制。到了清朝,總兵直接淪為地方綠營軍區的二把手,受頂頭上司提督和地方督撫的雙重管理,地位大不如從前。

    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即便是在清朝,總兵也是個正二品的大員,甚至有的總兵可以管理著一萬五千多人的軍隊,權力依然很大,地位也很高。

  • 3 # 使用者7168394836112

    史志辦的全稱是地方史志辦公室。

    目前中國大多數省市區政府設立地方史志辦公室,一般隸屬於政府辦公廳(室),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規格一般為廳(局)級或副廳級,下設人事秘書處、年鑑工作處、省志指導處、縣誌指導處、省情資料處等職能處室,轄年鑑出版社、省情網站、方誌館、方誌博物館等處級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各地不等。

  • 4 # 使用者8589730223698

    史志辦是地方史志辦公室的簡稱,是當地黨委政府的一個部門,負責當地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情歷史編撰工作,出版縣誌(市志),有些地方,縣市區政府一般是史志辦與黨史研究室(黨史辦)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也有單獨設立史志辦的。

    主要工作有: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中共黨史、地方誌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全市中共地方黨史、地方誌工作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編纂和出版中共鎮江地方黨史、地方誌和年鑑,編輯出版有關史志書籍、地情資料和刊物。

    3、對轄市(區)、市直各部門史志年鑑編纂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審稿驗收工作。

    4、徵集、收藏、整理保管黨史和地情資料,組織整理舊志。

    5、參與組織全市重大紀念活動,運用史志資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會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6、參與重要革命遺蹟和紀念地的調查、認定、預審、建標立碑、宣傳利用工作。

    7、組織開展史志年鑑理論研究,管理和指導市中共黨史學會、方誌年鑑學會,評審史志科研成果。

    8、承擔市委、市政府下達的有關任務,完成上級黨史、地方誌部門交辦的工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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