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同時擁有多張社保卡是需要合併為一個社保卡的
根據《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七條: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參加新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係轉移劃轉,個人賬戶餘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劃入部分)透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
第八條:參保(合)人員跨制度或跨統籌地區轉移基本醫療保障關係的,原戶籍所在地或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其辦理中止參保(合)手續時為其出具參保(合)憑證(樣式見附件),並保留其參保(合)資訊,以備核查。
新就業地要做好流入人員的參保(合)資訊核查以及登記等工作。
個人同時擁有多張社保卡是需要合併為一個社保卡的
根據《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七條: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參加新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係轉移劃轉,個人賬戶餘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劃入部分)透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
第八條:參保(合)人員跨制度或跨統籌地區轉移基本醫療保障關係的,原戶籍所在地或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其辦理中止參保(合)手續時為其出具參保(合)憑證(樣式見附件),並保留其參保(合)資訊,以備核查。
新就業地要做好流入人員的參保(合)資訊核查以及登記等工作。