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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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698448641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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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8817365411184
假期中期間員工沒有義務處理工作是對的,因為是國家規定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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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天裡229619505
產假期間應該沒有處理工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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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常長思
沒有,假期就是與工作脫鉤了,但如果本人願意,可以處理工作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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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夕習
不需要 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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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言君聊勞動法
沒看明白問題,只能猜。
問題是不是:女同事休產假,公司讓部門員工分擔一下這位女同事的工作任務?
從法律上講,部門員工增加了工作量,公司應該適當支付工資;員工也可以拒絕分擔這部分工作。
從情理上講,如果分擔的工作量不是很大,員工就有點斤斤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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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箬笠恁大法師
勞動法僅規定用人單位不得無故剋扣工資,至於獎金部分,如何分發,原則上屬用人單位的自主經營範圍。
勞動關係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的法律關係,這種關係是不能輕意被他人的勞動去替代,除非用我單位表示同意,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由其他同事替代他的工作,並願意正常發放獎金,法律是允許的,但是,從用人單位角度來說,這位同事也是他們的員工,他也有自己的工作,如果他的工作時間用來替代別人,必然會影響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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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nne_吥哭
產假的工作,當然是需要無償分擔的。如果部門裡面的女性員工要生孩子,需要請產假,因為產假時間比較長,有三個月到六個月的時間,所以在這一段時間裡面,該員工的工作肯定需要另外的人來做,一般來說,主管都會把她的工作分派給該部門的其他員工來做,這個是公司安排,本來部門工作就是大家都要做的。
產假期間是沒有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