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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顯祖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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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17529734678
醫療費的支出必須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單據,並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來確定。如果受害人治療與交通事故損害無因果關係的疾病,則是不能賠償的。
對於損害後果與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關係,需要由醫療機構的鑑定和診斷結論,根據鑑定或診斷結論,如果:(1)損傷與疾病無關,傷後在治療過程中,傷病共治,醫療費用只能支援其治療損傷部份;(2)交通事故損傷與疾病有一定關係,即損傷對疾病有一定加重作用,治療損傷部份應予完全認定合理,而治療疾病支出通常按參與度的大概百分比進行賠償,但一般不超過50%;(3)交通事故損傷誘發受害人原有的某種疾病,誘發疾病的治癒費用的合理部份,加害人應賠償其總額的20-30%為宜。外傷導致原有疾病復發的合理賠償,應參照外傷誘發疾病處理
這個不用自己證明,首先要醫院醫生的診斷證明然後是司法鑑定。
交通事故後續的舊傷引起的在正規醫院治療之後,拿著醫院的醫生診斷疾病證明,病歷,各項檢查報告拿到司法鑑定中心做司法鑑定,結果出來之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訴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